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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草叶集

惠特曼草叶集范文第1篇

关键词:《草叶集》 认知语言学 语言隐喻 结构隐喻

引言

隐喻这种修辞手段暗含在人们思维和认知层面中,而且由于隐喻所表现出来的内涵的隐蔽性、映射性而被众多的诗人所青睐、接受和应用,所以常常作为情感的外显被用于原始诗歌中。诗歌特别是现代诗歌,喜欢突破言语间的惯常逻辑,把一些看似毫无关联的事物联系到一起,这就是诗歌领域的隐喻。诗歌简短,但是内容却很丰富,其能打动读者的一面必须通过语言来表达出来,这就给隐喻留下了演绎的空间。本文试图以《草叶集》为蓝本进行认知分析,来揭示诗歌中隐喻的本质。

诗歌隐喻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语言隐喻;一是结构隐喻。语言隐喻是表层的暗示,是显性的。结构隐喻是作者深层次上无意识的暗示,是隐性的。从这一层面上说《草叶集》从表层深入到内部结构,除了凝结作者毕生的心血之外,更是一个具有深刻历史文化隐喻的诗集,表现在语言和结构两个层面之上。

一、《草叶集》的语言隐喻

《草叶集》诗歌通过极度浓缩的文学形式,使意义得到宽广地延伸,借助浓缩的语言去探寻历史文化的内核,借助语言隐喻这一艺术手法在意象上生成朦胧之感。语言隐喻并非一个特殊性的文学概念,而是指诗歌运用语言文字,通过具体的事物去理解、思考以及表达抽象的事物和情绪感悟,也是从一个认知域映射到另一个认知域的认知过程。

《草叶集》中的第一首长诗《我自己之歌》,以《我自己之歌》和《我歌唱带电的肉体》为主要篇章,主要探究、描述并歌颂了“自我”。惠特曼通过隐喻,运用华丽多彩的语言,结合朴实无华的意象,全面展示出丰富的诗意和深邃的内涵,其作品堪称世界文学中抒情诗的杰作。在广阔的时空中,通过塑造形象的活动,展现出自我对人生的向往以及人类对理想的追求和渴望,如诗如画,立下了积极向上,崇尚自由的格调。

诗歌中如“我”“草叶”“灵魂”通过隐喻赋予事物多意象的含义,通过读者的无限想象,借诗人有力的笔锋,隐喻其内含丰富的意义。“草叶”是最普通而且最具永生生命力的事物,是平等乐观向上、不屈不挠品质的象征,诗人的妙笔,赋予草叶以非凡的生命力,借此来象征19世纪蓬勃发展的美国,惠特曼通过隐喻将“自我”感受和“自我”形象进行描写,抒发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美国热情洋溢的歌颂。

“最美的草叶只在余辉下开放/如同徒步旅行时,预言掠过/海滨的小村庄,而涛声溅在我的脸上/在内战的人群中进入安详/被丢弃的旧纸片写满了哀思/黎明前的露水把紫丁香保留在”。诗中的“草叶”是诗集意象的核心所在。将自己化身为邀请灵魂在夏日里一起俯身观察草叶的形象,借助“草叶”外显自己的思想,并通过“草叶”来隐藏, 鲜明地构成矛盾对立统一的隐喻客体。文字隐喻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诗歌艺术,除了将深情的目光集中于“草叶”的意象之外,还有“橡树”“大海”“鸟”“天体”等,这些在惠特曼笔下的意象皆赋予了特殊的灵性。

《我自己之歌》是一首反映美国时代生活的现实主义诗歌,在诗的开头,诗人写道“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如今三十七岁,身体完全健康,开始歌唱,希望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这很清晰地表明,这个“自我”就是诗人自己,然而,随着惠特曼诗歌的流转,我们又在诗的第24 节中“我里外都是神圣的”这里发现“自我”更像是19世纪的美国及美国文学的象征,第35 节里老水手讲述的残忍的内战的故事恰恰是美国经历内战时的情境。

