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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名言

蔡元培名言

蔡元培名言范文第1篇

人的健全,不但靠饮食,尤靠运动。

殊不知有健全之身体,始有健全之精神;若身体柔弱,则思想精神何由发达?或曰,非困苦其身体,则精神不能自由。然所谓困苦者,乃锻炼之谓,非使之柔弱以自苦也。

殊不知有健全之身体,始有健全之精神;若身体柔弱,则思想精神何由发达?或曰,非困苦其身体,则精神不能自由,然所谓困苦者,乃锻炼之谓,非使之柔弱以自苦也。

(来源:文章屋网 )

蔡元培名言范文第2篇

《国民日日报》和《警钟日报》

陈独秀与蔡元培是大清帝国的最后一代臣民,做为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注定要经历一个痛苦的心灵跋涉,那就是服从于科举取士的祖宗之制。而做为具有开拓、求新精神的知识分子,对此又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光绪九年(1883年),16岁的蔡元培考中秀才。他的八股文作得很大胆,“文章很是奇特,篇幅很短,当然看了也是不懂,但总之是不守八股文的规矩”。1889年,蔡元培参加浙江乡试,中了举人。次年赴京会试,中为贡士。1892年,再次进京殿试,中为进士。1894年,蔡元培入翰林院。至此,他在科举取士的道路上,可谓遂了心愿。

陈独秀比蔡元培小11岁,自幼就讨厌束缚个性的八股文,为了“敷衍母亲”,才不得不在大哥的辅导下,“习八股,预备应考”。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的院试中,他竟以胡乱做的文章而中了第一名秀才,母亲及全家分外高兴,而他却因此更加鄙薄科举。

次年,陈独秀去南京参加江南乡试,考场9天,亲身体验如同《儒林外史》中所揭露的那般腐朽愚昧、坑害人才的景象。他在“考屋”内呆呆地苦思冥想,已全无心思应付乡试。江南乡试,名落孙山,陈独秀已与举人断然无缘。但是,他的思想却有了质的飞跃,由“选学妖孽”转变为康梁维新派。他彻底摒弃科举之路,煞费苦心,花了很长时间,撰写《扬子江筹防刍议》和《扬子江形势论略》,希望清政府采纳他的加强长江防务的意见。那一年,陈独秀只有18岁。

二十世纪初,八国联军入侵中国,清政府被迫签订《辛丑条约》,中华民族任凭列强宰割。接着,沙俄又重起事端,非但不按约从东北撤兵,反而提出“东三省置于俄国监督之下,不许它国干预”等无理要求,妄图永远霸占东北三省。俄国问题已成为中国内政外交的焦点。蔡元培和陈独秀积极投身拒俄运动,成为坚定的反帝反封建的战士。他们的共同点都是积极办报,利用报纸宣传爱国,鼓吹革命。

1903年8月,《苏报》被查封后,陈独秀应章士钊之邀,来到上海与章士钊、张继等编辑《国民日日报》。这份报纸的宗旨和《苏报》一样,因宣传“排满革命”而风行一时。清政府设置重重障碍,使它只办了3个多月,便不得不停刊。于是,陈独秀又回到安徽,于次年3月,先在安庆、后在芜湖办起《安徽俗话报》。《安徽俗话报》立论鲜明,装帧美观,赢得各界人士的喜爱,有“最开风气”之誉,堪与全国驰名的《杭州白话报》媲美。

不久,俄国对东北的侵略有扩大之势。12月,蔡元培与刘师培、陈竟全等发起创办《俄事警闻》,也就是后来的《警钟日报》。蔡元培因办报而知道“皖城志士”陈独秀,特别钦佩他锲而不舍的精神。1904年2月,黄兴领导的华兴会,密谋在11月16日举行长沙起义。杨笃生、章士钊为配合起义,在上海组织爱国协会,蔡元培也是其中的主要成员。如此惊天动地的壮举,章士钊当然忘不了老友陈独秀,立即函召其速来上海。陈独秀来到上海后,立即投身参与暴动和暗杀活动。在上海的一个多月里,他几乎天天与蔡元培在实验室试验炸药,两人常常聚谈,相处亲密、融洽,为他们日后的友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大校长与文科学长

1916年12月22日,蔡元培为接任北大校长之事来到北京。蔡元培素有“教育救国”的思想,他理想中的北大改革应从文科开始。可是,文科学长久乏其人,此事让他颇费了一番思考。为此,他走访了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及北大教授沈尹默,他们都一致推荐陈独秀任北大文科学长。

此时,陈独秀因上海亚东图书馆事来到北京,蔡元培得知这一消息后,怀着求贤若渴的心情前往拜访。1934年1月1日,蔡元培曾撰文回忆说:

“我到京后,先访医专校长汤尔和君,问北大情形。他说:‘……文科学长如未定,可请陈仲甫君,陈君现改名独秀,主编《新青年》杂志,确可为青年的指导者。’我对于陈君,本来有一种不忘的印象,就是我与刘申叔君同在《警钟日报》服务时,刘君语我:‘有一种在芜湖发行的白话报,发起的若干人,都因困苦及危险而散去了,陈仲甫一个人又支持了好几个月。’现在听汤君的话,又翻阅了《新青年》,决意聘他。从汤君处探知陈君寓在前门外一旅馆,我即往访,与之订定。于是陈君来北大任文科学长……乃相与商定整顿北大的方法,次第执行。”

陈独秀对蔡元培的盛情极为感激,但是却一再推托。因为,北大乃全国最高学府,自己既无学位头衔,又从未在大学执教过,倘贸然应允下来,恐日后力不从心,难以胜任。可是,蔡元培却坚持认为,陈独秀有“皖城志士”的声誉,有《新青年》的影响,还有章太炎先生对其文字学研究的赞许,足可担当文科学长。陈独秀是个爽快人,见蔡元培真心实意,便答应了下来。不过,他告诉蔡元培,这个学长只可试任3个月,胜任则罢,倘若不行,决不恋栈,到时候只要不再挽留就行了。同时,他还征询蔡元培,上海的《新青年》怎么办?蔡元培立即答复,就将它迁来北京办吧。

