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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实验

霍桑实验

霍桑实验范文第1篇

[关键词]霍桑实验内部会计控制“社会人”假设 创新

创新是把握时代脉搏、确保与时俱进的重要手段。一个运行状况良好的组织或部门,要想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生存、发展、壮大、提高,就必须时时总结自身的经验、处处掌握环境的变迁。会计组织作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核算、分析、检查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职责,通过记账、算账、报账,完成对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记录、计算和报告。会计工作质量的优与劣,直接影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个职能的正常发挥。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个人角度来看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敬业精神;从企业整体的角度来看取决于会计主体的管理水平、薪资高低、晋级标准。对于如何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这一问题,会计主体的管理部门一般都会强化财会人员责任制,通过会计部门的内部协调、合理分工、明确牵制等手段来实施。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最为关键的环节是人员管理。如何从财会人员的内心增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我们有必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对内部会计控制的一般理解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促进法律法规有效遵循和发展战略得以实现等而由单位管理层及其员工共同实施的一个权责明确、制衡有力、动态改进的管理过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该具有合理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且这些方法、措施、程序之间能够形成优化的规范和系统,能够组成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内部控制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是会计主体为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与可靠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与有效,而对组织设置、人员安排、会计工作、财务活动等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活动。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事;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

二、对内部会计控制有借鉴意义的现代管理理论

从内部控制的概念和目的、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内容等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个层次的控制模式都在强调一个核心理念: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理论广泛研究和应用的基础在于“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理论的突出代表是泰罗,他在19世纪末提出“科学管理”这一思想。泰罗的理论认为,对于人来说,制度上的约束是必不可少的,这一假设只关心如何提高劳动效率,而对员工的思想感情和心理需求等方面漠不关心。“经济人”假设及其相应的管理方法,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科学地组织劳动、实行物质奖励、建立各类责任制等起到很大作用,至今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

伴随整个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进步,管理理论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霍桑实验”是最为有名的。为了找出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深层原因,同样也是为了提高人员工作的效率,1924年~1932年,以哈佛大学教授梅奥为首的一批学者在美国芝加哥西方电气公司所属的霍桑工厂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即“霍桑实验”。研究者预先设想,在一定范围内,生产效率会随照明强度的大小、工资报酬的高低、福利条件的好坏、工作与休息时间的长短等因素的变化而不同。事实上,在实验期间,无论这几个因素如何变化,员工的工作效率总是逐步上升。经过研究者与21000名员工的谈话发现影响工人生产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是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原先生产工人因为社会地位低下,劳动积极性不高。实验开始之后,他们普遍感觉受到了重视,所以不论工作条件如何变化,他们都比以前更加努力,即使没有参加实验的人员也不甘落后,最终导致产量普遍提高。“霍桑实验”的结论是: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员工的积极性,员工的积极性取决于员工家庭和社会生活以及单位中人与人的关系。“霍桑实验”第一次把人际关系问题提到管理的首要地位,并且提醒人们在处理管理问题时要注意人的因素,这对管理心理学的形成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梅奥依据“霍桑实验”提出的人际关系学说为西方管理科学和管理工作指出了新的方向。“霍桑实验”的另一个重大贡献在于它发现并证实了“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并探索了群体内人际关系与生产效率之间的联系。通过对群体的观察研究发现组织之中存在“非正式”群体,这种非正式群体内既有无形的压力和自然形成的默契,也有自然的领导人,它约束着每个成员的行为。梅奥在完成“霍桑实验”之后提出了“社会人”假设。“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人”假设的对比见下表:

三、“霍桑实验”理论对内部会计控制创新的指导

科学管理、理性规划、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是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重视和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管理创新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新形势、增强管理活力的迫切要求。总的来说,我们在这些方面的管理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管理观念陈旧、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下,为此,应该广泛学习和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比如应用“霍桑实验”的结论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论基础和使用方法进行全方位的重新构建,通过积极探索与认真研究,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企业发展状况的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方式。

1.在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会计体系

管理理念的更新是对于旧观点的进化和创新而不是废除和抛弃。在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时,一定要充分利用原有机制的特点和优势,让原有的特长继续发挥。一般认为,压力和动力是完成工作目标的两大重要因素。在传统的内部会计控制中,一般通过经济责任制来明确每个员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企业依据自身的特点、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于每个会计岗位和具体工作,依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进行工作分配,从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上体现相互控制的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和授权管理是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内容,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适应的分离和及时的控制经常得不到保证。归纳起来原因有三个方面:(1)受成本效益原则的局限,仅重视控制成果而忽视资金的相关投入,或注重资金的投入而未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2)员工忽视程序、判断失误,甚至、串通舞弊,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失灵;(3)管理者、超越权限,导致内部会计控制这一领域的“权大于法”。会计内部制度的创新首先就要加强基础建设,避免这三个方面的情况出现。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创新中应进一步加强责、权、利三者统一与协调,每个会计人员都必须有明确的岗位,每个岗位都必须有对应的职责,做到职责分明、权利公开、奖罚有度,全面满足会计人员对于责、权、利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人尽其才,充分调动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科学的工作流程、合理的人员组合、良好的人际协作,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管理建设,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环节。