诗歌的内涵寓意深广,表面上凸显自己,但实际上在借“自己”隐喻,以此表现一个大“我”,主要寓意是,改造大自然,开发建设新大陆的美国广大劳苦大众,借此隐喻手段来歌颂19世纪的美国当时的民主,赞扬自由开放的个性。通过隐喻赋予“自己”双重性,除了“具体的我”还有一层意思是“群体的我”的一个综合形象,惠特曼将自己置身于美国劳动者之中――“美国新人新形象”。

《我自己之歌》通过隐喻对生命中、世界中的“我”充分肯定,来对无比崇高的民主和自由进行大力宣扬与颂歌,诗人通过隐喻的运用使得整首诗对平等友爱、乐观生存的生活态度得到完美阐释。使读者读后,感觉在心灵上得到升华,随着诗的意境不知不觉跨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二、《草叶集》的结构隐喻

结构隐喻,是指用一种概念的结构构建另一种概念,用谈论一种概念的词语来谈论另一概念,通常是域源中具体的或比较熟悉的概念去类比目标域中抽象的或比较陌生的概念。

在现代诗歌中,隐喻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手段,更是一种基本的叙述方式,蒋原伦和潘凯雄“在文学批评范畴内给结构隐喻下了一个定义: 结构隐喻是批评家在建立自己的批评体系时以隐喻的方式来命名某些统摄全局的批评范畴,这些范畴一经确认, 便对该批评家的其他相关批评理论起整饬的作用”事实上,在诗歌领域中,结构隐喻就是对诗歌语言表象的一种修正,成为一种渗入语符中的意识潜能,通过隐喻系统自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多解性以及它的“言此及彼”性,来创造诗歌内蕴中更丰富更强大的精神世界。表现出诗人的情感倾向、修辞风格和喜好。

惠特曼在结构上另辟蹊径,开拓出一片结构隐喻天地。从艺术形式上,惠特曼的《草叶集》做了重大革新,打破美国传统诗歌格式,创造性地运用并发展了“自由体”这种诗歌形式。惠特曼将自己的这种诗歌形式的创新形象地称为海滨上不规则的波浪。大部分诗无脚韵,每行诗中通过停顿和内韵显示旋律。段的划分,依据意义上的完整,而不依据韵律。有的两行,也有数行,还有数十行的,都自由地成为一段。这样结构上的隐喻使得诗句呈现出明显的跳跃性,增加了诗歌随意性的自然美。

从诗句结构上,惠特曼采用大量且多样的形式,或是选句,或是排句,或是长句、平行句。同时,象征、比喻等手法在诗中也得以广泛应用,并从中穿插一定的俗语,增强了表现力,显示出诗歌的雄辩风格。诗集表达出真挚炽热的感情,风格上凸显豪放清新,让读者读罢产生回肠荡气之感。

《我自己之歌》诗篇开头――“我歌唱自己,一个单一的、脱离的人,然也说出‘民主’这个词,‘全体’这个词。我从头到脚歌唱生理学,只得献给诗神的不只是相貌或头脑,我是说整个结构的价值要大得多,女性和男性我同样歌唱。歌唱饱含热情、脉搏和力量的广阔生活,心情愉快,支持那么神圣法则指导下形成的、最自由的行动,我歌唱‘现代人’。”这首诗,虽然表面缺乏紧凑性,但它有其内在的连续进展,这种结构隐喻将诗歌体系化,形成了繁复的诗歌内蕴。

除此之外,惠特曼还善于在语音和词语上做重复手法,使诗歌具有一种特殊的节奏感和音律感,《来自不停摆动着的摇篮那里》中,惠特曼重复着“照耀吧!照耀吧!照耀吧!”“吹吧!吹吧!吹吧!”“大声些!大声些!大声些!”这带有音韵感的押韵结构,给读者以强大的精神震撼和强烈的思想共鸣,有力地表达了诗人的情感体悟,并淋漓尽致地传达给了每一个读者。