1917年1月4日,蔡元培正式履任北大校长职。不出一周,他即以北京大学的名义致函教育部:“请派陈独秀为北京大学文科学长。”这是他到职后所办的第一件事。蔡元培对改革北大充满信心,提出著名的办学方针,“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无论各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过自然淘汰之命运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于是,无论新派旧派人物,只要学有所长,都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陈独秀对此深有感触,他说:“自戊戌以来,蔡先生自己常常倾向于新的进步的运动,然而他任北大校长时,对于守旧的陈汉章、黄侃,甚至主张清帝复辟的辜鸿铭,参与洪宪运动的刘师培,都因为他们学问可为人师而和胡适、钱玄同、陈独秀容纳在一校;这样容纳异己的雅量,尊重学术思想自由的卓见,在习于专制好同恶异的东方人中实所罕有。”

陈独秀来到北京大学,为文科改革制定了崭新的教育方针,这便是教育应是自动的、启发的、实用的、全身的,而不是他动的、灌输的、虚伪的、单独的脑部教育。高等教育更不能等同于一般教育,应当以“研究学理”为主。《新青年》鼓吹的科学与民主的口号,更给北大的文科改革注入了全新的革命性的内容。时隔20年,蔡元培在《宇宙风》上发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时,还说起,“北大的整顿,自文科起”,而文科又是在陈独秀任学长后,“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北大这才开了新局面。

北大出现的新气象,陈独秀自然是功不可没。但是,如果没有蔡元培的维护和支持,他是很难在北大存身的。1986年,梁漱溟先生在接受汪东林先生采访时,还能清楚地回忆起当时北大的一切。那时候,他和陈独秀同在北大执教,常有机会相见。他说:

“我认为蔡先生萃集的各路人才中,陈独秀先生确是佼佼者。当时他是一名闯将,是影响最大,也是最能打开局面的人。但是,陈这人平时细行不检,说话不讲方式,直来直去,很不客气,经常得罪人,因而不少人怕他,乃至讨厌他,校内外都有反对他的人。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才喜欢他,爱护他,蔡先生是最重要的一个,由五四而开端的新思潮、新文化运动,首先打开大局面的是陈独秀,他在这个阶段的历史功绩和作用,应该充分肯定。但是,如果得不到蔡元培先生的器重、维护和支持,以陈之所短,他很可能在北大站不住脚,而无用武之地。”

北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报纸、刊物和团体空前繁荣,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空前活跃,甚至连马克思主义,这个被西方世界所贬斥的“异端邪说”,也能在北大植根。蔡元培有着容纳百川的博怀,他说:“研究马克斯(思),不必即信仰马克斯(思)。”正是因为有了宽松、自由的讨论氛围,北大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竟成为时尚,而由研究和探讨者成为追求和信仰者,则不乏其人。陈独秀和北大图书馆主任,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北大图书馆助理员,北大学生刘仁静、、陈公博等都是中共一大的代表。当然,这不是蔡元培意料中的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正是他于无意间,给历史提供了创造“开天辟地”功勋的方便。

陈独秀鼓吹新文化运动,遭到封建守旧势力的嫉恨,他们造谣生事,甚至要挟蔡元培解聘陈独秀,制约胡适。蔡元培不为所动,毅然地向游说者说:“北京大学一切的事,都在我蔡元培一人身上,与这些人毫不相干。”陈独秀为减轻蔡元培的舆论压力,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声明:“这个杂志完全是私人的组织。我们的议论完全归我们自己负责,和北京大学毫不相干。”但是,封建顽固派并不理睬他们的声明,仍意欲将陈独秀逐出北大而后快。

1919年3月29日,在蔡元培召集的校务会议上,有人以陈独秀嫖妓的流言,对其“私德”进行攻击。蔡元培是北大进德会的倡导者,遂为之所惑,只得于4月8日,召开文理科教授会议,决定文理科不设学长,改由教务长管理。于是,陈独秀体面去职,离开北大。他们的共同朋友胡适在评论此事时,为蔡元培等“因‘头巾见解’和‘小报流言’而放逐一个有主张的‘不羁之才’”而深感惋惜。

中共领袖和党国元老

1920年2月,陈独秀回到上海,开始他一生中最为精彩的政治历程。这期间,蔡元培所整顿的北京大学,一直被封建军阀视为异端,为暂避锋芒,他只得赴法国考察教育。11月22日,途经上海时,陈独秀通知所有在上海的北大同仁,在一品香饭馆为蔡元培饯行。陈独秀在席间发表热情洋溢的欢迎词,说:“蔡先生自任校长以来,竭力扩充,而各方之阻力亦日大,如安福俱乐部当权时,即无日不思与北大反对,蔡先生之精神力用之于对付反对者三分之二;用之于对付整顿校务者,仅三分之一耳。”陈独秀还将蔡元培送上法国“高尔地埃”号轮船,才依依握手作别。

1921年7月17日,蔡元培出席美国旧金山中国本部为他举行的欢迎宴会。席间,他向中美人士热情介绍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他说:“考欧洲文艺中兴之起点,群归功于意大利诗人但丁之文学。今中国之新文化运动,亦先从文学革命入手。陈独秀、胡适之、周作人、钱玄同诸氏所提倡之白话文学,已震动一时。吾敢断言为中国文艺中兴之起点……”9月20日,蔡元培完成国外的教育考察,回到北京大学。几乎与此同时,陈独秀也辞去广东教育委员长职回到上海,行使中共一大所推选的中央局书记的职责。

蔡元培以其在教育界的声望,继续推行教育救国的理想。他以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有一个“好人政府”,这样才能政治清明,学术繁荣,教育救国的理想也就能实现了。于是,1922年5月,蔡元培参加由胡适起草的16人联名的《我们的政治主张》。次年1月,因司法总长罗文干被非法逮捕案,蔡元培向时任北洋政府总统黎元洪提出辞呈,他再也不能忍受如此践踏司法、蹂躏人权的行为发生,他的“好人政府”的善良愿望已成泡影。蔡元培以为一纸辞呈就可以洁身自好,以示与龌龊政治的泾渭分明。为此,他发表《关于不合作宣言》,说:“我国近年来许多纠纷的事情,都是由不知退的小人酿成的。”呼吁好人统统退出政府,以为这样一来,恶浊政府便自然。