2.在信息环境上,提高企业管理技术,优化信息资源

“霍桑实验”的研究成果表明,注重人的因素、注重人与物的统一、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是增加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的关键因素。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已经发展到一个全新的水平,企业以“规划所有资源的信息”为基础,为保证企业在市场变化和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提出了改善内部和联系外部的新型管理模式,即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这一系统把企业的内部及外部各环节紧密的联系起来,使供应、制造和销售的相关因素与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构成一个整体,实现了企业全方位经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和内外互援。会计人员通过这一技术,使用记录、收集、整理、计算、分析、总结和控制等办法处理企业运行中各种内部和外部数据,尤其是会计数据,以达到及时提供有用信息的目的。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现金流和物流的全过程监控者,应该成为各种管理技术的核心,并与其他技术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使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新情况下,管理者在进行会计人员的配备时,就更应该采用“霍桑实验”的研究结论。在人员配备和使用中,注重人员有用性和工作适用性的统一、注重人员素质与工作环境的统一。会计人员应该具备全面掌握和充分利用ERP系统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信息化条件下会计操作的各种技术,并且组织规划好各类数据资源,使管理者能够完整便捷地获取所需的信息。

3.在队伍建设上,加强团队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通过内部牵制,减少会计工作中的作弊行为,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手段。依据“霍桑实验”的成果,非正式团体在团队中的作用不可小觑,所以在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中要注意处理好牵制与协作的关系,在满足内部牵制的前提之下,尽最大的可能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在人员配备上,要因事设岗,因材用人,注重各类会计业务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如果因人设岗,就会人浮于事,那么在涉及利益分配、职务晋级时,会使管理者陷于无尽的纠缠,而且使员工无所适从,结果只能是影响劳动的积极性。在人岗匹配的条件下,管理部门还要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与此同时,会计人员还必须及时掌握新形势、新知识、新技术,随时学习财务和会计的新知识,掌握财会理论、会计法规、行业准则等方面的新变化,同时注重各类相关知识与会计实务的融合。在会计管理的实践中,通过会计人员的岗位轮换、业务交叉,可以提高员工的全面业务能力,并且有助于防止技术垄断。关心员工的业绩、关注员工的职称、注重员工的积极性,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提升、法律知识教育、团队精神培养,是全面提高人员素质从而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

四、结束语

霍桑实验范文第2篇

【关 键 词】霍桑研究 国内 综述

早在民国时期,纳撒尼尔・霍桑的传世之作《红字》就被翻译到中国,引起中国评论界的关注,之后有关霍桑及其作品的讨论更是长盛不衰,直至当今仍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早期主要以作品译介、作家介绍以及一些简单书评为主,进入新时期之后,各种研究方向大量涌现,分析角度更是异彩纷呈。

一、有关《红字》的研究

在有关霍桑的研究性文章中,有关《红字》的论文约占到一半以上。早期对《红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阐释作品中大量出现的各种意象,从作家经历出发探讨作品中的人性观,从主人公的命运出发探讨作品的宗教伦理观、道德观、救赎观、女性观等。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时代的变迁,研究方向开始往接受理论、文体特征、叙事策略、现代主义文学人际观以及比较文学等其他视角扩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作品主题的讨论

围绕《红字》中对“罪恶”的阐释,关于作品主题的研究主要立足于清教宗教观和人性观的解读。早期评论者一般将《红字》定位为霍桑对清教伦理、基督教伦理的申诉和控诉,但现在也有人认为该作品不能简单的视为对基督教伦理的抨击,苏欲晓认为“从作品的叙事观点、道德判断,人物的性格发展、命运走向上看,《红字》都深刻体现着基督教伦理精神:人的普遍罪性以及对这罪性的悲悯与救赎。”[1]大部分观点同意霍桑对宗教的态度是困惑的,是一种复杂而矛盾的宗教情结。“霍桑一方面突出了犯罪的主人公不得不在众人面前体验可怕的难看和羞辱,另一方面又强调了‘罪恶’的净化、教育作用,他们虔诚的赎罪方式使自己也使别人都变得更富同情心。”[2]涉及罪恶观与救赎观的讨论往往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研究者通常从霍桑家族历史、成长经历、社会环境等方面出发,结合宗教原罪观,分析霍桑的罪恶观,进而讨论主人公的自我救赎之路。

2.人物形象解读:

国内大多数学者把海丝特・白兰解读为一位在苦难磨砺下挣扎生存并最终获得新生的形象,但也有学者认为海丝特不但没有获得新生,反而最终屈服于命运。“她最后自觉地又带上了红字,屈服于清教社会对她的审判,接受了清教社会对人生、人性及人类生存环境的认识。”[3]曹精华从相反观点出发,彻底颠覆海丝特的传统形象,认为“作品中最虚伪的人莫过于赫丝特・白兰。”[4]海丝特的女儿珠儿是《红字》中的另一位主要女性形象,她作为父母罪证的象征,是一个“会说话的红字”,是作家寄托理想和希望的依附。文中的两位男性人物同样不容忽视,丁梅斯代尔的内心则始终充满着矛盾、冲突与苦涩,他的灵魂在心灵的炼狱里走完了全部的过程,经受住了洗礼并得以净化。而齐灵沃斯则是“极具两面性的人物,可以说集‘人性’与‘鬼性’为一体”[5],并不能简单的定义为邪恶的反面形象或是魔鬼的化身。