从结构上,歌唱的对象从“我歌唱自己”发展为“我歌唱民主”,到“我歌唱现代人”,结构上逐步地延展,之后再步步紧缩,这是惠特曼对诗歌内部隐藏的结构转化。

结语

没有隐喻的诗歌是不纯粹的诗歌,“路易斯说,隐喻是诗歌的生命原则, 是诗人的主要文本和荣耀。巴克拉德说, 诗人的大脑完全是一套隐喻的句法。费尼罗撒指出, 隐喻是自然的揭示者,是诗歌的实质。”诗歌是语言的精华,而隐喻是诗的语言,由此可见,隐喻是语言精华的再提炼,因此,只有透彻领悟隐喻在诗歌中的作用,才能更接近诗歌的灵魂。

惠特曼的诗歌中蕴含了自己新的生命经验和认知感悟,是诗人精神荟萃的融合,惠特曼诗歌的文字形态是动态的,呈现发展的趋势。出生――生长――成熟――死亡,这是《草叶集》中融入诗人浓烈生命情怀的深层次结构,惠特曼这种结构的安排与生命的历程相契合。对《草叶集》中隐喻的把握,可以使我们更容易接受惠特曼诗歌中那些暧昧朦胧、模棱两可的语言,也更容易理解惠特曼浪漫而又深邃的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1]李行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

[2]曹丽英,周冬华.认知视角下诗歌隐喻的功能研究[J].大众文艺(理论),2009(22).

[3]张长辉.隐喻的天空[J].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06).

[4]穆大江.惠特曼《草叶集》主题分析[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

[5]何朝辉.浅论《草叶集》中的性意象[J].大学英语(学术版),2007(01).

[6]李野光.惠特曼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7]王健坤.从认知语言学和系统功能理论的视角对概念隐语的探究[J].第四届全国认知语言学研讨会论文摘要汇编,2006.

[8]殷晓芳,任志鹏.结构隐喻的理论基源及系统性语用特征[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9).

惠特曼草叶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超验个人主义 自由 自助 自我

沃尔特·惠特曼是美国文坛中最有影响力的诗人之一。他对自己的诗歌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打破了英国传统的诗歌旧例,并创造了自由体,取得了巨大成功。惠特曼的文学创作与超验主义有着紧密联系,并对美国文学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爱默生的自然哲学和艺术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惠特曼,也影响了他的诗歌创作。《草叶集》第一版出版的时候,爱默生将其誉为“贡献给美国的一笔才思和智慧”[1]。爱默生以及超验个人主义对惠特曼的影响在《草叶集》中得到全面而深刻的表达。作为一个真正美国化的诗人,惠特曼通过对诗歌内容和形式的改革,在美国历史上占有永久地一席之地,并对美国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

个人主义是超验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再加上超验主义色彩,它就是超验个人主义了。爱默生在他的文章中首次提及超验个人主义,并在他的作品《论自然》,《美国学者》和《论自助》中加以全面阐释。超验个人主义建立在超验主义的一些基本思想之上,它强调个体的重要性,注重个性,促进个人独立并主张自力更生。

首先,超验个人主义强调个体的重要性。超验主义学家认为,每个人都有高尚的灵魂和神圣的精神及思想,人就是神的体现。这一点在爱默生的作品《美国学者》中得到充分阐释,“新时代的标志……是给予每一个人足够的重视。所有试图隔离个体的东西——比如个人的尊严,如果让每个人都感受到尊重,这样一来人们就会觉得世界就是自己的,因而每个人都将像对待最高统治者那样对待其他人——都将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伟大团结。” [2](p1028)从爱默生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世界因人类个体的存在而存在,人是社会中最重要的元素。

其次,超验个人主义强调个性。在超验主义学家看来,个性是个人价值的体现。这种个人主义强烈反对模仿和随波逐流。在爱默生的作品《论自助》中,他写道,“每个人在接受教育时,都有一个嫉妒是无知,模仿是自杀的有罪时期,这时候,他必须明白,不论是好是坏,那都是他自己的一部分。”[3](p41)很明显,爱默生将模仿视为个性的一个敌人。至于随波逐流,爱默生则更为蔑视,《论自助》中的这些语句是他态度的最好体现:“随波逐流没有用,那只能分散你的力量,虚度你的光阴,最终彻底毁掉对性格的理解。”[4](p45)在爱默生看来,人不应该随顺任何传统和习俗。