陈独秀则已对腐败的军阀、政客不寄任何幻想,他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正在为反动的军阀政府而奋斗。他不赞成老友的“好人政府”和“不合作主义”,并在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上发表文章,批评这些错误的观点,他说:“蔡校长为恶浊政治的恶浊空气所逼,愤而辞职,且正式发表宣言,历数政府国会之糊涂、堕落、无人格,他这种高尚洁己的品行,我们当然要承认他比一班仍在北京‘供职的小人和庸才’高明得万倍。”但是,作为“贤者”的蔡元培,恰恰有着“消极的”和“非民众的”“两个观念的缺点”。

陈独秀认为:第一,必须采取积极、认真的态度,也就是“苦战恶斗方法”,而蔡先生作为领袖人物,竟然采取“消极的高尚洁己态度”,以致影响“群众心理”,产生误导作用,“走到了退避怯懦的路上去,不啻为恶浊政治延长生命”。第二,必须胸中装着“全国有良心、有能力的士、农、工、商大民众”。而蔡先生恰恰相反,太看重“学者官吏”的“装饰品”的作用,这又正是“中国领导人物轻视民众的一个共同缺点”。陈独秀直率地批评“不合作主义”,“未免太滑稽了,太幼稚了,而且太空想了”。

1923年7月,蔡元培在“好人政府”和“不合作主义”连连受挫后,携家眷游访欧洲。次年1月,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孙中山亲自提名蔡元培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此后在的历次代表大会上,他均为中央监察委员。孙中山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时,蔡元培尚在欧洲游历,对此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回国后,扑面而来的第一次国共合作,对他来说不免显得有些突然。他曾说过这样的话:“现今世界最大的问题,是劳工与资本的交涉。在俄国已经执行最激烈的办法,为各国所恐怖。也有疑中国鲍尔什维克化的,但中国决用不着这种过虑。”“决用不着马克思阶级战争主义,决没有赤化的疑虑。”可见,蔡元培在心理上对俄国十月革命和马克思主义是有所戒备的。

1926年冬,蔡陈二人难得相会于上海亚东图书馆。当时国共两党正处于冷战、决裂的前夜。陈独秀提醒老友说,当前要“防止党内的‘左’倾,防止党外的右倾”。这个“党外的右倾”,显然是指内的倾向。1927年3月28日,中央监察委员会预备会议上,吴稚晖首先发难说:“3月6日,我曾问陈独秀,中国实行共产主义尚需多少年,陈独秀答以20年。”蔡元培听罢,竟置老友忠告于不顾,随声附和,并拿出一些祸党“证据”,接着,便通过的《中国中央监察委员会咨文》。于是,吴稚晖的“纠察共产党人”,蔡元培的“取消共产党在者的党籍”的方案,都获得实施。

大革命失败后,国共两党已由盟友变成敌手。蔡元培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过失已被所利用,还在党部演讲会上说,这次事变之所以酿成,是因为共产党“当时主张攻入上海租界,使风潮扩大”。陈独秀十分清楚蔡元培作为“元老”的政治影响力,立即在党的机关报《布尔塞维克》上发表文章,指出蔡元培没有说老实话,实际的情况是,“当时共产党并没有攻入租界的主张(有多种宣言布告可证),这是上海市民所知道的”。他们俨然已是两个营垒的对手,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终身反对派和民权鼓吹者

时,蔡元培作为杰出的爱国者和民主主义战士,最早把北京政府密电签字的丧权辱国的消息告诉学生。而当学生示威游行时,他又认为“越轨”,予以反对。他一贯认为“学生在学校里面,应以求学为最大目的,不应有何等的政治组织”。可是,当学生被反动当局逮捕后,他又积极为释放学生而奔走。他赞成研究马克思的学说,但是,他并不信仰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所持之阶级斗争论,求效过速,为害无穷”。他的“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教育救国”、“保障人权”的一系列主张,无疑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美好理想,但是,在那样特定的政治背景下,这一切注定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时,陈独秀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号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主张“新文化运动要影响到别的运动上面”,“影响到产业上……政治上”。他鼓动青年在国家和民族处于危亡之际,“第一是直接行动,第二是牺牲精神”。他身体力行,亲自起草《北京市民宣言》,还上街散发。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信仰,他付出了高昂而又惨重的代价:自己四次被捕入狱,饱受囹圄之苦;两个儿子壮烈献身;一个孙子也因乏人照料而夭折。他不折中、不调和、不妥协,“愿意说极正确的话,也愿意说极错误的话,绝不愿说不错又不对的话”。他“不迁就任何人的意见”,“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而又“绝对不怕孤立”。时人称他为“不羁之才”、“一代怪杰”。

尽管蔡、陈二人有着很深的政治分歧,蔡元培却极为欣赏陈独秀的个人风范,他说,陈独秀“忠于人,忠于事”,“近代学者人格之美,莫如陈独秀”。而令他“最不能忘的”是陈独秀的“毅力和责任心”。陈独秀每次被捕,蔡元培都要竭尽全力为之游说、营救。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反对武装暴动,提出国民会议的口号。这种政治上的大倒退,终于与蔡元培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有了认同和交流的可能。所以,蔡元培等在致的营救电中,特别对陈独秀的政治倾向予以表彰:“顾其反对暴动政策,斥红军为土匪,遂遭共党除名,实为欧美各立宪国议会中之共产党议员无异。”蔡元培用心良苦,巧为陈独秀作说辞,并没有产生什么缓和作用,相反,却召来的一再警告,称蔡元培等“宽释陈独秀”的电报,是“徇情蔽护,为反动张目”。

1933年4月,亚东图书馆再版《独秀文存》,蔡元培不顾仍在服刑的陈独秀的政治身份,毅然为之作序。这篇序文回忆了他们相识相处的经过,给予陈独秀以极大的信赖和赞扬,他说:

“这部文存所存的,都是陈君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大抵取旧习惯,创造新生命的态度;而文笔廉悍,足药拖沓含糊等病;即至今日,仍没有失掉青年模范文的资格。”