3.象征手法

《红字》中象征手法的运用也是多年以来讨论的热点,尤其是红字A,对于小说中四位主人公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尽相同的意义阐释。对于珠儿来说“‘A’字代表纯洁无暇”,“意味着神圣的爱情,是天使的再现”,但“在齐灵沃斯看来,红‘A’字代表复仇的欲望,是报复的化身”[6]。海丝特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使“A”的含义逐渐由最初的通奸变成能干、可敬、慈爱再到天使,但丁梅斯代尔却在内心饱受痛苦、孤独的煎熬,与其他人疏离。文中其他意象,如人物姓名、针线意象、森林意象等,也有文章进行专门研究。陈榕把针线这一意象独立抽离出来,成为一个更够代表海丝特性别角色和阶级身份的符号。[7]而黄立则将森林意象与霍桑社会改造的愿望联系在一起。

4.多种研究视角

《红字》问世于19世纪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高涨时期,在多数研究中,文中的海丝特是一位追求女性独立、向男权社会发出挑战的典范。但季峥和蒙雪琴认为“她(或者她们)身上具有女权主义者或者他所熟悉的强大女人的某些特点,霍桑对此有赞赏的方面,但更多的是加以批评”[8]。潘志明的两篇论文分别从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来系统地讨论《红字》的叙事理论,认为无论是内在的含混特征还是外在的罗曼司题材,无一不是为了“掩盖其婚外情主题中隐藏的非正统道德价值观念”[9]。管雪莲则透过“白兰滞留”和“牧师之死”两个事件的巧妙的叙事安排解读霍桑在情节安排和叙事技巧方面的智慧。刘林把序言“海关”与《红字》结合起来,比较两者共同呈现出的“V”字型叙事结构。由于霍桑的小说创作与宗教思想之间的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学者便应用原型理论分析人物的圣经原型及其象征意义。任晓晋,魏玲从象征意义与原型的模糊性、多义性和矛盾性中解读出霍桑“困惑、犹疑和彷徨的心态以及隐晦、模糊的表现手法”[10]。金衡山“通过介绍三篇不同时期的对这部作品及其改编影片的评论,重新阐释作品对现实与人的心理的再现”[11]。安安“从肯定个人的自立、回归精神的家园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三个方面来探讨《红字》中所表现出来的作者与超验主义哲学一致的思想”。[12]田祥斌从读者理解欣赏的角度阐释了《红字》中大量出现的象征手法、矛盾性和模糊性带来的美学效果。蒙雪琴从《红字》中提炼出“人与人是无法沟通的,是注定要孤独的”[13]这一现代主义文学主题。

二、关于霍桑其他作品的研究

除《红字》之外,霍桑的其他作品也受到国内评论界的关注。在《七个尖角阁的房子》的研究中,除了关注象征手法、罪错观、哥特手法、罗曼司手法等传统研究方向之外,方文开的两篇论文分别从“阿拉贝斯克”式叙述结构和文化政治策略两个方面重新解读了这篇小说的艺术价值。《福谷传奇》一般认为是霍桑超验主义思想的体现,金衡山通过考佛代尔这样一个失败者的形象,认为考佛代尔“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一些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在社会面临变化时的心态,而这正是隐含作者的用意”[14]。《教长的黑面纱》一文中蕴含着与《红字》相似的主题和写作手法,其中黑面纱的象征意义以及文中涉及的宗教主题是探讨的热点。在有关《胎记》的研究中,陈榕结合女性主义观点,把主人公阿尔默解读为“杀妻”的凶手,而他的妻子间接成为该事件的帮凶。朱丽田从生态批评视角下研究《胎记》中的环境伦理观,认为霍桑试图通过作品表达一种对人与自然、科学关系的关注。应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方英从人格动力的角度剖析《小伙子古德曼・布朗》中主人公自我理想崩溃、人格异常及因此经历的焦虑和痛苦。刘炜关注文中楔子与正文的关系和作用,正文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及蕴含的意义和美。陈琳采用性别研究中关于“男性气质”的相关理论,分析主人公罗宾通过自身实践、知识更新和话语实践实现的“男性气质”形构。

三、关于霍桑的总论性研究

除了关注一部作品的研究外,研究者还试图从霍桑不同的作品中寻找共性。从作品体裁来看,霍桑本人坚持自己创作是一种罗曼司体裁。方成针对这种罗曼司体裁深入研究,分析其作为美国罗曼司传统个案的意义。从创作背景来看,霍桑作品中有着深厚的乡土情结与历史积淀,张华回溯霍桑家族的历史,从祖辈的经历中找出遗留在霍桑小说创作中的影响。从创作思想上看,霍桑作品中无一不渗透着作者自身对人性、生命、社会的思考,蒙雪琴、季峥用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人性观分析霍桑的作品,说明霍桑把人的非理性因素提升到了本体论的高度,认为其作品中的人物是通过非理性的因素才最终达到认识世界的目的。戚涛结合霍桑创作的历史语境,指出霍桑中后期的作品“主要旨在颠覆和解构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揭示其思想的利己主义实质。”[15]方文开的一系列论文分别探讨了霍桑小说中浪漫主义反讽的运用,作品中的梦境描写以及霍桑的审美现代性。另外,霍桑作品中常出现的几种主要人物也被归类总结出来,分为女性形象、自然人形象、知识分子形象、科学家形象以及魔鬼形象,通过分析这些人物进一步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与其他学科结合的交叉研究也频繁出现,阳根华关注霍桑小说中的婚姻制度与家庭结构,把家庭主体形象的萎缩和他者角色的缺失阐释为作者对主体身份建构的精神焦虑及对他者的角色期待。张晓毓探讨霍桑小说中绘画艺术的集中表现形态,认为这一创作倾向与霍桑的绘画才能和他的浪漫主义美学原则是分不开的。

