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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范文第1篇

碗不是可回收垃圾,属于其他垃圾。其他垃圾(OtherWaste),又称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这类垃圾不会腐烂,危害大多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一般采取填埋、焚烧、卫生分解等方法处理,部分还可以使用生物解决,如放蚯蚓等。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可回收垃圾范文第2篇

1、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是指瓜果皮核、杂草、烟蒂、尘土等。

2、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

3、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4、有害垃圾分为: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地安全处理。

(来源:文章屋网 )

可回收垃圾范文第3篇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废纸主要包括报纸、图书、纸板箱、各种包装纸等。但是,要注意一点,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是不可回收的。而塑料类,像各种塑料泡沫、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这些也是可回收的。玻璃类,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金属工具等。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3、这些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举个小小例子,每回收1吨废纸可以回收处理后再生造纸850公斤,可以节省木材300公斤,减少对森林树木资源的耗损。可回收物的作用还真是不少。

(来源:文章屋网 )

可回收垃圾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A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资源循环型社会的重要保障。目前,国内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国民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国外某些发达国家做的比较好。比如日本,凡是去过日本和在日本居住的人,当你问起对日本的第一印象时,却无一例外的对日本的垃圾分类处理感受很深。众所周知,他们对垃圾处理就像对工作一样认真,一丝不苟。第一,他们对垃圾分类要求严格,分类细致,一般在厨房要放有9个不同的垃圾桶,此外还专门配备一个盒子,回收废旧电池。而废旧家电、家俱则需要花钱让专门的家电中心回收处理。二是严格遵守分类收集时间,每周大致会有2次垃圾回收时间,一般需在回收当日的早上8点之前放到指定的地点。比如周二、周五是收集可燃垃圾,周三是收集旧书报纸,周五是收集塑料瓶。而金属陶器、玻璃制品则一个月回收一次。三是日本国民对垃圾处理规则的严格遵守。乱扔垃圾对于日本国民而言,不仅仅是不礼貌,甚至是违法行为,会受到一定的罚款处罚。学校和社区每年2次进行垃圾回收分类培训,并发放详细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手册。针对以上先进经验,根据中国国情,立足枣庄实际,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略谈几点粗浅认识和看法。

一、正视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尽管政府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多年,但效果不明显,还是以混合收集为主。主要原因表现在:

(一)垃圾分类不明确,收集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垃圾分类不严格,只是公园、大街上放置简易的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但产量最大的厨房垃圾却没有进行收集利用,还有很多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知之甚少,不知如何分类,分不清哪些是属于可回收垃圾,哪些是不可回收垃圾,再加上没有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了垃圾混合投放的现象。

(二)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重视程度不够,参与垃圾分类收集意识淡薄。虽说垃圾分类收集涉及到千家万户,但多年来,由于宣传、组织不到位,居民对分类收集工作意识淡薄,有的认为将垃圾投进垃圾箱就已经够了,剩下的不该我管。还有的认为垃圾分类收集就是废品回收,没有想过它对环境的保护作用和资源的回收利用,更看不到垃圾分类收集所产生的环境效益。

(三)垃圾分类回收制度不健全,没有进行垃圾处理全过程分类收集管理。虽然建立了前期分类投放,但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不能同步配套,分类垃圾桶的垃圾仍是普遍采用混合收运,这样使垃圾分类意义不明显,同时,也影响了公众分类收集的积极性,使分类程序形同虚设。

二、针对当前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垃圾分类收集的经验,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主要对策有:

(一)健全法律法规。为垃圾分类收集奠定强有力的管理后盾,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和对垃圾产生全过程管理的角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必要,使市民认识到垃圾分类收集规定不只是道德行为上的约束,更是知法、守法文明的表现,触犯了相关法规要受到严厉惩罚。比如,德国目前在垃圾管理有关的法律约有800项,行政条款接近5000项。

(二)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机构,对于不遵守垃圾分类收集规定的市民,给予批评,甚至按法规进行严厉惩罚。经常深入到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知识,让市民了解不同垃圾的特性,掌握为何分类,如何分类,分几类的问题。给每户居民发放一份《垃圾分类知识手册》,我们还可以学学国外,垃圾分类知识从娃娃抓起,把垃圾分类知识作为一门选修课进行考核。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灯箱宣传栏、政府网站、公益广告等有效载体,广泛进行社会宣传造势,做好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新闻报道中有分类收集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分类收集光荣,乱扔垃圾可耻”的良好氛围,促进垃圾分类事业的良性发展。

(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需标明分类收集内容。在做好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的同时,需在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及危险垃圾收集设施上标明具体的分类收集内容,或用图示说明收集内容。可回收垃圾收集设施上标明可回收垃圾的属性内容:如塑料、玻璃、废纸、废金属、布料等,或用图示说明如;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设施上标明垃圾的属性内容:如果皮、剩饭、树叶花草、烟头煤渣等,或用图示说明。危险、有毒的垃圾收集设施上标明垃圾的属性内容:如药品、废电池、水银温度计等或用图示说明。这样既教会了市民如何分类投放垃圾,又宣传了垃圾分类收集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市民的环境意识和综合素质也会逐渐提高。

(四)垃圾分类收集不能仅限于源头管理,要贯穿垃圾产生、中转、运输、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源头分类是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措施,我们既要更多关注生活垃圾来源最大的厨房垃圾的严格分类,还要做好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垃圾中转站也要配备人工分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尽最大可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另外在垃圾运输过程中,要配备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车,在最终处理时,要用机械分选与人工分选相结合的方式,再一次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可回收垃圾范文第5篇

