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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的季节

收货的季节

收货的季节范文第1篇

一、旅客运输量的季节性特征

图1为1995-2014中国民航旅客运输量季节统计图,根据图表可以明显看出第一、三季度,民航旅客运输量在上升,在第四季度又有比较大幅度的回落,从全年来看在第三季度形成一个比较明显的高峰值。

图1

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第三季度气候宜人,是旅游的最佳季节,休闲旅客数量大大增加;同时大批师生放假,此时返乡的师生也是民航旅客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该季也是举办各种商贸活动和会议的最佳季节,这是因为夏季许多地区比较炎热,许多公商务活动选择到比较凉爽、气候宜人或者风景如画的地区举行,因此商务旅客数量较其他季节有较大增加;夏季也比较适合举办各种运动会,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旅客出行率。而在春冬季节,中国大部分地区比较寒冷,户外活动减少,集中的商贸活动较少;同时春节假期传统上是合家团聚的日子,大多数人选择居家团聚而不是外出旅行。因此除了春运期间的短暂高潮外,每年第四季度至来年第一季度,客运量一般都比较小。

二、货邮运输量的季节性特征

图2为1995-2014中国民航旅客运输量季节统计图,根据图表可以看出在一年中,货邮运输量整体呈上涨趋势,但第一季度整体水平较低,低于季度平均水平,是货邮运输市场的淡季;第二、三季度基本接近货邮运输量的季节平均水平;而第四季度涨幅较大,较季度平均水平较高,货邮运输市场最为旺盛。

图2

分析原因,发现在第一季度是中国的农历年底,春节前夕,此时是主要的财务结算期,是一年中经济活动较少的时期,导致了第一季度货邮运输量的较低水平;而在第三到第四季度,正好是航空货运鲜活产品的收获期,因此航空货运量大大提升,拉高了该季度货邮运输量的整体水平。

三、客、货运输量季节特征分析

将图1与图2相对比可以发现,第一、二季度的客、货运输量都处于一年中的较低水平,此时是民航业发展的淡季;第三、四季度的客货运输量正好相反,第三季是客运的旺季,此时货运并没有到达最高水平,而第四季客运量回落时,刚好遇到货邮运输的旺季,客货运输量在这两个季度显示出了比较明确的季节互补性,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加以利用,以提高航空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减少因民航发展淡季造成的利润减少等影响。

四、航空公司应该采取的对策分析

因为航空产品的实时性和不可储存性,不可能将淡季的运力调配到旺季来为更多的旅客提供服务,所以民航运输量的季节性变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航空公司的发展,这就要求航空公司采取合理的对策、合理调配运力来应对航空运输量的季节性变化,使航空公司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可以顺利发展。

(一)使用价格杠杆来调节旅客出行时间。第一、二季度旅客较少,且多为公务旅客,对票价的敏感性较低;但第三季度的旅客运输高峰期,出行的休闲旅客占很大的比例,这些旅客多为自费出行,有很强的价格敏感性。针对这一特点,航空公司可以在淡季时推出机票打折计划、特价机票等促销方式,在旺季时适当的提高票价,以此来将部分旺季的旅客转移到淡季,是运力分配更加合理。

(二)充分利用客货运输量的互补性,提高客机腹舱的载货水平。航空运输的快捷性在五大运输方式中首屈一指,而一些货运产品因为其时效性或保鲜性而对航空运输产生青睐。而在第一、二、四季度,旅客运输量都处于较低水平,客机上可以为货运提供的吨位数较旺季大大提升,此时,航空公司可以利用客机的腹舱,在运送旅客的同时也可以运送一部分的货物,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

收货的季节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种子企业 收入确认 返利

营业收入是衡量企业发展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利润真实性的重要因素。因此,是否规范、合理地确认收入直接关系到财务报表的质量。种子行业由于受季节性特点影响,且销售定价模式较为复杂,造成种子企业在收入确认方面采取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影响到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一、种子企业收入确认的问题

我国农作物品种非常丰富,各作物种子销售季节也不尽相同。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种子经常跨年销售,比如春玉米种子加工和销售大约从每年11月份启动,至次年4月结束。如果仅是跨年销售,一般不会涉及复杂的会计处理,但种子销售收入确认受提货价与结算价差异、各种形式的返利,以及未准确界定的退货率等因素影响变得很复杂,客观上带来种子企业收入确认较为困难。