综上所述,纵观新时期国内霍桑研究状况,虽然我们紧随西方文学理论发展的脚步,各种评论视角都有所涉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就现有情况来看,国内研究仍以《红字》为主,其余作品较少涉及,着重点反复停留在象征意义与宗教主题上,其他方面则未能深入探索,这种现象与霍桑本人在美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相符的。因此,在将来的研究工作中,现代批评理论应更多应用于霍桑研究中,跨学科研究也会包罗更多未涉及的领域,有关霍桑及其作品的探讨还会向着更加深入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苏欲晓.罪与救赎:霍桑《红字》的基督教伦理解读[J].外国文学研究,2007,(4):115.

[2]芮渝萍.从《红字》看霍桑的宗教情结[J].名作欣赏,1999,(5):92.

[3]蒙雪琴.海丝特获得新生了吗?――《红字》女主人公新探[J].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6):80-81.

[4]曹精华.赫丝特・白兰的虚伪[J].外国文学,1991(3):74.

[5]葛红.评析霍桑《红字》中的齐林沃思[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93.

[6]朱波.解析《红字》中“A”的象征意义[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126.

[7]陈榕.霍桑《红字》中针线意象的文化读解[J].外国文学评论,2007,(2):96.

[8]季峥,蒙雪琴.《红字》:对十九世纪女权主义理想的解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11):155.

[9]潘志明.含混:《红字》的内在叙事策略[J].外国文学, 2007,(2):45.

[10]任晓晋,魏玲.《红字》中象征与原型的模糊性、多义性和矛盾性[J].外国文学研究,2000,(1):125.

[11]金衡山.《红字》的文化和政治批评――兼谈文化批评的模式[J].外国文学评论,2006,(2):116.

[12]安安.从《红字》看霍桑的超验主义思想[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9):115.

[13]蒙雪琴.“他人就是地狱”――论《红字》和现代主义文学的人际观[J].外国文学,2003,(4):91.