在狱中,陈独秀除了自己的事外,还不时为朋友的事烦扰蔡元培,如为陈训廷、濮某等谋职事,为王简、何资深、郑超麟等减刑事。蔡元培只要接到他的来信,从不厌烦,总是竭尽所能,为其效力。蔡元培还特别关注陈独秀的狱中生活,尤为推崇他静心做学问所取得的成果。1937年6月7日,蔡元培看到陈独秀在《东方杂志》上发表的《实庵字说》,特别高兴,在当天的日记中记道:“第三十四卷第六号《东方杂志》,有《实庵字说》,为陈独秀所作,取声近之字说明相关之义,触类旁通,逼近太炎,唯太炎不信金文及甲骨文,而独秀不然,故更有理致。”

蔡元培在营救陈独秀、牛兰夫妇和邓演达等的实践活动中,目睹了和民主自由横遭践踏的状况。于是,他与宋庆龄、杨杏佛便酝酿成立一个专门组织,动员国内外的一切进步人士参与行动,共同营救政治犯,以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的权利。1932年12月18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正式成立,总会设在上海,宋庆龄为主席,蔡元培为副主席,杨杏佛为总干事。牛兰夫妇、陈独秀、许德衍、侯外庐、陈赓、余文化、刘煜生、廖承志、罗登贤、丁玲等人,都曾得到过蔡元培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营救和关心。

蔡元培名言范文第3篇

婚礼:婚礼之前从未见面

1889年,蔡元培迎娶了他的第一位夫人王昭。蔡元培的第一次婚姻,可以说完全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蔡元培在婚礼之前甚至从来没有和王昭见过面。王昭有洁癖,而且花钱极节省,但蔡元培却生性豪放、不拘小节,他更有大男子主义,常常要求王昭在所有事情上对他无条件服从,两人婚后经常发生口角。

1900年,接受了西方新思想的蔡元培开始重新思考女权的定义,他写出了《夫妻公约》,重新调整与妻子王昭的关系,这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逐步互相理解、修复感情的裂痕。可惜好景不长,就在这一年王昭因病离开了人世。

第二次婚姻:一幅画结缘作画人

婚礼:演说会代替闹洞房

王昭去世的时候蔡元培刚满33岁,在江浙一带的知识界已经颇有名气了,来他家里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蔡元培面对纷至沓来的媒人,挥毫写下了一张“征婚启事”贴在书房的墙壁上。他提出了五个条件:第一是不缠足的女性;第二是识字的;第三是男子不得娶妾、不能娶姨太太;第四,如果丈夫先死那么妻子可以改嫁;第五,意见不合可以离婚。消息传开来,媒人们顿时一个个退避三舍。

也许是姻缘天定,蔡元培在杭州办学的时候,有一天在朋友家看到一幅工笔画,线条秀丽、题字极有功底。他一打听,作者是江西名士黄尔轩的女儿黄世振,又名仲玉。黄仲玉出身书香门第,不但没有缠足,而且识字又精通书画、孝敬父母,完全符合蔡元培的择偶标准,于是他请朋友从中撮合。1902年元旦,蔡元培在杭州举办了他一生中的第二次婚礼。这次婚礼中西合璧。蔡元培用红幛缀成“孔子”二字,代替悬挂三星画轴的传统,以开演说会的形式代替闹洞房。

1907年,已近不惑之年的蔡元培开始了4年海外留学的生活。在德4年,他编著了《中国伦理学史》,蔡元培由最初的大男子主义思想,转变成为寻求妇女平等权利的斗士,他的第二位夫人黄仲玉可谓对此作用不小。

1920年年底,蔡元培由北京大学派遣去欧洲考察。就在这期间,黄仲玉去世了。

第三次婚姻:相差24岁的师生恋

婚礼:苏州留园拍婚纱照

在蔡元培54岁时,时任北大校长的他决定续娶,他再次提出自己的条件:一、本人具备相当的文化素质;二、年龄略大;三、熟谙英文,能成为研究助手。

蔡元培名言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蔡元培 美育思想 美术教育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又字仲申、民友、孑民,乳名阿培,并曾化名蔡振、周子余,汉族,浙江绍兴山阴县(今绍兴县)人,原籍浙江诸暨。革命家、教育家、政治家,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1916年至192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革新北大,开“学术”与“自由”之风;1920年至1930年,同时还兼任中法大学校长。蔡元培是中国现代美术思想的奠基人,在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和影响,对中国现代美术思想的影响成为不争的事实。

1.蔡元培美术实践活动

蔡元培认为:“(美术)狭义则我国恒言书画而欧洲恒言建筑雕刻图画。”尽管以蔡元培为首的文化官员及艺术界的精英竭力希望将法国的艺术沙龙和日本的帝展复制到中国来,但当时中国的国情一直将书画作为一种高雅的玩赏艺术,而雕塑与建筑则属于下层民间匠工的劳作,一向并不归入艺术之列,更别提被放置到展览厅中供人观赏品鉴和评说。

蔡元培从小就在江浙沪一带浓厚的传统文化的熏陶渐染下长大,潜意识中对美的追求与热爱在其后来一生的学习发展中都有所体现。蔡元培曾撰文道:“……不能以美术上的实验来助理论的评判,实为一生遗憾。所以我若能回到二十岁……然而专治我所喜爱的美学及世界美术史。”蔡元培前后的两任夫人都擅长绘画艺术,在对艺术和美的追求上可谓与蔡元培志趣相投。蔡元培倡导美术思想,并且身体力行,积极扶植美术教育。1917年,蔡元培在《新青年》杂志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之后,刘海粟去函表示赞同,并且希望蔡元培对上海美专给予支持,蔡元培很快寄去亲笔复信。1917年,正值上海美专画展“模特事件”引起争论的时候,蔡元培的亲笔复信是对美专强有力的声援,是蔡元培与刘海粟合作的开始。随后,蔡元培就为上海美专撰写校训“诚实”和“闳约深美”的治学牌匾,为美专谱写校歌,给美专在各个方面都带来新的转机。其中,“闳约深美”诠释为:“‘闳’就是知识要广阔;‘约’就是在博采的基础上加以慎重的选择,吸收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人生有限、知识无穷,不能把摊子铺得太大,以便学有专长;‘深’就是钻研精神,要入虎穴,得虎子,百折不回;‘美’就是最后达到完美之境。”

