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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

严格管理

严格管理范文第1篇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切实落实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决定,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但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现决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一)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道路。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三)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要列入专户管理,不得减免和挪作他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也必须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四)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前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

(六)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修改的管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新区(小区)。对清理后拟保留的开发区,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严格审核。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也不得擅自修改。

(七)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跨年度结转使用计划指标必须严格规范。改进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下达和考核办法,对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镇、村的建设用地实行分类下达,并按照定额指标、利用效益等分别考核。

(八)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划和计划审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20**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再追加;对过去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在20**年年底前不能足额偿还的地方,暂缓下达该地区2005年农用地转用计划。

(九)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十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在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备案工作,应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三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三、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

(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在城市规划区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规划区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当地人民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为被征地农民留有必要的耕作土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对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无地农民,应当异地移民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十四)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

(十五)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四、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

(十六)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林地、草原和湿地。开展对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的普查,研究制定鼓励盘活存量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调整有关厂区绿化率的规定,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在开发区(园区)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也要节约合理用地。今后,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加强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税制,加大对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

(十七)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除按现行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低于市场价交易的,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

(十八)制订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办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减免和欠缴的,要依法追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要适时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由中央支配的部分,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探索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遏制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的短期行为。

五、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

(二十一)明确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力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力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在确保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地安排,依照法定权限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进行审批,按规定用途决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成部分的分配和使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并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基层。

(二十二)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国务院定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实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定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国务院报告。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并在安排中央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予以倾斜。对没有达到责任目标的,要在全国通报,并责令限期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对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情况也要定期考核。

(二十三)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未完成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的、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引发且未能及时解决的、减免和欠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未按期完成基本农田图件备案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定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实行补充耕地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负责对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十四)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监督土地执法行为。

严格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管理;考核;保障

坚持严格的企业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坚持严格的管理考核是企业战略目标和所有指标实现的保证。严格的管理和考核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工作,如果不与人们切身经济利益挂钩,没有外在的压力,每一个人都不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职工就难以积极主动的工作。企业绩效考核如果只奖不惩、只激励没约束,不要说创造效益,就连正常的运营也不能保证。

海尔集团的巨大成功就充分体现了从严管理的作用,海尔的企业管理手册厚达一米多,从企业的决策程序到员工的行为准则,从生产原料的采购到工序的环检,从标准的建立到产品出厂的终检,从员工的一言一行到上下班的统一右行等等,均有严格的制度上的约定,海尔人在世界树立了“海尔标准”,成为依法治企、严格管理的典范。

美国的西点军校,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军队学府,以培养第一流的军人和人才为目标,它的22条军规中包括无条件执行、作无借口、细节决定成败等条款,严格的入学条件,严格的管理,保障了教学质量,建成近190年来,西点军校一直被称为美国陆军军官的摇篮。它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名将和军事人才,其中有3700多人成为将军,2人成为美国总统,美国陆军中有超过40%的将军是西点军校的毕业生。从南北战争到海湾战争,西点毕业生都创下了辉煌的业绩。正是严格的管理和考核,才造就了西点的盛誉。

众所周知,三峡工程第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国家累计投资1000多个亿。2007年,审计署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审计结果,三峡工程因管理不严增加建设成本4.88亿元;306亩土地未批先用,1650亩土地长期闲置;25项事故未处罚。造成舆论大哗。企业管理不严不细的恶果可见一斑。

从以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来看,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是一个企业或组织成功的保障,如果疏于从严管理、从严考核,必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严管理,首先要健全和完善企业的各项制度。狠抓定额、信息、计量、标准化等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经济责任制,使企业管理有法可依。