霍桑实验范文第3篇

生态女性主义(ecofeminism),又称生态女权主义,是当代西方环境运动与女性运动结合而形成的社会变革需求的文化思潮。1974年法国女学者奥波妮在《女人或死亡》一书中首次提出生态女权主义的概念,号召妇女领导一场生态运动,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女性主义的主要观点是批判男权主义的文化价值观,赞颂女性贴近自然的美好本质,进而呼吁两性之间的相互平等及人类征服大自然的错误思想的改变。纳桑尼尔•霍桑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小说家之一,随着生态女性主义在中国研究的发展,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这一新兴的理论成为研究霍桑作品的一个新方向,在这一新的视野下的霍桑研究发现霍桑的女性主义研究可以与其自然社会环境研究相结合来进行。 一、霍桑的时代背景和人生演绎 作家的人生演绎和时代背景与其作品中的主题思想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霍桑的祖先是萨拉姆镇上的名门望族,然而历史为他提供的他的父辈们的形象是很不光彩的和父权的:压抑、苛刻、残暴、专制和厌恶女人,例如,约翰•霍桑将许多被控为女巫的妇女判处死刑;威廉•霍桑是殖民地最可怕的法官。受其祖先的影响,霍桑的许多作品的社会背景都是以父权制和压迫妇女为特点的。霍桑4岁丧父,之后跟母亲和两个姐妹相依为命,霍桑直接体验了妇女社会地位低下、无权、无能的处境带来的生活困苦。 19世纪中期,妇女运动在美国达到鼎盛时期,1845年,玛格丽特•富勒出版《十九世纪的女性》一书中提出的男女平等的观点,在美国社会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在她们的影响下,霍桑逐渐意识到女性在社会中的不平等地位。当时的美国正处于多事之秋,妇女运动在19世纪到达鼎盛时期,而在国外,革命的浪潮席卷了整个欧洲大陆。这种长期与女性的密切关系和当时女权运动在社会上的反响结合起来,使霍桑很自然地关注妇女在社会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这种关注很容易在其作品中流露出来。霍桑童年在缅因州快乐而自由的生活,使得他对大自然有着深切的热爱。长大后,霍桑与爱默生、梭罗等超验主义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受其影响,霍桑加入布鲁克农庄———美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超验主义乌托邦共同体之一,超验主义对他的思想和创作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在他的作品中,霍桑一方面反映自然人和社会人的冲突,另一方面提倡建立一个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平等和谐的社会。霍桑的生活背景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促使其在作品中对自然和女性持同情的态度,追溯压迫女性和自然的根源———父权制社会,倡导探寻建立一个乌托邦,即一个人人平等的和谐社会。 二、霍桑作品的生态女性主义解读 受其人生经历和时代背景的影响,霍桑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蕴涵着超前的生态女性主义意识,本文将以《红字》《拉帕其尼的女儿》《胎记》三篇小说为例来阐释作者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 (一)女性与自然的交融 《红字》《拉帕其尼的女儿》《胎记》三篇小说都体现了自然与女性的紧密结合与水融。霍桑的成名作《红字》中第一章———狱门中,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跨出的监狱门槛上就生长了一丛野玫瑰,并且在六月的天气里缀满了宝石般晶莹的花朵。因为不公正的男权主义的压迫海斯特受到痛苦的折磨,然而当她投入森林的怀抱,丢弃压在她胸前的徽记,她那蕴蓄的活力一下子就迸发了出来,大自然也立刻做出了回应:“———突然之间,好像天颜顿开,阳光普照,一股强光射入阴暗的森林,使每一片绿叶都喜气洋洋,使所有的落地黄叶都焕发金光,使千年古木的灰色树干也闪闪发光。”①海斯特的女儿小珠儿这一激情的产物,也是自然的具体体现,珠儿天生与社会环境格格不入,只有回到森林中,她才会像一个大自然美丽快乐的小精灵:她想入非非地同水潭中自己的倒影逗着玩,招手让它出来。她用白桦树皮做了很多小船,装上螺壳送往大海。她还采集各种海草编成围巾、披风和头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小美人鱼的样子。当小珠儿在森林中玩耍时,她并未惊吓到森林中的小动物,一只鹧鸪鸟,一只鸽子,还有一只小松鼠和一只狐狸,甚至一头狼:都注视着她,而且毫无惧意。也许这些慈母般的森林所养育的这些野生动物都从这个“人类的孩子身上完全认出了近似的野性”。②《拉帕其尼的女儿》中医生拉帕其尼将女儿贝亚特丽切从人类中放逐,在小说中自始至终都与她父亲花园里的毒花毒草为伴。乔瓦尼初次看到贝亚特丽切时不禁对她与花园的交融感到毛骨悚然:“因为这位陌生美人给他这么一种印象,似乎她也是一朵花,是这些花木的人类姐妹。”③当贝亚特丽切与喷池上开满宝石一般花朵的华丽植物对话时,“她极热情地伸出手臂,拉着树枝,亲亲热热地拥抱,以致她的脸孔为树枝覆盖住了,她发亮的卷发和花朵全然缠绕在一块了。”④在这部小说中,对自然和女性美丽的刻画是不可分割的,女性的命运与大自然的遭遇是相互映照的。 (二)父权制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在《红字》《拉帕其尼的女儿》《胎记》这三部小说中,霍桑通过男人对女人压迫的描写,赞扬女性人物的同时也批判了男性人物。《红字》的社会背景是17世纪受清教统治的波士顿,清教徒们在这里建立了严酷的法律和宗教法规来愚弄、麻醉、压迫妇女。在这样的父权制的男权社会中,男人是社会的中心,而女人则受到排斥和压迫。连罗杰•奇林沃思自己都承认:“是我首先伤害了你,把你那含苞欲放的青春跟我这老朽结成了错误的、不合自然规律的关系,从而葬送了你的青春。”⑤在他目睹海斯特在刑台上受罚时,他没有丝毫的怜悯,只是出于自己蒙受的羞辱而要报复,从而把她推上更痛苦的边缘。牧师丁梅斯代尔和海斯特一同犯下通奸罪,本来应该受到惩罚,然而由于他的虚伪,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节与前途,他退缩了,让她一个人独自承受严厉的惩罚,而且他还装模作样地与那些丑恶统治者一同审问海斯特。由于犯有通奸罪,当权者对海斯特实施当时最为严厉的刑罚———站在绞刑台上示众几个小时,而且终生在胸前佩戴红“A”字。在《胎记》《拉帕其尼的女儿》中,女性被父权制文化严重物化,阿尔默和拉帕其尼将妻、女视为自己拥有绝对所有权和支配权的财产、实验品。阿尔默在美容实验前利用天竺葵验证药效,妻子在他眼中与一株植物毫无区别。拉帕其尼迫使女儿以毒花毒草为伴,并终身替他执行常人无法完成的任务,也充分表明他从未将女儿当人看待。两位男性都极力掩盖自己的罪行,不断对其掩饰和美化:阿尔默声称他决心根除妻子脸上胎记的目的是为了让妻子的身体与灵魂变得一样完美无缺,并故意夸赞她是最高尚的、最亲爱的、最温柔的妻子。拉帕其尼为掩盖自己的罪行,则将改造过的女儿称为我骄傲和胜利的女儿,并企图表明,他改造女儿的真正目的是想让她胜人一筹,是出于替女儿着想的好意。最终两位女性的幸福和生命都被自己的男性亲人扼杀了。#p#分页标题#e# (三)极端科学主义思想对自然的侵略 霍桑非常关注科技文明的过度发展对自然和人类的双重危害,《红字》《拉帕其尼的女儿》《胎记》这三部作品都无一例外地揭示了人类对科技的疯狂迷恋与过度使用,揭露了极端科学主义思想对自然和人类精神的侵害。体现了作者对自然存在和人类生存状况的深深关注,对人类与自然和人类内部关系问题的严肃思考。《胎记》中的阿尔默终日呆在实验室里,煞费苦心地进行各种实验,他探索过云层和矿藏的秘密和火山爆发的原因,甚至研究过大自然孕育人类的奥秘。随着他探索的深入,大自然神秘的面纱被一层层无情地揭开。《拉帕其尼的女儿》中的拉帕其尼则任意改造和扭曲自然,他亲手培育了那个遍布有毒植物的花园,使本来清新美丽的花园失去所有可爱的自然品质,变得面目狰狞,丑陋恐怖。《红字》中的自然和科学的关系是通过奇林沃思体现的。奇林沃思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但由于他沉溺于学问,失去了爱的能力和温情,因此后来失去了她。当奇林沃思发现自己的妻子与丁梅斯代尔通奸并生子之后,他没有用自己的知识和学问作为理性工具去弥补自己的过失,却利用自己的所谓“知识、学问”作为报复的工具,去发现并且狠毒地报复自己的情敌———丁梅斯代尔。其行为违背了自然规律,必定带来自身的毁灭。 霍桑,作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许多作品在美国文学领域引起了世纪之久的关注和评论。在《红字》《拉帕其尼的女儿》和《胎记》中,霍桑以其深邃的前瞻性先于生态女性主义者认识到女性与自然共同命运和紧密联系,揭露了父权制的清教徒社会是压迫女性和自然的根源,批判了极端科技文明和父权制文化,对自然和女性表示了双重关注,蕴含了浓厚的生态主义思想。霍桑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引导我们建立人与自然、男人与女人之间一种和睦相处、共生共存和人人平等的和谐社会。