蔡元培在民国初期的历次讲话和著述中都提到举办美术展览会于民众美育的必要。他很早就意识到具有公共性的美术展览会在国民美育及艺术启蒙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食物之人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脱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温。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则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无损于人,人亦无损于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园之花石,农事试验场之水木,人人得而赏之”。自然美可与人共享而不会被消耗,那么艺术美也同样具有这样的特性。于是,1929年直接由蔡元培发起,由民国政府教育部筹办的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正式召开,它是中国历史上首次近现代意义的全国美术展览会,陈列品有传统书画、西画、建筑、雕塑、工艺品等两千余件。此次美展是中国美术在由古代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型阶段的一次大总结、大展示。而由蔡元培领导、林风眠具体主持下的中华民国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在1928年基本完成了其组织架构的建立。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为中华民国大学院专门委员会之一,专管计划全国艺术教育及有关艺术之公共建设事宜。从2月公布的《大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录》看来,许多艺术提案在递交讨论后都得到通过,其中包括美术展览、美术教育、美术交流、美术宣传的议案。5月,大学院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蔡元培在开幕词中再次强调教育“科学化、劳动化、艺术化”的方针。受此鼓舞,与会的美术界精英提交了大量的美术提案给大会审议,其中有刘海粟的《举办全国美术展览会议案》,李毅士、萧友梅《奖励及提倡艺术案》,等等。这些提案都从不同角度敦促举办全国性的美术展览会,并提出了不少可行的施行方案。以“计划与实行并进”为特点的大学院在7月14日同时公布了《大学院美术展览会组织大纲》、《大学院美术展览会征集出品简章》、《大学院美术展览会奖励简章》,随后便拿出一个在暑期开学前于上海举办大型全国美术展览会的时间表。但是,第一次全国美术展览会是一次主题不能明确的展览会,在某种程度上它还留有早期博览会、赛珍会及炫奇会的影子。“会中陈列品范围颇广,一书画,二金石,三西画,四雕塑,五建筑,六工艺美术,七美术摄影”,并由此在体制上确立了中国现代美术之格局。

2.蔡元培的美育思想

晚清到民国初期的中国学术界,美学与美术、审美和艺术是不分的,所以美育与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也基本通用。民国首任教育总长蔡元培非常重视美育。“美育”一词,由蔡元培于民国元年从德文译出。他在发表的文章中认为:因为美感是普遍性,可以破人我彼此的偏见;美学是超越性,可以破生死利害的顾忌,在教育上应特别注重。美育作为实施“完全人格教育”的手段,具有促进人格完善、素质全面提高的特殊作用。因此蔡元培大力提倡美育。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主要源于康德的“美的超越性和普遍性”的观点。另外,蔡元培也受到兰普雷希特的文化史和施马绍的艺术史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孔子亦曾提出君子要追求“尽善尽美”的思想。国学根底深厚的蔡元培在融合中外思想的精华之后,大胆提出了自己的美育思想,并把它应用到了国家教育计划的制定中去。蔡元培曾著有《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对后世影响深远。

蔡元培美育思想的核心是科学教育和美感教育。他认为:“只有美育可以代宗教,美术不能代宗教。”指出,美术包括视觉和听觉两方面,从视觉角度讲,美术应涵盖建筑、雕刻、绘画三种,从听觉角度讲还要涵盖音乐。并进一步指出:“至于美育的范围,比美术大得多,包括一切音乐文学、戏院、电影、公园、小小园林的布置,繁华的都市(例如上海),幽静的乡村(如龙华),等等;此外如个人的举动(如六朝人的清谈)、社会的组织、学术的团体、山水的利用,以及种种的社会现状,都是美化。”因此,蔡元培先生的“美育”是全方位的概念,包括人文、社会、自然等多方面交叉的美感体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在民初知识界可谓深入人心,《申报》主编褚民谊曾作过一个比较精确的概括:“昔蔡孑民先生首倡以美学代宗教,伟论名言,实为创见,窃谓精神慰藉之方,舍此实无他途,考美之范围,所包至广,凡眼耳鼻舌皆应以美的身表现,使其满足,广建美术馆博物院及一切美的建筑,此视官之美的满足也,设音乐院,提倡音乐歌唱,广建剧场,此听官之美的满足也,改良市政修筑道路,广植花木,排除恶秽,使吾人日生活于芬芳清洁之中,此嗅官之美的满足也,饮食适宜,烹调合法,无不洁之物,得摄生之术,此味官之美的满足也,衣服装饰,起居沐浴,整齐雅适,温凉得宜,此触官之美的满足也,凡此五官,皆能美化,则精神愉快,自不待言。消极的既足以调合工作的烦闷,积极的即可出其暇豫为科学艺术之发明,此美术关于人生之重要而美育所以列于五育之一也。”对于政府而言,一切有益的倡议均需通过执行力转换为实际的方案,蔡元培是知识界的精英,也是政府的领导,他必须通过自己的行政权力来实现自身国民教育的理念:“专门练习的,既有美术学校、音乐学校、美术工艺学校、优伶学校等,大学校又设有文学、美学、美术史、乐理等讲座与研究所。普及社会的有公开的美术馆或博物院,中间陈列品或由私人捐赠,或用公款购置,都是非常珍贵的。有临时的展览会,有音乐会,有音乐会,有国立或公立的剧院……”蔡元培在此后的执政中一直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