接下来,超验个人主义促进个人的独立。根据超验主义学家的理论,一个理想的人,应该忠实的根据自己的理想和欲望采取行动。在《论自助》中,爱默生写道,“跟随世界的大潮生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找个地方孤独的生活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伟人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依旧品尝孤独生活的独立性的所有甜美。”[5](p45)爱默生呼吁每个人都应摆脱外界对自身的一切影响,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

最后,超验个人主义主张自力更生。超验主义学家深信人的神圣。下面便是爱默生在《论自助》中的观点:“相信自己,每颗心的跳动都与那铁一般的意志紧紧相系。”[6](p42)超验主义学家相信,人可以完美发掘自己的潜力,并通过自力更生实现精神上的完满。

爱默生的超验个人主义将个人的权利置于万物之首,并给人以尊严,它帮助人们建立了自信,促进了自身的发展。超验个人主义呼吁摆脱传统和习俗的束缚,时至今日,它已深入人心,使个人主义发展成为美国的核心价值观。

惠特曼从爱默生那里接过个人主义信念的火种,并在自己的诗作中充分体现出来。《草叶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反映出它贯穿了超验个人主义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颂扬自我,张扬个性,追求自由,推崇自力更生。

颂扬自我是惠特曼诗歌的主题。《自我之歌》中体现了《草叶集》的所有思想精华。在《自我之歌》的第一部分中,他写道“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7](p2048)同爱默生一样,惠特曼强调个人的价值。《自我之歌》的第24小节中的“我里外都是神圣的,我使我所接触的或及所触过我的一切都变得圣洁,这些腋窝里的气味是比祈祷更美的芳香,这个头比教堂,圣经,以及所有的教条更美。”[8](p2046)这些诗句充分表明惠特曼坚决维护个人价值而且强调个人的重要性。惠特曼坚信个体是组成这个世界最重要的元素。

爱默生呼吁人们打破传统和习惯的枷锁从而树立自己的个性。惠特曼积极回应了爱默生的口号并且成功地塑造了自己的个性。他的个性集中体现在他对于诗歌形式和内容上的革新。首先,我们将讨论他在诗歌形式上的革新。惠特曼开创了没有固定节拍和韵律的新形式——自由体,并被誉为“自由体诗之父”。《草叶集》中《我听见美洲在唱歌》一诗,成功将其独特的诗歌风格具体化。这种全新的诗歌形式也是对自我和个性的张扬。其次,他在诗歌内容上的革新。不同于以往的叙事诗,惠特曼以普通人为歌颂对象。惠特曼对性也做出了描写,比如,《自我之歌》,《我歌唱带电的肉体》和《一个女人等着我》。对于非裔美国人的悲惨生活惠特曼也做了描述,在《自我之歌》中的第10小节,他讲述了自己在家中照顾一个逃亡奴隶的故事,在第33小节也有对100个奴隶悲剧命运的描写。他揭露和批判了奴隶贸易的血腥并且明确提出了对奴隶制度的抵制;惠特曼还将其所处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融入到诗歌创作中,这在《向印度航行》一诗中都得到体现。

惠特曼所追求的自由与爱默生强调的个人独立相一致。他将自由视为一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在《自我之歌》中,惠特曼表达了想打开束缚在人们身上的枷锁的强烈愿望。这种对自由的追求在24小节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把门上的锁拆下来,把门也从门框上撬下来!……透过我内心深处的声音,性与欲的呼唤,我轻轻揭开面纱,呈现狂野的内心。”[9](p2064)读者也可以从《大路之歌》中感受惠特曼对自由的追求。在第5小节里,他写道,“从这一刻,自由!从这一刻开始,注定放开约束与假想的诗句,按照自己的计划,完完全全地,做自己的主人。”[10](p2049)这些诗句表达了诗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美好愿望。同时也暗示出惠特曼对个性独立的强烈要求。