霍桑实验范文第4篇

[关键词]清教 救赎 严酷性 彷徨 复杂的心态

纳萨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的作品有着浓郁的宗教色彩。他生活在宗教气氛浓厚的新英格兰地区,深受加尔文教宗教神秘主义观点的影响。清教徒主义教导说,所有的人都是完全堕落,需要不断的自我检查。但是because man had broken the covenant of works when adam had eaten from the tree of knowledge, god offered a new covenant to abraham's people which held that election to heaven was merely a possibility. in the puritan religion, believers dutifully recognized the negative aspects of their humanity rather than the gifts they possessed. this shadow of distrust would have a direct influence on early american new england and on many of its historians and writers, one of which was nathaniel hawthorne.由于清教自身的复杂状况,霍桑对清教的态度也是复杂的。《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其中也深刻地体现了他对清教的认同与彷徨:一方面对人性恶与救赎之路进行深入挖掘;一方面又对清教的严酷极端予以批评和揭露。这部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晦暗、神秘的意象。本文对这种神秘、晦暗的意象进行了双重解读:一方面,这体现了霍桑深受清教思想和超验主义哲学影响的矛盾思想;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霍桑的创作倾向与写作特色。

本文通过对《红字》中的人物的心态的描写,来说明清教信条对主人公积极的作用,同时其严酷性使霍桑产生的彷徨的宗教观。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利坚合众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霍桑1804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霍桑的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或现实生活,着重探讨人性和人的命运等问题。《红字》创作于1851年。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小说揭露了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

出生于清教世家的霍桑,自幼丧父随寡母寄居在外公家,超验主义对他的影响很深,再加上他很早就潜心研究新英格兰的清教史,这些都成为其小说创作的主要源泉。但霍桑对于清教自身与当时社会现实状况的复杂性,他有着困惑和彷徨。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也体现了霍桑对待当时清教的严酷性有着不同的看法。本文通过对《红字》中清教对主要人物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的方面的讨论,来揭示霍桑矛盾和彷徨的宗教观。

小说引入了“通奸”这一社会敏感话题,以女主人公海丝特通奸被发现、受罚为线索,并对以海丝特为代表的女性人物的内心世界及命运展开探索。对于这一点,霍桑持谴责的态度。《圣经》:“婚姻的关系——夫妻的关系,是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灵魂体的合一「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在清教的感化下,海丝特重新找到了自我和信心。

但是其宗教的严酷性及非人性又是霍桑予以谴责的。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不得不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最终使得使得主人公海丝特通过自我救赎,又被赋予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霍桑在《红字》中肯定清教信条,他认为上帝是博爱的。人人都有被救赎的可能。但同时也抨击了清教的残酷的条例和律令。从《红字》中我们可以深切的感受到霍桑的清教思想及其对它的某些否定方面,这也使得《红字》具有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参考文献:

霍桑实验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霍桑是19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也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年轻人古德曼·布朗》属于“心之寓言”部分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从人物的象征意义、森林和蛇杖的象征意义、梦境的象征意义等三个方面来解读霍桑小说的象征手法。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19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也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如果从时间的角度划分霍桑的创作,其小说创作可大致分为前期的“新英格兰传奇”部分,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和后期的长篇创作部分。《年轻人古德曼·布朗》即属于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的短篇小说之一。所谓寓言,就是用假托的故事来说明某种道理,达到劝诫、教育或讽刺目的的一种文学样式,其特点就是假借客观景物以代表某种观点,使客观的景物成为传达意念的工具。因此在寓言这种文学样式里,就会有大量的根据借助某物的具体形象来表现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和情感的象征手法的运用。而霍桑的被人称之为“心之寓言”的小说,正是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来表现霍桑对人性之恶、宗教之虚伪的抨击的典型。

小说《年轻人古德曼·布朗》讲述了一个生活在17世纪末、巫术盛行时期的塞勒姆小镇中的青年古德曼·布朗的故事。小说中的布朗不顾新婚妻子的反对,执意要参加魔鬼的约会,并亲眼见证了人性丑恶。小说采用了超现实主义的手法,虚构了魔鬼、出现幻觉的森林、突然醒来的梦境等具有深刻寓意的人或景物,运用了多种多样的象征手法,使小说充满了浓郁的寓言感。