部分企业为简化账务处理,采取在年底基本不结转收入,仅在次年销售季节结束时进行集中结算,按扣除退货、返利后的金额开票和做账。实际上,如企业年底前已发出种子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应该予以确认的,否则将造成年底财务报表上存货和预收账款虚列、账面收入与业务实际进度脱节、收入指标在月度间大起大落、在集中结算期间,当月收入因返利冲减为巨额负值,以及利润指标失实等情况,损害了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有用性。因此,笔者认为应区别种子销售定价模式,及时、合理确认销售收入,以提高财务报表质量。

二、种子企业定价模式与会计处理

(一)销售价格确定,无返利

企业与经销商所签订合同明确规定种子销售价格,并且不涉及返利、退货等条款,也称一步到位价。一般来说,在企业将种子发出时,即可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等,下文采用预收账款科目) XX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元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认定,种子企业销售自产种子,应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免征增值税。因此,本文所举例题的会计处理均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二)销售价格确定,有返利

为加强市场管控及防止窜货,种企在销售季节启动时,通常会与经销商议定种子的提货价及建议零售价。同时,企业会依据对市场的基本判断制定各品种内部销售价格,待销售季节结束时,在内部销售价格基础上扣除返利等优惠,确定最终结算价。由于提货价是为加强价格管控,并非实际销售价格,因此,内部销售价格应为收入确认之依据。

实际操作中,种企返利形式多样,除与销售量有关外,可能还与定金、预收货款等因素相关,对财务人员职业判断提出较高要求。

1、与定金相关的返利

此形式返利与预收定金有关。如在2012年10月底(春玉米夏播)以前,经销商预付2元/公斤的定金,待次年4月销售结算时,企业将给予经销商所付定金对应数量种子0.2元/公斤的返利优惠。笔者认为,种企在销售季节启动初期预收定金,主要目的是锁定客户、促进销售,而非融资需要。因此,此种返利视同商业折扣。如为跨年销售,在年底应预提返利金额,直接抵减收入。同时,虽然返利尚未实际发生,但已形成企业对经销商的义务,记入预计负债科目。

例题1:假定A经销商在2012年10月10日预付10万公斤玉米种子的定金,年底前A一次性提货4万公斤,企业内部销售定价为8元/公斤,提货价10元/公斤,返利优惠为定金所对应数量种子在销售单价基础上扣减0.2元/公斤。 12月31日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①确认已销售4万公斤种子的收入

借:预收账款 320,000(40000×8)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0,000

②预提4万公斤种子的返利优惠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返利 8,000(40000×0.2)

贷:预计负债 8,000

③次年销售结束,与客户集中结算,转销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8,000

贷:预收账款 8,000

2012年底企业存货、主营业务收入、预收账款等科目真实地反映了销售进度和经营状况。

2、与预收货款相关的返利

此形式返利与经销商预付货款的时间有关。如在2012年10月底前,经销商将全部货款(按提货价计算)汇至公司账户的,可获得相应提货量0.1元/公斤的返利优惠。笔者认为,此返利主要出于激励经销商提前付款,及时回笼现金的需要,相当于现金折扣。因此,返利优惠应记入财务费用。同时,因返利尚未实际发生,记入预计负债。

例题2:假定A经销商于2012年10月底预付货款100万元,可获得对应数量10万公斤种子0.1元/公斤的返利优惠。A年底前提货4万公斤。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年底预提返利

借:财务费用 4,000(40000×0.1)

贷:预计负债 4,000

②次年销售结束,与客户集中计算,转销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4,000

贷:预收账款 4,000

3、与销售量相关的返利

此形式返利与经销商累计销量相关。如企业规定,经销商累计销量在10万公斤以内,每公斤返利0.2元;销量达到10-20万公斤(含10万公斤),每公斤返利0.6元;销量达到20-30万公斤(含20万公斤),每公斤返利1.1元。此返利是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单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视同商业折扣,返利额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由于种子跨年销售和集中结算现象的普遍存在,在经销商分次提货的情况下,年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很难确定每个经销商在该作物季节的累计销量,客观上很难合理预计年底已销种子应承担的返利优惠。鉴于实务操作中的困难,笔者建议,如经销商已将定金或货款汇入公司,可按照定金和预收货款对应的提货量确定返利区间;如未采用定金或预收货款销售,在没有其他可合理预估累计销量的情况下,按照经销商实际提货量计提返利优惠;待种子销售季节结束,集中结算时,按照累计销量确定最终返利区间,并在结算当月按去年提货量与返利点差额进行调整。

