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护照办理

护照办理

护照办理

护照办理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因公护照是指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外事办公室是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负责国家文物局机关和国家文物局所属在京单位因公护照的管理。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外事办公室和国家文物局直属单位(以下统称申办单位)负责本单位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申办和收缴。

第二章护照申办

第五条出国人员申办因公护照,应当出具下列文件:

(一)对外交流项目批准文件。

(二)下列任务批件:

1、国家文物局出国任务批件;

2、执行非本局因公出国任务的,出具派出部门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和本局向派出部门出具的任务确认件;

3、赴未建交国家的,出具外交部会签文件;

(三)下列审查文件:

1、正局级以下、正处级以上人员,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2、副处级以下人员初次出国,出具国家文物局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在审查批件有效期内再次出国,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四)副部级以上人员,出具国务院批件。

(五)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出国人员申办因公护照,应当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和护照卡,交3张近期护照照片,并按规定缴纳代办护照服务费。

第七条出国人员必须如实出具护照申办文件,如实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和护照卡,不得虚报、隐瞒持照情况,或有意避开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八条护照申办文件、资料由申办单位核实后由专办员负责交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

申办单位专办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在护照申办过程中不得、任意刁难、借故拖延。

第九条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自接受护照申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护照。

第十条领取护照后,护照持有人必须在护照签字栏中,用汉字或本民族文字签署本人姓名。

第三章护照保管

第十一条局因公护照由局护照管理部门实行统一保管。严格履行护照登记手续,定期清理和催缴护照,向外交部备案,并每半年汇报护照收缴保管情况。

第十二条借用护照,应当由单位专办员持护照本人有关证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护照手续。使用后,按规定交还护照,取回有关证件。

第四章护照收缴

第十三条局因公护照由申办单位负责收缴,由专办员负责催缴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非常驻国外人员应当在回国后10日内将所持因公护照交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领取因公护照后因故未出国(境)的,应当及时将所持护照交因公护照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因公护照持有人办理调离、辞职手续,由申办单位收缴护照,并交回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未按规定上缴护照的,局人事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护照注销、吊销、销毁

第十七条在国内遗失因公护照,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由申办单位报请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办理护照注销手续。

在国外遗失护照,必须立即向我驻外使领馆(处)报告,按有关规定办理护照补发手续。回国交回补发护照,并书面向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报告遗失情况。

第十八条在国外滞留不归人员或出走人员,经其所在单位核实无误后,必须立即报告局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办理因公护照吊销手续。

第十九条失效因公护照由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监督销毁,并向外交部备案。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条在申办因公护照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避开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审核的,由申办人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护照,并视情节轻重,在1至3年内停止受理其因公护照申请。

第二十一条伪造护照申办文件,骗取护照的,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因公护照申请;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公护照持有人未按规定上缴护照,经催促仍不上缴的,由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提请发照机关宣布其护照作废,并在1至3年内停止受理其因公护照申请。

第二十三条护照持有人不当使用护照,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提请护照持有人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在1至3年内不再受理其因公护照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申办单位专办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提请申办单位予以行政处分并可以责成申办单位更换专办员。

申办单位专办员或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纵容包庇他人伪造护照申办文件,骗取护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申办单位予以行政处分并由局因公护照管理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护照办理范文第2篇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护照办理范文第3篇

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2、提交申请人本人的标准相片,填写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监护人在申请表"特别声明"中签名确认。

护照办理范文第4篇

办理步骤: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局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提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护照办理范文第5篇

办事流程:

一、国籍认定办事流程,缴验本人有关国籍证件,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 。

二、国籍受理、审批办事流程 ,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及证明,填写国籍申请书,交本人两寸照片四张。县、市公安局受理国籍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省、自治区公安厅,省、自治区公安厅对市县公安局的书面报告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复审请示后报公安部审批,受理机关在转交入籍证书和复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在转交出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也须同时收缴,并通知户籍部门注销其中国居民户口。

(来源:文章屋网 )

相关期刊更多

海洋与湖沼

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招生考试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湖北省教育厅

海洋湖沼通报

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