2008年,宝鸡卷烟厂历时两年多、投资13亿的易地技改工程建成投产,工厂的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但与先进的硬件装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工厂的各项基础管理薄弱,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不高,部分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要求不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够。2010年,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局总体战略部署,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2323”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战略目标的提出,工厂发展面临新的挑战,给宝烟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解决相对滞后的管理基础与发展目标之间的矛盾,给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是当前企业管理的迫切要求。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企业的管理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行的必不可少的规则,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有基本的管理架构和管理制度,任何违反法律和企业制度的行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制裁和处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企业管理更是如此,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企业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有序、正常、良好的运行体;“依法治企”主要是区别“以人治企”,特别是以最高领导者的意愿治理企业,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依法治企”是一个标准、一个度量衡,是体现公平公正的保证,“依法治企”就是“制度治企”,绝不能以某个人,特别是以最高领导者的好恶来决定事件的处理结果;“依法治企”是形成良好企业文化的体现,是企业走向成熟的标志,是保护干部不犯大错的重要途径。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制度健全了,标准制定了,执行力如何保证?从严考核就是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在企业成长发展期间,一切都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这个时候,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职工的整体素质不是很高,单单依靠人的自觉性去履行企业的各项制度、标准,不太靠谱。保障制度、标准的执行力,规范职工的行为,主要要依靠经济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目的就是让制度来管理企业。

三、建立从严考核的管理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严格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体系;科技支撑;理念

中图分类号:TV2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1-0034-05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1]。水资源在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的同时,也是生态延续与环境维持的控制性要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经济开发使得我国北少南多的水资源分布格局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逐步加重,这一系列的水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在200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我国的基本水情出发,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陈雷部长在2009年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1-2];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2年1月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指导意见。这说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的主旋律,也是解决当前一系列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根本途径。

然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念虽然多次被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领导强调,但是就当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其仅仅是一个宏观层面上的一个理念。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核心的基本理论体系还不完善,相应的制度框架还未形成。因此,在前人的工作基础上,针对当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本文在深入分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广泛总结和研究前人的工作成果,系统的构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体系。该研究可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支撑。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概念及内涵

1.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概念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念由于提出的时间比较短,还未形成统一的概念和定义。当前较为合理的定义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它是指根据区域水资源潜力,按照水资源利用的底限,制订水资源开发、利用、排放标准,并用最严格的行政行为进行管理的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由开发、利用、保护、监管四项制度来构成,再往下面则贯穿了整个水资源工作领域的评价、论证、取水工程管理、计划用水、保护治理、规划配置、监测、绩效考核等若干小制度。

1.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内涵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以水循环规律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是在遵守水循环规律的基础上面向水循环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对水资源的依法管理、可持续管理,其最终目标是实现有限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的管理,水功能区达标率的提高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条件,而用水效率的提高是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外在体现。

2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的科技支撑

2.1完善的水文工作基础

水文工作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其主要表现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的考核需要依靠水文行业扎实的基础工作;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水质监测,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重要基础工作;突发水污染、水生态事件水文应急监测,是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抗旱的水文及相关信息监视与预警,是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的重要基础;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是现代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同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科学问题的解决,需要水文科学的支持和广泛参与[3]。

2.2高效的水资源调度能力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之一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这意味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从取水源头出发,从取水总量上进行第一步的“最严格”控制。而我国国情和水情共同决定了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居民的生产生活,这也是出现地下水超采以及局部水资源供应紧缺的根本原因。水资源调度作为改变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不均的有效途径,能够起到实现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是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重要抓手,也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提升水资源调度能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快速和有效实施的重要支撑。

2.3准确的用水总量控制模型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但是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研究还未形成体系,不同层次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在具体指标的编制、实施、核算、优化、调控等过程缺乏科学依据,所以难以保证制度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目前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方法存在大量主观因素的干扰,缺乏系统性、科学性[5]。不过实践证明,基于“自然—社会”二元水循环理论的用水总量模型能很好地协调各方面限制因素,达到科学控制用水问题的目的。它在科学评价流域(区域)水资源量、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以及公平、高效与可持续原则,通过多目标决策分析将水资源合理分配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部门,确定流域(区域)各发展阶段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从而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高效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促进[6-7]。