惠特曼维护爱默生所坚持的自力更生。他相信人性本善,并有自我完善的潜质。在《自我之歌》的第2小节中,他这样坚定地建议人们,“你将不会再第二手、第三手起接受事物,也不会借死人的眼睛去观察,或从书本中的幽灵那里汲取营养,你也不会借我的眼睛观察,不会通过我而接受事物,你将听取各个方面,由你自己过滤一切。”[11](p2049)惠特曼相信通过自力更生,人们可以不断地提高自我。在《大路之歌》的13小节中他写道,“走啊,向着那无始无终的地方走去,白天行走,夜里休息,要备尝艰苦,将一切都融汇在你们所走过的旅程之中,融汇在你们所度过的白天和黑夜里,更将它们融汇在将要开始的更崇高的途程中,”[12](p2114) 这反映了诗人对于自我完善的坚定信仰,并坚信通过自力更生人类的精神可以达到新的高度。

尽管惠特曼支持爱默生个人主义的许多信条,但《草叶集》中的个人主义体现出了两个区别性特征:一个是对人类肉体与精神和谐结合的着重突出,另一个则是对博爱的强调。首先,惠特曼表明了对个人价值的完全肯定。尽管爱默生也坚持个人价值,但他更注重精神。在惠特曼看来,人类的肉体同精神一样重要,并相信二者在诗歌中都值得歌颂,二者对于整个人类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在《自我之歌》的第48小节中他的这种观点得以充分的体现:“我曾说过,灵魂不高于肉体,我也说过肉体不高于灵魂,没有什么,甚至是上帝会比自己的肉体更加强大”。[13](p2088)惠特曼在诗中赞美的肉体往往与灵魂结合在一起,打破了爱默生超验主义中腐朽传统的价值观念。其次,惠特曼的个人主义伴随着博爱精神。在《歌唱自身》的开头部分,他就强调了个体与集体同等重要的理念:“我歌唱一个人的自身,一个单一的个别的人,不过要用民主、全体这两个词的声音。”[14](p2034)关于博爱意识,他在《自我之歌》的第5小节他写到:“世间所有的男子都是我的兄弟,所有的女子都是我的姊妹或爱人。”[15](p2051)他把别人视为自己的兄弟姐妹,关心爱护他们,这是一种博爱。在15小节中他提到了不同阶级、民族和职业的人,不论地位高低,他都同样尊敬和爱护他们,由此也可以看出惠特曼博爱的思想。总之,在《草叶集》中,惠特曼不仅提出了个人主义,还提到了能够化解个人主义中邪恶因素的博爱。

惠特曼的《草叶集》中充分洋溢着超验个人主义并在《自我之歌》中充分体现出来。其中以“我”为中心表达情感,讲述经历。他个性化的信仰通过自身的体验表达出来。惠特曼积极响应爱默生建立个性化的号召,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特点。他的《草叶集》继承并发展了超验个人主义的核心。同时,打破其限制,丰富了其内涵。

(本文为2010年度大连民族学院“太阳鸟”学生科研立项项目“超验主义对惠特曼诗歌创作的影响研究”(2010121)成果)

注释:

[1]草叶集的出版历史和起源.引自en.wikipedia.org/wiki/leaves_of_grass

[2]尼娜·班姆:《诺顿美国文学选集》(第一卷),纽约:美国诺顿图书出版公司,2003年版。

[3][4][5][6]何木英,杜平:《美国文学简史与作品选读》,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惠特曼草叶集范文第3篇

诗人早年,曾做过信差,在那段日子里,诗人骑着单车,每天穿行在乡间的小路上,小路两旁长着草,草叶鲜绿而且入目。后来,诗人结束了信差生活,便开始写诗,乡间小路旁的草叶,进入了诗性意象的核心。诗人很快便写下了这样的名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后来,诗人将这一时期的诗作汇成一集,取名“草叶集”,诗性的草叶闪动着精神的阳光。爱默生在拿到《草叶集》后,很快便给诗人写了回信,慎言的爱默生在信中写了这样一段话:“我以手揉眼,想看清楚这道阳光究竟是真是幻;不过,手捧大作,实有其物,何容置疑。诗集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既给人勇气,又加强了勇气。”

双倍的勇气,也给了诗人自己。诗性的阳光恒照着诗人生活,诗人便获得了“心气平和”的恒久心境,应验了诗人在《草叶集》序文中说过的一句话:“在所有人类之中,伟大的诗人是心气平和的人。”