芬兰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分类处理

芬兰每年产生各种垃圾7000万吨。仅在首都赫尔辛基地区,每年的人均生活垃圾就达到315公斤以上。妥善处理和回收利用这些垃圾,不仅能保护城市环境,还可以变废为宝。而垃圾分类,是使废物得以充分利用的前提和有效手段,也是目前世界上城市垃圾利用率较高的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

芬兰于1994年开始实施的新垃圾法规定,垃圾制造者有责任将垃圾进行分类,然后由垃圾车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首都地区合作委员会下属的垃圾管理局根据芬兰的垃圾法,专门制定了首都地区垃圾管理规定:几每周产生50公斤以上废纸和纸板的公高楼、办公楼、商店及饭店必须对废纸和纸板进行分类并放入专门的垃圾箱;凡有10家以上住户、每周产生50公斤以上生物垃圾的住宅楼,必须设有专门的生物垃圾箱。生物垃圾指可降解的有机化合物,如过期食品、剩饭菜和庭院杂草植物等。对废纸和生物垃圾进行单独分类,便于统一运输和回收利用。垃圾管理局还专门印制了《家庭垃圾指南》、《办公室垃圾指南》和《学校垃圾指南》等小册子,发送到各家各户、公司和学校,指导居民、公司职员和学生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

芬兰各城镇用于城市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所有费用,均来自各类用户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所付垃圾费的多少,根据每个用户垃圾箱容量大小和倾倒次数确定。为鼓励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分类过的垃圾收费相对便宜。例如,对分类过的生物垃圾所收费用比混合垃圾低40%。

为了有效地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在芬兰各个城镇的居民区和大型购物中心,都设有不同颜色的废品分类同收箱。人们在外出时,习惯将家中积攒起来的旧报纸、饮料包装盒、空玻璃瓶、废电池、废金属和旧衣服等顺带放到分类回收箱内。大型超市和商店的地下室还设有内部分类垃圾箱,将包装盒、过期食品以及玻璃瓶等垃圾分门别类同收,并定期由专门的回收公司运走。虽然商店为此要增加额外开支,但从整体上讲,垃圾分类处理的成本只是分类同收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40%。更为重要的是,商店产生的75%的垃圾得到回收利用。

此外,赫尔辛基地区的3个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中心都设有废品回收点,对所有公众开放,免费同收各类可利用废品,对无法利用的垃圾只是象征性收费。人们可以开车将废报纸、旧家具、旧电器等废品运送到这些回收点的分类回收箱。在赫尔辛基的基维科垃圾转运站的露天废品分类回收小广场上,有10多个有不同标志的拖车车箱,各种废品被分类存放在这些车箱里。从旧桌椅、电视机、自行车、电炉、冰箱,到报刊杂志、包装箱、玻璃瓶、树枝等无所不有。工作人员将废旧冰箱中的氟里昂抽出后,把冰箱连同其他金属废品一起送到金属处理厂回炉;将废木料处理成小片后送热电厂做燃料;各种玻璃瓶被送到玻璃厂当原料;花园里的绿色垃圾则送到垃圾厂去沤肥;废纸和纸板被运送到造纸厂再生利用。由于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赫尔辛基地区近55%的垃圾被回收和利用,下一个目标是要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

垃圾减量化

为控制垃圾数量的增加,2002年8月14日,芬兰政府通过了一项计划,准备在3年时间内将垃圾税提高近一倍,以减少全国的垃圾量。根据这一计划,芬兰政府从2003年初将每吨垃圾征收的税额从目前的15.14欧元增加到23欧元。到2005年,每吨垃圾税增至30欧元。

为尽快减少垃圾数量和提高垃圾利用率,芬兰政府除了提高垃圾税外,还将采取其他有力措施。如将对倾倒在垃圾场的有机和可进行生物分解的垃圾进行某些限制;加大产品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在处理与之有关的垃圾方面的责任等。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参与和推动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以及垃圾处理方面的科研和培训,将城市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利用率从2002年的50%提高到2005年的70%。

根据芬兰有关部门的规划,在不久的将来,所有垃圾都将被进行分类,传统的倾倒并掩埋垃圾的处理方法将一去不复返,2007年,目前正在使用的垃圾掩埋场大部分都将被关闭。各种垃圾都将尽最大限度地加以利用,剩余的垃圾也都将作为燃料生产热能。目前,赫尔辛基垃圾管理局的工作重点也已从过去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转向减少垃圾量。预计2007年底首都赫尔半基地区人均垃圾量将减少到低于2000年的水平。

瑞士的垃圾处理收费和回收利用情况

瑞士是世界上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做得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30多年前,瑞士就提倡以避免制造垃圾、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垃圾无毒处理的“垃圾处理三部曲”。瑞士联邦环保法、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等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及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使垃圾及其他工业废弃物得到了合理处置。

瑞士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部分是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的,焚烧量约占80%,剩余的残渣、废物进入填埋场。自2001年起,瑞士政府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禁止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即“填埋禁入法”,城市生活垃圾由末端处理转向源头治理,形成倒金字塔的管理原则,即必须经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充分利用后.最终的惰性物质才能进行填埋处置。虽然垃圾产量总体上增长,但送入焚烧厂的垃圾量在减少,可回收利用垃圾最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已达较高水平,固体垃圾总的回收率在40%以上,塑料饮料瓶、铝质易拉罐、纸、玻璃的回收率在70%以上,特别是纸张的回收率达到了64%。

目前瑞士全国有28个焚烧厂,焚烧处理成本约为150-300瑞郎/吨(填埋处理成本约为120瑞郎/吨,1瑞郎约合6.3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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