2.4精确的用水效率控制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分别控制的是取水、用水和排水环节。用水环节作为中间过程,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的实现直接关系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并且与废污水排放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有很大的相关性。用水效率控制是与具体用水行为关系最紧密、效果最直接的管理手段,因此,严格控制用水效率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基于分级控制的用水效率控制能够更精细化地管理水资源,在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红”“黄”“蓝”三条线,加强对用水效率的控制力度。对用水效率进行“红”“黄”“蓝”三条线的分级控制,可以将原有的单一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一方面为用水效率的监控提供明确的划分标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用水单位提高用水效率的积极性,还能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8]。

2.5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是以水体功能相适应的保护目标为依据,根据水功能区水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水功能区受纳污染物总量,并以此作为水资源管理及水污染防治管理不可逾越的限制。红线要求按照水功能区划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净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体系建立所要求的关键部分就是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限制排污总量的准确核算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时空分配的确定。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能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落实提供前期的基础,也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持[9]。

2.6先进的数字流域建设

数字流域是对流域的数字化表述,是在现有的流域数字化体现形式的基础上,运用数字化的手段来处理、分析和管理整个流域,实现流域的再现、优化和预测,对宏观与微观信息都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从而有效弥补现有流域的运行缺陷,帮助解决流域现有问题,优化流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促进流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10]。数字流域不仅能在计算机上建立虚拟流域,再现流域的水资源的分布状态,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各种信息的交流、融合和挖掘,综合气象、水文、国土、交通等信息,通过数字化模拟现代化手段,提高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为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有效落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11]。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体系框架

基于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念的认识,以及其内涵的理解,总结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理论并构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体系框架,见图1。同时,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主要内容、理论方法和保障措施进行探讨,以指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践、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战略的规划和实施。

3.1指导思想

(1)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种方法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本质就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2)人水和谐思想。人水和谐是指“人文系统与水系统相互协调的良性循环状态,即在不断改善水系统自我维持和更新能力的前提下,使水资源能为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久远的支撑和保障”[12-1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根本目标就是解决当前紧缺的水资源形势,控制水资源开发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限制污水排放总量,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达到人与水的和谐相处。

3.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3三条红线与四项制度

(1)三条红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确立“三条红线”,实际上是在客观分析和综合考虑我国水资源禀赋情况、开发利用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等方面的基础上,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方面的管理目标,实现水资源的有序、高效和清洁利用。“三条红线”是国家为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各个环节划定的管理控制红线。

(2)四项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四项制度”是一个整体,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具体内容,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是落实前三项制度的基础保障。只有在明晰责任、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三条红线”的约束力,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具有联动效应。任何一项制度缺失,都难以有效应对和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复杂水问题,难以实现水资源有效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3.4理论基础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水循环理论、水量平衡原理、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水资源高效利用理论和水体排污总量控制理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理论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基本支撑,也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体系的基础。

(1)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指在维持水的持续性和生态系统整体性的条件下,支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和满足代内和代际人用水需要的全部过程[14-15]。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一种在不超过水资源再生能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或者保持以前的发展速度的前提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模式。地球上的水资源量是有限的,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由于水循环的存在,才使得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可能。由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水资源紧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论,实现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本质上就是要在取水、用水、排水三个方面严格控制,减少水资源开发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体排污总量,以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的可承载、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2)水循环理论。水循环是联系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纽带,是水资源形成的基础。也正是由于水循环的作用,使水处在永无止境的循环之中,也使得水资源成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因此,水循环的存在是水资源可再生性的基础,也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水循环理论的研究是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理论研究的基础。水循环的机理和特点决定了水循环是永无止境的,但是可再生并不意味着无限可取。因此开发利用水资源过程中,一定要转变观念,实施最严格的管理,以保证水资源的可再生性,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水量平衡原理。水量平衡原理是研究一切水文现象和水资源转化关系的基本原理。水量平衡原理的提出从根本上说明了水资源是有限的,不是无限可取的。水量平衡原理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基础理论。从本质上表明了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的根本意义以及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水量平衡原理的存在,决定了宏观和微观上的“开源”措施均不是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根本措施。只有严格的“节流”措施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4)水资源优化配置理论。水资源优化配置泛指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的天然时空分布;开源与节流并重,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利用系统科学方法、决策理论和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统一调配水资源;注重兴利与除弊相结合,协调好各地区以及各用水部门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尽可能地提高区域整体的用水效率,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16-17]。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实质就是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提高水的分配效率,合理解决各部门和各行业(包括环境和生态用水)之间的竞争用水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促使各部门或各行业内部节约高效用水。