(1)例题3,假定A经销商于2012年10月底前将10万公斤种子对应的20万元定金汇入企业,年底前A销售4万公斤种子,企业内部销售定价为8元/公斤,提货价10元/公斤,返利优惠见前文。

①年底计提返利,按10万公斤所对应返利0.6元/公斤计算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返利 24,000(40000×0.6)

贷:预计负债 24,000

②假定次年结算时,A经销商共销售种子21万公斤,应享受返利为1. 1元/公斤。企业先结转去年计提的预计负债,同时补提返利差额。

借:预计负债 24,000

贷:预收账款 24,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返利 20,000(40000×(1.1-0.6))

贷:预收账款 20,000

(2)如例题3,假定A经销商未采取定金或预付货款形式,2012年底前赊购4万公斤种子。次年销售季节结束时,A累计销售21万公斤种子。

①年底计提返利,按4万公斤对应返利0.2元/公斤计算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返利 8,000(40000×0.2)

贷:预计负债 8,000

②次年集中结算,转销预计负债,同时补提返利差额

借:预计负债 8,000

贷:应收账款 8,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返利 36,000(40000×(1.1-0.2))

贷:应收账款 36,000

受行业惯例影响,种子企业通常会根据市场走势调整已制定的内部销售价格。笔者认为,对内部销售价格的微调不影响对收入金额的合理估计,应予以确认。价格调整的部分可在集中结算时记入或冲减当期收入。

(三)随行就市定价

当市场形势不明或经销品种为大路货,需要盯市定价的情况下,种企在销售初期无法确定内部销售价格,通常在次年销售快结束时,才会制定出售价。在跨年销售的情况下,虽然企业已销售种子与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购货方,但因销售单价无法合理预计,导致收入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年底不应确认收入。

三、两点建议

(一)加强收入确认信息披露

收入确认是企业一项重要的会计政策,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据笔者对几家上市种子公司年报的调研,发现各家均未对其收入确认政策进行详细说明。种子企业销售季节性特点明显,特别是存在跨年销售,较易人为操纵,用于在年度间平滑收入及利润,实现盈余管理。因此,建议加强对上市公司返利计提、已发出种子未确认收入等情况的披露,以便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判断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遵守国家税务法规,与当地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

据笔者了解,各地方税务机关对报表收入及增值税实际开票收入是否一致的要求不尽相同,给企业实务操作带来一定困难,部分种子企业为避免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而延迟确认收入。笔者认为,会计和税务在不同的体系下运作,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财务报表要尽可能真实、客观反映经营状况。同时,企业应按税法规定严格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用和开具,必要时向购货方取得“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 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参考文献:

收货的季节范文第3篇

2012年来股弱债强的整体格局以及稳中偏紧的资金面,为货币基金带来前所未有的投资机遇,年度收益有望刷新历史记录。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30日,纳入统计的79只货币基金2012年来平均回报率达3.61%,超过去年全年3.58%的历史巅峰收益均值,相当于当前活期利率(0.35%)的10倍有余。其中包括四届金牛货币基金——嘉实货币(3.87%)在内的59只货基年内净值增长率超过3.5%,占比超7成。业界预计到2012年底,在资金面趋紧的态势下,货币基金有望创出历史新高,年化收益率超10倍活期将成常态。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目前中国经济处转型期,经济过热倾向往往多于通缩倾向,货币政策需要始终强调防范通胀。而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基调下,资金利率紧平衡的态势有望持续,货币市场利率在12月季节性因素影响下难以大幅回落。

嘉实货币基金经理魏莉在三季报中也预计,4季度市场流动性将比3季度有所好转,但是幅度有限,因为央行一直把控通胀视为首要目标,在货币政策方面维稳意图明显,放松工具的使用非常谨慎。而如果央行不采取降准以长期释放流动性,市场资金面偏紧状况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央行每周的短期逆回购滚动操作仍是影响市场资金状况的关键,不排除市场出现阶段性的资金紧张。

考虑到跨年资金的需求,银行间利率年末震荡向上的概率较大,而随着央行短期货币政策持稳,降息、降准等预期落空,流动性稳中有紧,多重因素推动货币基金收益率稳步提升。而且货币基金历来都有岁末上扬的规律,目前距年关仅剩一月有余,未来其收益持续上行将是大概率事件。历史数据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的春节前后3个月(上年12月15日至次年3月14日),货币基金的期间年化收益率基本都高于之前9个月的年化收益,8年中有6年符合这一规律。