3.蔡元培的美术教育思想

蔡元培的美术思想大多数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的,很多大学设置美术工艺与手工等课程,为美术的基础教育培养大批师资,以滋养初、中级美术教育;高等学府还设立专门的美术研究机构,以期形成引导主流美育思想的意识形态;积极鼓励私立美术学校的发展,推进学校美术教育的多重性结构,以促进家庭与社会美育意识的生成。其中,蔡元培所倡导的美术教育是以高等教育为开端的。1927年12月27日,在南京成贤街大学院会议厅召开的艺术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创办国立艺术大学案。蔡元培亲自拟写《创办国立艺术大学之提案》,该提案成了中国第一所国立艺术大学的建校大纲。提案分重要理由、适当地址、最低经费、着手办法及学校的编制、招生规模五部分。蔡元培认为,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主要手段和中心内容,美育的实施要靠艺术教育的推广和促进。美育可以培养民众的审美知识,以提高人民的道德情操,进行国民性的改造。因此,艺术教育在推行美育的过程中担当着扛大旗的角色。1928年4月9日,蔡元培在艺术院开学式上发表演讲:“艺术是创造美的、实现美的,西湖既有自然美,必定要再加上人造美,所以大学院在此地设立艺术院。宗教是靠着自然美,而维持着它们的势力存在。现在要以纯粹的美来唤醒人的心,就是以艺术来代替宗教。所以大学院在西湖设立艺术院,创造美,使以后的人都移其迷信的心为爱美的心,借以真正的完成人们的生活。”他呼吁人们用对美的崇拜代替宗教的崇拜,希望艺术院通过培养推行社会美育的中坚力量,以美育促进国民民主意识的自觉,培养国民“宁静而强毅的精神”和“健全和谐的人格”,造就出真正能肩负起民族未来责任的“现代公民”。他的这一美术教育思想有着启发民众尚美之心、拯救民族危亡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蔡元培.蔡元培教育文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2]蔡元培.蔡元培选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秦佳.蔡元培与现代美术教育[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

蔡元培名言范文第5篇

一、立什么德

(一)立家庭道德

蔡元培认为,最基本的家庭关系有以下三伦:夫妇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姊妹关系。他既批判性地继承了我国传统家庭美德,又选择性地吸收了西方伦理精神,创造性地树立了适应近现代社会家庭生活的家庭道德。

夫妇之道。夫妇关系是一个最基本的家庭关系,婚姻道德是家庭道德的根本。夫妇之道的核心是什么呢?“爱者,夫妇之第一义也。”[1]110蔡元培将爱情看成是夫妇之道的核心,是“人生最贵之感情也”。如果夫妇之间拥有纯真的爱情,感情深厚,那么即使处在困苦颠沛之中,也能以同情者互相慰藉,产生一种快乐;如果夫妇之间没有纯真的爱情,感情淡薄,名为夫妇,实如路人,则没有人生幸福的真趣。结婚之后,夫妇双方更要相濡以沫,相敬如宾,这些都是“人伦自然之道德”。当今社会,婚姻以财产容色为准者比比皆是,婚后摩擦不断,令人汗颜。

亲子之道。亲子关系即父母与子女关系,亲子之道就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父母待子女之道。蔡元培说:“父母之道虽多端,而一言以蔽之曰慈。子孝而父母慈,则亲子交尽其道矣。”[1]107父母是家庭教育的首任教师,应担负教训指导幼子之职责,“此家庭教育之所以为要也”。另一方面是子女事父母之道。蔡元培指出:“事父母之道,一言以蔽之,则曰孝。”[1]102子女为什么要孝敬父母呢?因为孝亲是子女感恩父母的最好表达,是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是家庭幸福的根本要求。他说:“孝道不尽,则其余殆不足观。”当前,有些人既不赡养父母之体,又不愿养父母之志,孝敬父母之心泯灭矣。

兄弟姊妹之道。兄弟姊妹之间不仅有骨肉之亲,而且有亲睦之情,他们应互相扶翼,互相帮助,互相友爱。蔡元培按照长幼关系将兄弟姊妹之道划分为“弟妹之道”和“兄姊之道”。“弟妹之道”是指弟妹在处理与兄姊之间的关系时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原则。蔡元培还按照性别关系将兄弟姊妹之道划分为“兄弟对姊妹之道”和“姊妹对兄弟之道”。兄弟应担当保护姊妹的责任,姊妹应担当帮助兄弟的责任。总之,兄弟姊妹之间情同手足,要和睦、友爱、亲善,如果处理不好各种关系,就会“伤父母之心,以破一家之平和,而酿社会、国家之隐患”。由上可知,家庭内部要做到夫爱妇顺、亲慈子孝、兄友弟恭、姊爱妹敬,族戚要相爱相扶,以建设一个相亲相爱相扶的家庭和家族,然后爱满天下,那才是社会、国家之幸福。

(二)立职业道德

官吏道德。“官吏者,执行法律者也。”蔡元培认为,官吏的职责在于服务公众。要更好地服务公众,官员不仅要具有“普通之智识”,熟悉法律条文,精通职务上所专司的法律原理,而且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合格的官吏必须具有哪些最基本的操守呢?“官吏之操守,所最重者:曰毋黩货,曰勿徇私。” “勿徇私”就是不徇私枉法。官吏之职是公众之职,官吏用人行政“宜弃置其私人之资格”,“悉不得参以私心”,严禁“徇私废公之举”。

医生道德。“医者,关于人间生死之职业也,其需专门之知识,视他职业为重。”[1]148可见,医生是一门掌管人间生死的特殊职业,其职责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生既要具备精湛的医技,又要具备高尚的医德。

教师道德。“师也者,授吾以经验及读书之方法,而养成其自由抉择之能力者也。”[1]98蔡元培认为,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关键,既要有“相当之学识”,又要有高尚之师德。教师道德的核心是为人师表,这是因为,“教员者,学生之模范也”。可见,教师的身教胜于言教。

商贾道德。蔡元培认为,“正直”与“信用”是最重要的两个商贾道德。他说:“正直为百行之本,而于商家为尤甚。”如果商贾不讲正直,而是欺诈需求方,则是道德界的罪人。商贾要讲究信用,即言而有信、诚信经营。“而信用一失,其因此而受损者无穷。”[1]150

总之,蔡元培系统地阐述了官吏、医生、教师和商贾等专门职业,深入地阐释了各种职业的道德规范与准则,认为官吏道德在服务公众,医生道德在治病教人,教师道德在为人师表,商贾道德在正直信用,这些观点适应了时展的潮流,成为后来者继承与创新职业道德的理论源泉。