(5)水资源高效利用理论。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目的就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维系的需水要求,以提高水资源的单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水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流域或区域内的水循环转化机理是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理论基础[18]。加大推进工、农业节水技术和居民生活节水器具、合理有效的水价体系、流域或区域内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都是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手段。水资源高效利用的直接效用就是提高用水效率,杜绝各种用水浪费,更进一步的减少取用水总量,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最终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水体排污总量控制理论。水体排污总量控制是指根据一个流域、地区或区域的自然环境及其自净能力,根据水环境质量标准,通过控制污染源的排污总量和相应的污染物处理措施,把污染物负荷总量控制在自然水体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19]。水体排污总量控制的基本思路是根据流域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行政与经济干预以及各种技术措施,逐步将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在水环境容量范围之内的过程。

3.5保障措施

(1)科技支撑保障的建设。先进技术和制度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提供科技保障,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前提。目前其研究和建设情况还很薄弱,现有的技术条件还不足以支撑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的实现。因此,要加快基础水文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观测,健全全国水文观测站点和水文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加快对于“自然—社会”二元水循环理论的用水总量模型的研究,系统提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节水型生产工艺、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和实施,建立精确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加快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与限制排污总量核算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时空分配的研究,确定合理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加快数字流域建设,实现对全国河湖水系的数字控制和管理。

(2)“三条红线”指标选择和控制指标的分解的研究。“三条红线”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进行管理的一个明确的界限。同时,“三条红线”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当前反映取水、用水、排水过程的指标很多,但是缺乏将其作为统一整体考虑的指标体系,因此,要加快完整控制指标体系的研究。还要迅速着手于对国家层面的宏观控制指标进行分解的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红线指标体系。

(3)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建立。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4)水资源监控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监管能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必要手段。加快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管理、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监控体系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取水、主要入河排污口等的适时监控;加快水资源信息化建设,实现水资源管理向动态、精细、定量和科学管理转变。

(5)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

(6)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健全。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

4结语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新时期水利发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表明国家重视水资源的态度和破除水资源瓶颈制约的决心,体现了社会各界对解决突出水问题的热切期盼,彰显了水利部门解放思想、转变理念,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念。其在限制水资源过度开发、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水功能区纳污量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认真的落实和实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必将能够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Z].2010.(The S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PC's Decision on Promoting Water Conservancy Reform and Development[Z].2010.(in Chinese))

[2]左其亭,张保祥,王宗志,等.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水科学研究的启示与讨论[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11,9,(5):68-73.(ZUO Qi-ting,ZHANG Bao-xiang,WANG Zong-zhi,et al.Revalation and Discussion on Water Science Research from the “2011 No.1 Document by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J].South-to-North Water Transfers and Water Science & Technology,2011,9,(5):68-73.(in Chinese))

[3]左其亭.水文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科技保障[N].中国水利报,2012-04-12(007).(ZUO Qi-ting.Hydrology Provides Technological Safeguard f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ictest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N].China Water Resources News,2012-04-12(007).(in Chinese))

[4]褚俊英,王浩,秦大庸,等.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经验、问题与发展方向[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7,(1):11-15.21.(CHU Jun-ying,WANG Hao,QIN Da-yong,et al.The Main Experience,Problems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Water-saving Society Construction in China[J].China Rural Water and Hydropower,2007,(1):11-15.21.(in Chinese))

[5]裴源生,刘建刚,赵勇,等.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协调保障技术研究[J].水利水电技术,2009,(3):8-11,15.(PEI Yuan-sheng,LIU Jian-gang,ZHAO Yong,et al.Study on Support Technique for Coordination Between Total Amount Control and Quota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umption for Water Resources[J].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2009,(3):8-11,15.(in Chinese))