一 人物的象征意义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把小说里的人物分成了两大类,即生活里的好人和生活里的坏人。很显然,年轻的布朗夫妇就是典型的好人,因为“古德曼”在英文中是“好人”的意思,而布朗的妻子费丝的名字在英文中就是“忠实”、“信仰”的意思,对于妻子的忠实,布朗显然是深信不疑的,所以小说里才写道:“这名字对她恰如其分。”正是因为有费丝这位忠实而美丽的妻子的存在,才使好小伙子布朗赶赴魔鬼约会的决心一直在动摇,他的脚步迟疑着,内心中善与恶的斗争十分激烈:“天国在上,费丝在下,俺还是在对抗魔鬼,坚定不移!”然而,最终的结局却是让人失望的,行走在森林里的布朗虽然脚步并不快,但他却一直向前,特别是听到森林里费丝的哭声,确认自己最忠实的妻子费丝也来赶赴魔鬼的约会时,他心底那最后一点对光明的坚守破灭了,他开始感到绝望,狂叫着:“人世上根本没有善!罪孽不过是一个空名!来吧,魔鬼,因为这个世界都归你了!”“他纵声大笑,笑了许久。然后抓起拐杖又往前走,顺林中小路大步流星,不像在走,倒像在飞。……凭着凡人向恶的本能,他仍旧往前冲。”

布朗这种道德感的突然坍塌正表现出17世纪的美国移民的心理特征,布朗属于清教徒第三代移民,他原本是最虔敬、生活最圣洁的新教徒。100多年前,布朗的祖先们怀着纯洁的理想来到北美陆地开疆拓土,决心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创造,把北美荒园建成他们理想的纯洁的人间乐土,并给后代们留下了道德上的楷模。作为这批拓荒者的子孙,小伙子布朗向往纯洁善良,追求道德上的完美。他对人性的纯洁善良有足够的信心,对生活怀着美好的希望,对妻子也有着深沉的爱。但与此同时,基督教的原罪说、人的内在堕落论又使笃信加尔文教的人们对人类的道德操守持怀疑态度,他们更容易看到存在于社会群体中阴暗的、残缺的、愚蠢的、罪恶的一面,从而更加坚信了原罪说的可信性。

霍桑笔下的这两个好人形象(布朗和费丝)正是代表着纯洁人类的典范,当他们的信念倒塌,纯洁的个性遭到毁灭时,其象征寓意是十分深刻的。19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了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这场运动的代表人物有爱默生、梭罗和富勒等,其代表思想就是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论自然》和《美国哲人》等作品中的超验主义理论,直接对抗加尔文教的正统思想,他主张人类应当回归自然,强调个性独立,应当从“美”角度放眼自然,从自然中获得最高的精神体验,从而使灵魂与自然合而成为宇宙。超验主义者所说的“自然”包括物质的自然与精神的自然,人类应当通过体验“自然”、置身于自然之中而净化灵魂,而不能依靠抽象的、压抑人性的教义来扭曲抹杀人性。这种超验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霍桑,霍桑把对超验主义的理解表现在他的小说人物身上,他试图通过裸露人的内心精神来展现人性的自然性和多面性,并以此来暴露宗教的虚伪。对此,美国著名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评价道:“他(霍桑)的最伟大的成就就在于他擅长对黑暗的描写,在于他对于人类心灵深处的黑暗的描写。”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热心于赶赴魔鬼约会的并非只有布朗夫妻,而是一个很大的人群,他们大多都是在真实的生活里非常受人尊敬的人,有的是“非常虔诚的太太”,有的是“翌日将在州议会上露面的人物”,这些平日公众心目中的谦谦君子或淑女,却在这种含意暧昧的场所出现,和一些“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杂合在一起,形成了“好人并不回避坏人,罪人面对圣人也毫无愧怍”的奇怪场景,难怪会让布朗震惊。因为这些人都是思想受到严格控制的清教徒,是在安息日里向大众布道的虔诚人物,他们在公众(包括布朗)的眼中是追求无欲无念、全身心皈依宗教的纯洁人物,现在却和魔鬼搅和在了一起,可见人的内心里隐藏着多么深刻的罪恶。这个人群的出现暴露了宗教的虚伪性,凸显了霍桑小说中“人性之恶”的最基本主题。正如英国作家劳伦斯评价的那样:“霍桑是一个可爱的蓝眼睛小伙子,他对人类心灵深处的罪过一清二楚,并用巧妙的伪装加以揭露出来。”

二 森林和蛇杖的象征意义

《年轻人古德曼·布朗》的整个故事场景设置于森林之中,而且是深夜里的森林,这又是寓言故事的一大特征。在许多古老的寓言故事中,发生故事的场所都是森林,如《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的许多故事,都是以森林为背景的,因此,“森林”成了寓言类作品的一个常用的场景和常用的象征体,在寓言里,森林早已不再是一个植被密集的可爱所在,而是一个充满黑暗、凶险、迷幻、鬼怪的地方,而《年轻人古德曼·布朗》这种充满寓言色彩的小说放置于森林这个场景中去,正是想让好小伙子布朗的这次与魔鬼的约会充满玄秘与凶险。果然,好小伙子布朗自从进入到森林里之后,森林便开始展露它的凶险,森林一直制约着布朗的行动,布朗一开始“踏上了一条凄清的小路,阴森森的树木遮天蔽日,挤挤挨挨,勉强让狭窄的小径蜿蜒穿过。人刚过,枝叶又将小路封闭了起来,荒凉满目。”这象征着布朗走向的是一个阴暗的所在,同时也说明布朗踏上的是一条灵魂的不归之路,黑夜笼罩下的森林给人更加深刻的罪恶感,单纯的布朗将在这种罪恶的挤压之下走上道德的反面。而当布朗看到自己纯洁的妻子也受到魔鬼的诱惑,感到纯洁的世界已被颠覆时,他身边的森林也发生了奇特的变化:“树木吱吱嘎嘎,野兽嗷嗷嗥叫,印第安人哇哇呐喊。”当布朗明白邪恶和力量是多么强大的时候,森林这个隐藏魔鬼的地方也显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将一切邪恶都展现了出来,使身陷其中的布朗更加疯狂,更加丧失理性。在森林风声的伴奏之下,布朗听到的唱赞美诗的歌声也变了样:“这不像人声,更像幽黑荒野中的一切一齐发出的轰轰呼声,阴森可怖。”在这里,森林完全成了一个罪恶的世界,正如小说中的黑色的人影(魔鬼的化身)所说的那样:“整个大地就是一块罪恶的污迹,一块巨大的血迹,远远不止这些。” 转贴于