(三)立社会道德

保护生命。蔡元培认为,人的生命是一切权利的本位,是一切权利义务的基本,一失而不可复得,容不得他人侵犯。人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不要侵害他人的生命。

善用财产。人不仅要合理占有、保全与增殖财产,而且要善于利用财产。如果不知用财之道,“则虽藏镪百万,徒为守钱虏耳”“为财产而自累,愚亦甚矣”要善于利用资财,“或捐助国家,或兴举公益,或旅行远近之地,或为人任奔走周旋之劳,凡此皆所以益人裨世,而又可以自练其身体及精神,以增进其智德”。[1]141-142

护名誉。蔡元培认为,名誉是无形财产,“由其人之积德累行而后得之”。人获得名誉,“或以天才,或以积瘁,其得之之难,过于财产,而人之所爱护也,或过于生命”。所以,“尚名誉者,人之美德也”。要切实保护人们的名誉权。

施与博爱。何谓博爱?“博爱者,施而不望报,利物而不暇己谋者也。”[1]126蔡元培将博爱看成是人生最贵、至高之道德,是人类与禽兽的本质区别。如何施与博爱呢?一是人人要有博爱之序。人人要按照爱其亲爱人之亲爱其国人爱异国之人的顺序来实施博爱之道,不断彰显博爱之美德。二是人人要有博爱之心。人人有博爱之心,家庭就会“父子亲,兄弟睦,夫妇和”;社会就会“无攘夺,无忿争,贫富不相蔑,贵贱不相凌,老幼废疾,皆有所养,蔼然有恩,秩然有序”。若本无博爱之心,则“适以害德”。

促进公益。蔡元培认为,人的体魄及精神均“食社会之赐”,人要热衷“图社会之幸福”、谋社会公众之福祉的公益。促进公益,公而忘私,“于道德最为高尚,而社会之进步,实由于是”。人们如何促进公益呢?一是根据人的地位与势力促进公益。二是根据人的职业促进公益。人的才干不同,职业各异,都应根据其职业“各图公益”。三是根据人的财力促进公益。蔡元培极力主张“量力捐财,以助公益”。他既反对借公益之名兴无用之事,又反对“借公益以沽名者”。

讲求礼让。蔡元培说:“礼者,因人之亲疏等差,而以保其秩序者也”,其要在“不伤彼我之感情,而互表其相爱相敬之诚”。故礼即礼貌。让是“不务立异,不炫所长,务以成人之美”,务必敬爱他人。故让即谦让。可见,礼让是礼貌谦让之意。礼让是“交际之要道”,即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原则。他总结道:“礼让者,皆所以持交际之秩序,而免其龃龉者也。”[1]132

注重威仪。所谓威仪就是穿着打扮得体,言谈举止得当。威仪是个体在全体公众面前、公共场合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蔡元培认为,如果在公共场合不注意威仪,“虽违者无禁,犯者无罚,而使见而不快,闻而不慊”,则会减杀“社会之爱力”,有损“人生之幸福”。

简言之,保护生命、善用财产、爱护名誉、施与博爱、促进公益、讲求礼让与注重威仪等社会道德为“固有普通道德”,“皆适宜于我国社会之道德也”。

(四)立国家道德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订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的社会规范。蔡元培说:“法律者,维持国家之大纲,吾人必由此而始能保有其权利者也。遵法律是“吾人对于国家之本务”,是国家道德的第一要义。

纳租税。租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民“有纳租税之义务也”。交纳租税是国民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是国家道德的基本规范。如果有人偷税漏税,用国家道德绳之,“谓之无爱国心”;用私人道德绳之,谓之“欺罔之罪”。

服兵役。蔡元培说:“国家者,非一人之国家,全国人民所集合而成者也。国家有庆,全国之人共享之,则国家有急,全国之人亦必与救之。国家之有兵役,所以备不虞之急者也。是以国民之当服兵役,与纳租税同,非迫于法律不得已而为之,实国民之义务,不能自己者也。”[1]136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所以,国民必以服兵役为义务。服兵役不仅是国民应尽的义务,而且具有高尚的道德意义。服兵役就意味着牺牲小家以保卫国家,体现了一种无私奉献的爱国情操,也是值得倡导的道德行为。

兴教育。蔡元培高度重视教育,主张兴教育以育国家之良民。一是兴家庭教育以育国家之良民。二是兴学校教育以育国家之良民。蔡元培主张,儿童到六七岁就进学校,“则望其日有进境”,所以我们要建设各种学校,发展学校教育,“注重学生健全的人格”,将其培养成国家之良民。三是兴国民教育以育国家之良民。他认为,国民的贤愚勤惰与其国运有很大关系,国民学问的深浅与其国家的强弱呈正比例关系。故欲保持国运,振兴国家,“不可不以国民教育,施于其子弟”。

爱国家。蔡元培旗帜鲜明地指出:“为国家之一民,则以爱国为本务。”[1]99国民必须发自肺腑地爱国家,不管国家是贫穷还是富有。爱国家必须饱含爱国情,坚定爱国志,具有爱国心。要善表爱国情,善立爱国志,善有爱国心,切实落实爱国家的国家道德,精忠报国。

概言之,应树立遵法律、纳租税、服兵役、兴教育与爱国家等国家道德,不断培养具有新道德观的“国之良民”,以兴国安邦。

综上所述,蔡元培顺应时代进步潮流,融会中西道德观念,以独到的视角、全新的理念系统阐述了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和国家道德的重大问题和主要规范,提出了许多独创性观点与见解,为建构中国特色的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与国家道德注入了新的源泉。

二、树什么人

树何人是每个教育家都高度重视与必须解答的议题,蔡元培根据自身所处社会环境、教育理念及认知水平,给予了自己应有的解答。

(一)树私德与公德兼修的人

蔡元培认为,私德与公德是组成个体道德不可或缺、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树人就应树私德与公德兼修的人。人们既要善于修养私德,以使“私德粹美”,又要善于养成公德,以使公德完美。他极力赞赏“注重公共卫生”“爱护公共之建筑及器物”“尽力于公益”、施与博爱等良好公德,要“养成非自利的公德心”,以重塑国民公德,不断改进国民性。