[6]周祖昊,王浩,贾仰文,等.基于二元水循环理论的用水评价方法探析[J].水文,2011,(1):8-12,25.(ZHOU Zu-hao,WANG Hao,JIA Yang-wen,et al.Discussion on Water Use Assessment Based on Dualistic Water Cycle[J].Journal of China Hydrology,2011,(1):8-12,25.(in Chinese))

[7]王浩.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键技术支撑探析[J].中国水利,2011,(6):28-29,32.(WANG Hao.Discussion of Key Technical Support on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ictest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J].China Water Resources,2011,(6):28-29,32.(in Chinese))

[8]赵恩龙,黄薇,霍军.基于分级控制的用水效率制度建设初探[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1,(12):23-26.(ZHAO En-long,HUANG Wei,HUO Jun.Preliminary Study on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for Water Use Efficiency Based on Hierarchical Control[J].Journal of Yangtze River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2011,(12):23-26.(in Chinese))

[9]彭文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J].中国水利,2012,(7):19-22.(PENG Wen-qi.Index System for Limiting Pollution Load Red Line of Water Function Zone[J].China Water Resources,2012,(7):19-22.(in Chinese))

[10]刘家宏,王光谦,王开.数字流域研究综述[J].水利学报,2006,(2):240-246.(LIU Jia-hong,WANG Guang-qian,WANG Kai.Review on Advancement of Study on Digital River Basin in China[J].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2006,(2):240-246.(in Chinese))

[11]刘英敏.基于GIS和RS的数字流域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D].长春:吉林大学,2006.(LIU Ying-min.The Research and Practice on Key Techniques of Digital Basins Construction Based on GIS and RS[D].Changchun: Jilin University,2006.(in Chinese))

[12]左其亭,张云,林平.人水和谐评价指标及量化方法研究[J].水利学报,2008,(4):440-447.(ZUO Qi-ting,ZHANG Yun,LIN Ping.Index System and Quantification Method for Human-water Harmony[J].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2008,(4):440-447.(in Chinese))

[13]王浩,王建华,秦大庸,等.基于二元水循环模式的水资源评价理论方法[J].水利学报,2006,(12):1496-1502.(WANG Hao,WANG Jian-hua,QIN Da-yong,et al.Theory and Methodology of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 Based on Dualistic Water Cycle Model[J].Journal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2006,12:1496-1502.(in Chinese))

[14]冯尚友.水资源持续利用与管理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FENG Shang-you.Introduction of Sustaining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and Management[M].Beijing: Science Press,2000.(in Chinese))

[15]张仁田.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D].南京:河海大学,2004.(ZHANG Ren-tian.Study on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for Regional Water Resources[D].Nanjing:Hohai University,2004.(in Chinese))

[16]许新宜,王浩,甘泓,等.华北地区宏观经济水资源规划理论与方法[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1997.(XU Xin-yi,WANG Hao,GAN Hong,et al.Theory and Methods of Macroeconomic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in North China[M].Zhengzhou: Yellow River Conservancy Press,1997.(in Chinese))

[17]左其亭,窦明,马军霞.水资源学教程[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ZUO Qi-ting,DOU Ming,MA Jun-xia.Water Resources Course[M].Beijing: China Water Power Press,2010.(in Chinese))

严格管理范文第4篇

赵华新:根据党总支部的安排,我们两个谈谈心,交流一下,你本人对严格管理和关爱职工这两个问题的认识是什么?