另外,在小说中还出现了一个重要的道具:一根弯弯曲曲的蛇杖。这根蛇杖拿在布朗的同行人的手里,这个同行人其实就是魔鬼的领路人,也是一切罪恶的怂恿者。每在关键的时候,蛇杖就可以引诱、扶持奔赴魔鬼约会的人向前行走,让他们进入罪恶的深渊中。作者在小说里多次写到这根蛇杖,并一再强调它是“最引人注目的东西”:“一条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他把手杖往她脚下一扔,到了她那儿,那东西大概就突然变成了活物,因为主人曾把它借给过埃及的魔术师。”这根蛇形的手杖的原型显然来自于伊甸园里的那条引诱亚当夏娃犯下原罪的蛇,蛇形手杖的寓意就是指引人们奔向罪恶,诱惑人们犯罪,正如霍桑在《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中所写:

“于是他就使自己那条实际的蛇——如果他心底当真有一条蛇存在的话——成了每个人致命的错误或密藏的罪孽或不安的良心的预示,并且毫不懊悔地将其蜇牙扎进最痛苦的地方。”

三 梦境的象征意义

在小说的结尾处,霍桑设下了一个悬念:他让好小伙子布朗在魔鬼的受洗仪式就要实施的关口突然惊醒过来,好像从一场噩梦中猛醒过来:“邪恶的化身就在这里头(指一个天然的盛满鲜血的凹坑)浸湿他的手,准备在他们额头上留下受洗的印迹,好让他们分享罪恶的秘密……‘费丝,费丝,’丈夫叫道,‘仰望天堂,抵挡邪恶!’话刚出口,就发现自己已孤单单地身处宁静的夜,正侧耳倾听风声沉甸甸地穿过森林,消失无声。”就是在这一声对上帝的呼唤声中,原本嚣张的魔鬼突然消失,森林归于平静,所有的人们都退去不见。那么布朗方才经历的一切真的就是一个梦吗?霍桑在小说里并没有明白地告诉读者,这就成了他留下的又一个象征性的寓意,读者可以从霍桑的身世里去寻找答案。

霍桑出身于一个真正的清教徒世家之中,霍桑家的第一代祖先曾是一位殖民地法官,因对17世纪新英格兰贵格会成员进行残酷的迫害而臭名昭著,而第二代祖先与1692年塞勒姆的“驱巫案”有关,因而受到了严厉的诅咒,这一切都在霍桑敏感的心灵上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祖先所犯的罪行在他心中引起的罪恶感如此深重,以致他时常怀疑其家族的败落、父亲的早亡与此相关。为此,他曾经改姓,以示自己与家族祖先之区别。这一切造成了霍桑创作上的独特心理:他既相信“原罪说”,又不肯全面接受“原罪说”;既相信“一代人的罪孽要延续到后代”的说法,又不甘于顺从这种宿命的安排。所以,霍桑一方面认为人类有向恶的本性,一方面又力求通过道德的力量得到精神上的救赎,从而获得新生。于是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不甘心于让好小伙子布朗真正落入魔鬼之手,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安排了一个悬而未决的结尾,让道德的力量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唤醒了沉迷在邪恶中的人,这也说明了霍桑的宗教观点:“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同时也说明,人类的内心虽然存在着恶念,也同时存在着向善的力量,如果一个人能坚守内心的高尚情感的话,再可怕的魔鬼也会自动退却。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还有许多象征手法的运用,如费丝的粉红色缎带、黑夜里怪异的圣歌、点燃的松树、森林里一块巨石形成的祭坛,都有着善与恶、美与丑的深刻寓意。正是在这一连串的象征手法中,霍桑小说的主题更加深刻,人物性格更加丰满,寓言特征更加鲜明,宗教的理念与小说的手法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霍桑的道德观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正如李燕乔在《西方现代文学中的原罪说》所评价的那样:

“文学和宗教虽然有着天壤的区别,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试图对生活中的现象和人的本质做出评判,只不过两者的方法和结论完全不同。西方现代文学所表现的人和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更接近基督教对人和社会的描述,现代作家更多地把社会的弊端归于人的天性,希望通过某种途径使人性得以净化,从而使现代人摆脱他们的困境。”

参考文献:

[1] 李燕乔:《西方现代文学中的原罪说》,翁义钦编:《外国文学与文化》,新华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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