惠特曼的简历告诉我们,诗人刚过五十,便患了半身不遂,于是,从城市孤身来到了乡村,远离了商业、政治、社交,也远离了爱情,只有一张凳子在支撑着诗人的躯体。除此之外,还剩下什么呢?剩下的当然只能是自然。自然中有诗人向往的许多元素,诸如泥土、树木、草叶、田野上的庄稼、季节的变换种种。诗人爱上了乡村的泥土,“土壤,让别人去写大海、空气吧,就像我有时尝试的那样――但现在我愿意选择普通的泥土为主题,别无其他”。诗人以为“这是多么珍贵、给人安慰、使人康复的时光”。这样的时光营造了诗人的典型生活,诗人将其记录在《典型的日子》里。

自然便充满了诗人的每一个日子,以及每一个小时,甚至每一分每一秒。还有每一行句子,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诗人对自然的感受也越来越缜密,赋予了自然更多诗性意义。阳光是自然的上帝,诗人对阳光尤为敏感,阳光洒到脸上,让人感到灼热,像是情人的亲吻一般汹涌而至,远离爱情的诗人感到幸福极了。

汹涌而至的还有丰茂的草叶、植物,草叶是诗人惠特曼的核心。时间是在一个初秋的下午四时,对诗人而言,同样是一个典型的日子。诗人拖着凳子,沉浸在自然丛中,自然淹没了诗人,在自然中诗人低于自然。于是,光芒出现了,静默的草叶焕发着力量,下午四时草叶的光芒击中了诗人,诗人拿起笔,记下了当时的核心感受:“树叶和草叶上的光影及其罕见的效果,透明的绿色、灰色,等等,一切都在盛大的夕光中炫耀着。”还是草叶的力量,让诗人感觉到了“最后的、最高的、最完美的美”。

躯体的不方便,并不影响诗人对自然的现场观察,细致入微,甚至通过表层进入了自然的内质部位,而且还通过色彩来辨析自然中的精美绝伦之处。树林和山冈之间的一处水,确切地说是一处瀑布,那天,诗人在水边,静观其变,是这样写的:“黄绿色透明的暗沉沉的水,从岩石上急速跃下,激起乳白色的泡沫,一条琥珀色的湍流,……直冲而下。”精彩的描述被记录在了《阿尔斯特县的瀑布》一节中。从水的不同位置,看出了水的三种不同颜色,这是诗人眼中的水。

诗人赋予了水以诗性,反之,在自然之光恒久照耀下,诗人也有了更多自然的属性,彼此建立了更深层面的对接,互为渗透,融为一体。诗人富有规律的自然生活,成为了自然中一景。在《盛夏的日与夜》一节中,诗人写到了在溪边静观水鸟,水鸟将诗人看成了植在溪边的植物,跃至旁边嬉水。诗人感受颇深地写了当时的这一情状:“它(水鸟)显然一点都不怕我,把我当成了附近泥土岸上的生物了,跟自由的灌木和野草一样。”

自由的植物,还与诗人建立了生命意义上的链接。植物是强健的,于是,给了诗人以健身的可能。诗人站在植物丛中,伸出双臂,做着简单而有效的拉树运动,“结实而柔韧”的山毛榉树枝、冬青树枝,还有山核桃树等等,便成为了诗人锻炼“手臂、胸肌、躯干肌肉的自然器械”。诗人从植物中感到了“树液和力量上升,渗透我全身,就像遇热的水银一样”。诗人与植物在相互渗透着,诗人的生命便在大自然中显得强大而坚韧起来。

草木给予了诗人以终极关怀。

诗人终究是“心气平和”的,在自然中诗人低于自然,《典型的日子》“只不过是平常的微风,或者是一掬要饮下的清水”。诗人自以为是。

惠特曼草叶集范文第4篇

多么渴望看一眼他所独有的那片“丰腴的草地”。

这一年十月,一个最好的季节,我来到了长岛。从纽约乘火车到长岛不到半天时间。这儿风景如画,是美国人,特别是纽约人最为向往之地。然而在当年,在惠特曼出生时节,亨廷顿小镇还到处是林密草深的野地,据记载当时不过是一条街,两排木房。他出生的屋子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在一片草地上。