许富勇:我认为养护站的管理还应该是严格管理为好,不管是养护作业管理,还是平常的学习生活上的管理,都应该是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在养护作业上严格管理就不会出现影响安全的事情出现。在生活上对大家严格管理,应该融入更多的关爱,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到严格管理和关心职工的这两者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从安全来讲,严格管理就是关爱生命、就是关爱职工。当然,严格管理,融入更多的人性化管理,这是我们更加期待的。

赵华新:您理解得非常正确,符合实际。严格管理是针对工作上面的事情,关爱职工是针对个人事物的,好像两者看起来是两码事,但实际上两者一脱离,工作开展起来就没那么顺畅了,我相信这是我们领导班子以后努力的方向。

严格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管理,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近年来,因受经济利益驱使,个别建设部门在工程建设中设计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造成一些“豆腐渣”工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高度重视,关口前移,在工程建设中严把入口关、材料关、管理关,确保工程质量,真正创造出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防止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一要严格资质。在目前建筑市场上,从事工程施工的主体除了正规的施工企业外,还有大批挂靠或借助他人资质进行工程承包的个人,他们在技术水平和实力规模上可以说是鱼目混杂、良莠不齐。在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下,为了在夹缝中求生存,承包商只好想方设法减少支出、降低成本,导致劣质建筑工程不断产生。因此,要建立健全建筑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借助强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认定,杜绝“皮包公司”式的个人挂靠行为,为施工企业提供一个良好、有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要严格工程报建和招投标。工程报建是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的前提,而抓好建设单位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项目招投标工作应在有关部门监管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照程序进行,绝不能搞一言堂,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平、公开、公正,严防暗箱操作。

三要严格社会监理。论文参考网。质量监督检查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是验证质量结果、审核质量体系的检查官,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他自始至终负责着施工图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和签发开工、停工令、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把关员;因此,要严把监理资质关,认真聘请责任心重、正义感强、业务精湛、有监理资格的人为工程监理,对他们定期不定期进行能力、技巧的考核,规范监理市场,为建筑产品的质量管理再立一道屏障。

二、严把材料关,为保证工程质量打牢根基

建筑材料的优劣是工程质量好坏的前提。因此,对施工材料必须严格采购、严格检测和严格使用,为保证工程的质量打基础。

一要严格采购。论文参考网。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销售名目繁多,诸如 “回扣销售 ”、“有奖销售 ”、“送货上门销售 ”等,对采购人员充满极大的诱惑,因此尤其要把好建筑原材料采购关。要认真挑选诚实、守信、爱岗、专业的人员担任采购员,并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材料质量鉴别水平,控制材料质量,降低材料成本。

二要严格检测。现在的建材市场产品良莠不齐,鱼目混珠 ,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建立严格的建材检测取样送检制度,对具有符合规范要求质保书的材料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对质保书项目不全的产品,应进行分析、检测、鉴定,凡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的不得使用,力保 “三无产品 ”不入库,不合格材料不进入施工现场。

三要严格使用。对于原材料来说建筑施工过程就是材料消耗的过程。施工前要作好场地、仓库、道路等设施的准备工作,为材料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必要的条件;施工中要根据施工进度变化,及时调整材料配套供应计划 ,保证施工需要;施工后要加强材料的清理、退库等管理。同时,对于工程施工中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测量仪器的状态要随时进行管理检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保证工程质量。

三、严把管理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加强工程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工程建设 中,必须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职工培训,严格质量检查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一要强化质量意识。质量意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方法,教育行政领导层、技术管理层、一线操作层、社会监督层等各个方面从根本上树立质量意识,激发质量责任感,树立起正确的“质量观”和“顾客观”。

二要提高施工队伍素质。论文参考网。施工队伍是工程施工直接的操作者, 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施工队伍进行技术培训,达到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场施工。

三是明确管理责任。要结合工程对象、规模、特点及要求,确定施工项目的管理目标,并将质量目标按质量体系要素及专业保障系统进行纵横分配,做到人人职责明确、目标清楚。

四要加强质量检查监督。要加强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及日常检查工作,严格把好工程质量监督关,对产品形成全过程的各道工序、各个操作过程进行监控,以免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检查结果要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认可。要定期对建筑工程质量体系进行内审和年度管理评审,加强各个生产要素的动态管理,做到进场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收,使用中技能未达到要求或责任心不强的清理出场,评定后有不足而未加以改进的清理出场,充分调动生产工人的主动性,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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