(二)树消极道德与积极道德兼备的人

蔡元培认为,道德有消极道德与积极道德两种,树人就应树消极道德与积极道德兼备的人。他说:“消极之道德,无论何人,不可不守。在往昔人权未昌之世,持之最严。而自今日言之,则仅此而已,尚未足以尽修德之量。盖其人苟能屏出一切邪念,志气清明,品性高尚,外不愧人,内不自疚,其为君子,固无可疑,然尚囿于独善之范围,而未可以为完人也。”[1]167他指出,消极道德是人们所要达到的最起码要求,如公义、不侵害他人的权利、“消极的慈善事业”等,做到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种“限制人,使不可为”的道德规范。一个人仅具有最起码的道德还不够,因为“社会逃不出世界,个人逃不出社会”,即人是社会的人,必须承担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所以人们还必须具有积极道德,如公德、博爱、“积极的集资助学”等,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一种“劝导人,使为之”的道德规范。

总之,如果人人能够私德与公德兼修、消极道德与积极道德兼备,说明他“能恪守种种之本务,而无或畔焉,是为全德”,旨在建立一个善的社会。这是蔡元培立德树人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三、如何立德树人

蔡元培提出了立德树人的原则与方法,以及时解答如何立德树人的问题。

(一)立德树人的原则

舍己为群原则。贯彻舍己为群原则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必须正确处理小己与他人的关系。蔡元培认为,“专以我之小己为鹄的者,世多以不道德之主义目之”,当自我与他人的幸福互相冲突时,“则恒以舍我为人者为道德”,要努力追求舍己为群、杀身成仁的崇高精神境界。第二,必须正确处理小己与群体、社会的关系。他认为,小己幸福就在群体、社会幸福之中,小己意志就在公共意志之中,“小己意志同化于公共意志之意识愈明了,则道德界之价值愈高”。小己意志同化于公共意志之后,不是要绝对牺牲个人的价值与幸福,而是要通过个人的社会贡献来体现个人的价值与幸福。所以,“以社会为道德行为之鹄的,而吾人行为之效果,乃不至俄焉消灭焉。”[1]337这就需要个体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远大的社会理想,正确处理“小家”与“大家”的辩证关系。

人道主义原则。贯彻人道主义原则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理性认识宗教与教会。应以人道取代神道,以人权取代神权,以敬人取代敬神。他还认为,君主与教会是人道主义的两大障碍。君主常利用“神之威”“以强人去善而为恶”。“教会是以包揽真善美三者为职业;死守着旧的教义,阻新的发展。”[2]所以,要以人道主义去君权的专制,扫教会的霉菌。第二,大力弘扬自由、平等与博爱。人道主义的要义就是自由、平等与博爱。蔡元培是最爱自由、平等与博爱的人,是坚定的倡导者和忠实的践履者。他认为,贯彻人道主义原则的宗旨就是要培养爱自由、好平等、尚博爱的人,以造成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是则吾人之天责也”。

以美育德原则。蔡元培高度重视“美与善的关系”,认为美不仅可以别美丑,而且可以育德人。贯彻以美育德原则有三个基本要求:第一,辨析“美与善的复杂相”。这需要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深邃的思维力和较强的辨别力,透过美的现象,发现善的本质,为以美育德扫除障碍。第二,利用美感特点育德人。蔡元培认为,美感具有超脱与普遍等特点。人道主义是人类公认的共同目的,其最大阻力是专己性。“美感之超脱而普遍,则专己性之良药也”,能够逐渐消除人我之见和损人利己之念。第三,运用美的形式育德人。美的形式主要有音乐、雕刻、装饰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育德人的手段。

(二)立德树人的方法

改过迁善法。改过迁善法是教育者引导受教育者改正自己的过错,通过积善成德来育人的方法。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过错。有过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改正过错。蔡元培说:“人非圣人,谁能无过?过而不改,乃成罪恶。”[1]96他认为,善莫大于改过,罪莫大于怙恶。因此,改过成为人们道德发展与完善的重要因素,成为善人与恶人的主要分水岭。他认为,造成人们产生过错行为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主观和客观、外在与内在等原因。人们一旦知晓原因后,就掌握了改过迁善的主动权。教育者应善于抓住受教育者稍纵即逝的悔悟之机,引导他们及时去恶迁善,适时提高其道德。

榜样示范法。蔡元培称榜样为模范人物,重视模范人物对受教育者道德的影响。他说:“吾国人重道德,而道德自模范人物入手。”[3]哪些人可以成为模范人物呢?一是教师。二是父兄。他说:“有家庭教育之责者,不可不先正其模范也。”[1]108父兄承担着家庭教育之责,“父兄之责,在躬行道德以范子弟,而著其条目于家教,子弟有不帅教者责之”。父兄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为家庭其他成员提供良好的道德表率。

实践锻炼法。蔡元培非常注重实践锻炼法。他说:“道德不是记熟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4]他希望人人实践道德,涵养其德性的自觉性,效力国家与社会,“以尽人生之天职”。

实践锻炼法包括以下三种具体的形式:一是练习。蔡元培说:“事无大小,器无精粗,欲其得手而应心,必经若干次之练习。”[1]416教育者要通过反复练习来培养受教育者的尚洁、注意公众卫生、爱护公共建筑及器物等文明行为习惯。而受教育者经过多次练习,坚持下去,才能形成良好道德。二是制度规则。教育者引导受教育者遵守一定的制度规则,有助于培养其组织性、纪律性和责己重而责人轻的好习惯。制度规则主要包括卫生、学业、品行等方面。三是组织活动。教育者组织受教育者参加各种道德活动是非常重要的道德锻炼,因为受教育者在道德活动中,要遵循一定规范,克服许多困难,经受各种锻炼,能够养成良好道德。

综上所述,蔡元培立德树人的原则与方法是有效的、务实的,以着力培养家庭的孝子、职业的敬业者、社会的好公民和国家的良民。

参考文献:

[1]中国蔡元培研究会.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2]中国蔡元培研究会.蔡元培全集(第五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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