这是一幢十分简朴的二层木楼,外墙皮披满了木板,已被时光之手漆成了棕黑色;这样墙上几个乳白色的门窗,倒显得特别白亮出眼。楼的四周都是草,浓绿浓绿的草。

一推门进去就是一条窄窄的过道,过道一旁是厨房,一旁是一间稍大一点的客厅。这儿陈列了当年家里的日常用具,如切肉的刀,烤肉的架子。客厅连接着卧室,里面一个不大的壁炉,炉边就是一个触目的大床。这个大床上铺了蓝白相间的布幔,极像中国的蜡染布。床的四角立着木杆,支起了幔帐。诗人就诞生在这张大床上。而床的一边,又放了一个独木舟似的小床――摇篮床,极小极小。这就是他一二岁时使用的卧床,一个可爱的人生之舟。

谁在当年想得到,这个平凡的娃娃将由此启程,驶向整个的世界。

踩着吱吱响的木楼梯登上二楼。这儿主要是两间:一间出售他的书籍和纪念品,一间悬挂了许多诗人的照片。有一幅黑白放大照片我以前从未见过,是诗人头戴礼帽、留着雪白大胡子、进入庄重的老境的一帧。这张照片特别令人感动,我在照片前默视了十几分钟。一旁有放大的诗人的手迹,这就是有名的诗句:“船长,哦,船长/可怕的航程已经结束……”

当年林肯总统被剌,消息传到惠特曼家中,诗人立即写出了这首著名的诗篇。他在诗中称这位总统“脸极丑又极美丽”,说这位总统崛起于“木屋,林间的空地和树木”。这使我们想起诗人自己也是崛起在同一种地方。也正因为这种出身,这一类人才往往具有极强盛的生命力,这是其他人所无法比拟的。他们都是极普通的草叶,然而却永远不会消失。它们从天涯海角长到高山之巅,在天地之间燃烧。草,野性的草,织成无垠之海的草,在风中扬着波涌的草,永远都可以作为人民的象征。

而诗人从来都属于底层,是他们的一个不会屈服的、鸣叫的器官。

惠特曼曾在长岛当了一年左右的小学教师。有一幢红色的小房而今改成了私宅,它就是当时的小学校舍。从学校离开后,他又投身于报界,亲手创办了一份《长岛人报》。但这份报纸不过办了十个月,就被他出让了。他认为报纸的生命实在太短暂了,“报纸来得快,去得也快,生命和死亡几乎同时”。

这份报纸至今还在办着,并在上面印着创办人的头像,表达着它的非同一般的出身和渊源,也表达着后来人的永久的纪念。

办报结束后,他就只身一人去了纽约最繁华的曼哈顿。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热闹的角落整整度过了十五个年头,据说至少在十家报纸工作过,在印刷所当学徒,干过木匠,甚至做过房地产生意。这时候的诗人多半在为生计挣扎。他这一只航船在水面上徘徊,等待着一泻千里的机遇和时刻。

他从纽约曼哈顿出发,又去了布鲁伦。就在这儿,在朋友开设的一间印刷所里,他自己排字,印出了第一版《草叶集》。

我们仿佛看到诗人的小船正在起航,加速,船头顶起了微微的波浪。

然而这本书印出七年多了,诗人仍在为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而不停地劳碌。他一边补充这本心爱的书,不断地填进新的诗篇。接着第二版第三版出版了。它开始走向自己的完美。它的粗倔的声音响彻美国,英国,最后传遍了全世界。

我把长岛亨廷顿的草当成了绿色的海洋,我把诗人最初的摇床看作了一只航船。他从那里驶向四面八方,驶向我们。

惠特曼草叶集范文第5篇

沃尔特·惠特曼出生于1819年5月31日,纽约州长岛,美国著名诗人、人文主义者,创造了诗歌的自由体,其代表作品是诗集《草叶集》。惠特曼擅长长歌式的自由诗体,写起诗来往往洋洋洒洒,给人一种一气呵成之感,他的视野极其开阔,往往使人能从壮阔的自然、人文环境中体会到音乐的质感、节奏的跳跃。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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