收货的季节范文第4篇

1 中国A股码头上市公司指数走势

2012年前三季度,我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72.0亿t,同比增长6.3%,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22.6亿t,同比增长10.7%;内贸货物吞吐量49.4亿t,同比增长4.4%。第三季度我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4.7%,同比增长率较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别下降3.1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

10月港口板块整体呈现小幅上扬态势。中国A股码头上市公司指数10月8日收于当月最低点33.7点。第一期(10月8—12日)指数均值为34.1点,比上期(9月24—28日)均值33.4点上涨2.1%;第二期(10月15—19日)指数于10月19日收于34.3点,当期均值为34.0点,比上期下跌0.5%;第三期(10月22—26日)指数于10月26日收于34.0点,当期均值为34.4点,比上期上涨1.3%。10月指数均值为34.2点,与9月持平。

同期沪深300指数自10月8日的点跌至10月26日的点,当月下跌1.0%。10月港口板块整体略输于大盘水平,且两者差距逐步收窄;1—10月港口板块整体走势与大盘基本相当。

10月13日,锦州港3个大型通散泊位顺利投产,并启动网上订舱、订场地、交易等功能。大连港目前正重点推进“一岛两湾”(长兴岛、太平湾和大窑湾)核心港区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多功能、全方位、现代化的国际强港。

截至10月30日,A股码头上市公司中已有13家第三季度报告,且均为盈利,总利润合计30.21亿元人民币,其中营口港和北海港第三季度盈利高于第二季度。

2 中国A股航运上市公司指数走势

在国际航运指数方面,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近期出现季节性回升,促使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大幅反弹,10月31日收于点,较月初上涨32.0%;油船运输市场亦出现季节性回暖,促使波罗的海原油运价指数小幅上扬,10月30日收于672点,较月初上涨3.1%;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持续平稳,10月国际集装箱船期租费率指数为44点,与上月持平。在国内航运指数方面,10月26日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收于点,较上月底下降1.4%;沿海散货运输需求持续疲软,市场行情延续低迷走势,10月26日中国沿海(散货)运价综合指数收于点,较上月底下降3.4%。

10月航运板块整体呈现回升态势。中国A股航运上市公司指数10月8日收于当月最低点15.7点。第一期(10月8—12日)指数均值为16.0点,比上期(9月24—28日)均值15.1点上涨5.9%;第二期(10月15—19日)指数于10月19日收于16.6点,当期均值为16.3点,比上期上涨1.9%;第三期(10月22—26日)指数于10月26日收于15.9点,当期均值为16.3点,与上期持平。10月指数均值为16.2点,比9月均值15.2点上涨6.4%。

10月航运板块走势略强于大盘水平,且两者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1—10月航运板块整体走势与大盘基本相当,但自下半年起两者差距不断扩大。

10月长航凤凰以零元价格转让13艘新船的举动令市场为之哗然,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公司为保壳的无奈之举。中石化、中化等战略投资者拟投资 28 亿元人民币,支持招商轮船订造 10 艘以上巨型油船,这意味着油运行业供需增速“剪刀差”拐点即将来临。马士基于10月11日宣布暂停(至少至12月)亚欧线AE9航线,涉及11艘8 000 TEU集装箱船,此举将使其亚欧线运力削减13%。10月24日,中海集运海口—胡志明市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首航,标志着海口港正式开辟首条直航东南亚地区的集装箱航运干线。长航凤凰上海分公司的2条煤炭运输航线首航取得圆满成功。

收货的季节范文第5篇

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应该是防止和遏制严重通货膨胀。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情况良好,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工业生产平稳增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就业和居民收入继续增加。但是,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着稳增长、调结构、防通胀等多重任务,这些任务从长期看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从短期看则相互抵触、相互制约,迫切需要我们做出权衡、协调和取舍。

通胀来了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进入物价上涨通道。针对当时形势,2007年曾提出“稳物价”,2008年提出“两防”。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不仅冲击我国经济,而且导致物价下滑。在经历短暂沉寂之后,2009年11月CPI同比涨幅由负转正,结束了连续9个月的负增长,当月上涨0.6%,12月上涨1.9%。2010年上半年保持基本稳定,CPI累计上升2.6%;7月以后同比和环比逐月攀升;10月同比涨幅4.4%,创24个月来的新高;11月同比涨幅5.1%,创28个月来的新高。短短几个月内,物价上涨由食品向非食品、由消费品向服务类领域不断扩散。小到大蒜,大到房价,涨声一片。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后,12月CPI增幅下降到4.6%,但今年1至2月又回升至4.9%,3月达到5.4%,涨幅创下31个月以来的新高。

今年第一季度,流通环节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1.2%,食品价格上涨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7.1%,居住价格上涨6.5%。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物价涨势之猛、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已经不是结构性物价上涨,也不是单纯的通胀预期,而是现实的、明显的通货膨胀。

是什么为通胀埋下伏笔?

这一轮通货膨胀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全球主要农产品减产、美元贬值引起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高,我国资源、能源、土地、人工等各类要素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以及自然灾害。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长期经济过热,直接原因则与近两年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刺激政策的副作用密切相关。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拉动我国经济回升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为通货膨胀奠定了坚实的货币基础。2008年,投资17.3万亿、新增贷款4.2万亿、M2达47.5万亿;2009年,投资22.5万亿、新增贷款9.6万亿、M2达60.6万亿;2010年,投资27.8万亿、新增贷款7.9万亿、M2达72.6万亿。3年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新增67.3万亿,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21.7万亿,分别相当于同期GDP的64.3%、20.7%。广义货币M2减去GDP,2008年超发货币16.1万亿元,2009年超发货币27.1万亿元,2010年超发货币30.4万亿元。2010年M2余额占GDP的比例达到182%,比2008年增长65%以上。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GDP仅为美国的三分之一,但货币存量已经超过美国。今年第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95亿,同比增长25%,人民币新增贷款2.24万亿,3月末M2增长16.9%,投资和信贷扩张仍有压力。从长期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我国投资和货币信贷投放超常规增长对物价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被CPI和PPI所覆盖的普通商品价格上,而且也表现在以房地产价格为主的资产价格飙升上,最终为通货膨胀埋下伏笔。

越来越强的通胀预期

从目前经济和价格运行情况来看,我国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连续7年丰收,部分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工业消费品市场总体供大于求,绝大多数产品供应充足,宏观调控措施逐步落实到位,货币信贷增速有所回落,有利于保持今年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影响价格稳定的因素也不少。初步测算,今年翘尾因素的影响在2.5个百分点以上,其中二季度翘尾因素约为3.3个百分点,三季度约为2.7个百分点,四季度约为0.7个百分点。在今后一段时期,导致这一轮通胀的原因还没有消除,撇开投资膨胀和货币流动性仍然充裕的因素不说,推动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

从外部看,输入性通胀压力有所加大。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持续推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未来一段时间全球范围内流动性过剩还将持续,美元继续走弱,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有可能进一步走高,直接推升国内相关商品价格。2010~2011年度世界谷物产量、库存量均比上年度下降,我国对外依存度高的大豆、小麦、玉米、棉花产量均低于需求量。近期,中东、北非特别是利比亚局势动荡以及日本大地震,进一步形成了较大的输入性通胀压力。

从国内看,成本推动压力成为长期趋势。今年适逢地方政府换届和“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各方面加快发展的动力较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能源、原材料、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成本逐步上升,节能减排和资源价格改革、税费改革也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些都加大了物价上涨的压力。再加上国外大量热钱流入、国内一部分游资投机炒作,不仅会推升国内相对短缺商品的价格,放大涨价效应,同时也必然加剧社会恐慌心理,对价格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前的突出问题是通胀压力越来越大,通胀预期越来越强。甚至有人担心如果CPI压不下来,GDP速度继续下行,两者碰头后,会不会演变为滞胀。

遏制通胀 化解影响

通胀猛于虎。我们必须把遏制严重通胀作为首要任务,继续落实好各项调控政策,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对价格走势的影响,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内。

一是加强流动性管理。按照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交替使用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提高存款准备金、提高利率、加大汇率浮动弹性等方式,切实把好流动性总闸门,努力减少新增货币供应,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吸收和消化不断增加甚至被动超发的货币。密切关注境外热钱流入逐利和境内投机资金流向,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防止借机炒作造成价格异常波动。

二是保障市场供应。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供应,稳定农业和粮食生产,强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择机扩大国内紧缺物资进口调节,完善各类重点商品市场和价格调控预案,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大力推进农超对接,支持大型粮食物流节点、蔬菜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建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三是强化价格监管。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导致价格波动的异常因素,果断采取措施防止蔓延扩大。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继续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收费、超标准收费和变相收费。规范大宗商品和农产品中远期交易,清理整顿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遏制过度投机。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价格信息,增强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引导好稳定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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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