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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赋

三都赋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京都赋;史学传统;《两都赋》;《二京赋》;《三都赋》

中图分类号:1207.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87(2011)04-0142-04

西晋文人左思曾在其《三都赋・自序》中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征实”理论:“余既思摹《二京》而赋《三都》,其山川城邑,则稽之地图;其鸟兽草木,则验之方志。……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匪本匪实,览者奚信?”左思之所以强调作赋“征实”,其实同“京都”题材大赋本身的学术传统是密切相关的。《三国志・魏书・国渊传》云:“《二京赋》,博物之书也。”《世说新语・文学》称:“《三都》、《二京》,五经之鼓吹也。”北魏郦道元注《水经》,亦云:“昔大禹记著《山海》,周而不备;《地理志》志其所录,简而不周;《尚书》本纪与《职方》俱略;都赋所述,裁不宣意;……”可见,在六朝士人眼中,“京都赋”题材的作品决不仅仅是专供审美的纯文学,而是兼具传承经史、知察地理功能的博学之书。六朝人对京都赋文学的基本评价实根植于东汉以来京都大赋的创作经验。本文就将结合左思提出的“征实”理论,对汉晋京都赋中的史学传统作一系统梳理。

一、《两都赋》的奠基之功

概括言之,汉魏以来的“都赋”作品在创作题旨上有两种倾向,一是描写乡邑,譬如现存最早的“都赋”作品――扬雄《蜀都赋》,后继者如徐斡《齐都赋》、刘桢《鲁都赋》;二是阐扬国都,当以东汉前期崔、傅毅、班固《反都》、《洛都》、《两都》诸赋为先导。后一种“都赋”带有鲜明的政治意味,堪称最典型的“京都赋”,萧统《文选・赋》“京都”一项即只取此类作品。而其中班固《两都赋》又是早期典型“京都赋”的代表作,它借用对话形式创作组赋的成功经验激励后世形成了一个“班固《两都》――张衡《二京》――左思《三都》”的自觉的摹拟体系。《两都赋》之所以能成为东汉早期京都赋之集大成者,这同班固个人的仕宦经历与知识积累是密不可分的。

班固之父班彪即沉重好古,专心史籍。据《班固传》注引谢承《后汉书》曰:“固年十三,王充见之,拊其背谓彪日:‘此儿必记汉事。’”可见班固早年即受父亲影响,有意作史。而其正式开始修史工作,是在建武三十年(54)班彪卒后。《班固传》云:“固以彪所续前史未详,乃潜精研思,欲就其业。既而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固弟超恐固为郡所核考,不能自明,乃驰诣阙上书,得召见,具言固所著述意,而郡亦上其书。显宗甚奇之,诏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与前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成《世祖本纪》。……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帝乃复使终成前所著书。”由此段文字可知,自建武末至永平中,班固的修史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继承父业,续著《汉书》;二是参与东汉前期历史的编写,也即开始《东观汉记》的撰述。《汉书》的编纂经历过一些挫折,其书全部完成,大致是在章帝建初年间。又查《后汉书・班超传》,班固诏诣校书郎是在永平五年(62),可知其从此时开始参与撰作《东观汉记》。

亲自编写《汉书》与《东观汉记》的经历无疑为班固创作《两都赋》提供了丰富可靠的两汉资料,从而令该赋达到广征史实、理据昭然的境界。结合《文选》李善注及高步瀛义疏,我们很容易就能发现《两都赋》同《汉书》与《东观汉记》的密切联系。以下即举例说明之:

1、“华实之毛,则九州之上腴焉。”李注:《汉书》曰:秦地,九州膏腴。高疏:《汉书》,见《地理志》。

2、“奉春建策,留侯演成。”李注:《汉书》曰:高祖西都洛阳,戍卒娄敬求见,说上曰:陛下都洛不便,不如入关,据秦之固。上问张良。良因劝上。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拜娄敬为奉春君,赐姓刘氏。又日:封张良为留侯也。高疏:《汉书》,见《高帝纪》下。……又见《张良传》、《娄敬传》。

3、“与乎州郡之豪杰,五都之货殖,三选七迁,充奉陵邑。盖以强干弱枝,隆上都而观万国也。”李注:《汉书》曰: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杰兼并之家于诸陵。盖亦以强干弱枝,非独为奉山园也。高疏:次引《汉书》,见《地理志》。

4、“前唐中而后太液,览沧海之汤汤。扬波涛于碣石,激神岳之。滥瀛洲与方壶,蓬莱起乎中央。”李注:《汉书》曰:建章宫,其西则有唐中数十里,其北沼太液池。渐台高二十余丈,名曰太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仙山。高疏:《汉书》,见《郊祀志》。

5、“立号高邑,建都河洛。”李注:《东观汉记》日:诸将请上尊号皇帝,于是乃命有司设坛场于部之阳千秋亭五成陌。皇帝即位,改为高邑。又曰:建武元年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

6、“铺鸿藻,信景铄,扬世庙,正雅乐。”李注:《东观汉记》:孝明诏曰:《璇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雅会。明帝改其名,郊庙乐日太予乐,正乐官曰太予乐官,以应图谶。

由以上例证可见,《两都赋》之行文往往与班固亲自编写的两部史书――《汉书》与《东观汉记》相关合。或点缀史实,如第2、5例;或征引名物制度,如第4、6例;或融入史评用语及思想,如第1、3例。这样就使纵向的时间梳理与横向的空间铺陈相得益彰,同时也达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因此能做到辞藻华美却不伤于轻靡,结构宏丽而不流于冗散。而对这些历史资料的娴熟运用,则是非班固这样一位功底深厚的历史学家所不能为的。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两都赋》为后世的京都赋创作提供了一种“文史结合”的征实思路。左思《三都赋序》虽然批评“班固赋《西都》而叹以出比目”,但其“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的作赋理念实际上与班固“义正乎杨雄,事实乎相如”(《东都赋》)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两都赋》以题材论虽不是最早的京都赋作品,然而它却开创了一种京都赋的写作模式,并为后人广泛接受。《昭明文选》将其列于历代京都赋之首,奠基之功,自不待言。

二、《二京赋》的传承之力

班固之后,张衡拟《两都》而赋《二京》,无论篇幅与内容,均超出班固原创的规模。庞大的文学架构亟需赋家相应学术背景的支持,同班固相比,张衡并非生于史学世家,亦无《汉书》一类著作名世,但其在安帝及顺帝朝曾两度为太史令,未尝不具

有超常的史学才能,尤其在天文、历算方面。而《后汉书・张衡传》中结尾的一段文字,也使我们看到张衡对史学的热情决不仅限于天文历算:“(安帝)永初中,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等著作东观,撰集《汉记》,因定汉家礼仪,上言请衡参论其事,会并卒,而衡常叹息,欲终成之。及为侍中,上疏请得专事东观,收捡遗文,毕力补缀。又条上司马迁、班固所叙与典籍不合者十余事。又以为王莽本传但应载篡事而已,至于编年月,纪灾祥,宜为元后本纪。又更始居位,人无异望,光武初为其将,然后即真,宜以更始之号建于光武之初。……”

张衡既能为司马迁、班固指瑕,可见其对《史记》、《汉书》的熟悉程度。《二京赋》题材完全继承《两都赋》,在参考文献中必然也少不了这两部主要的秦汉史料。《西京赋》一开篇,赋家即云:“有凭虚公子者,心体(泰),雅好博古,学乎旧史氏,是以多识前代之载。”可见张衡已经意识到,欲发表京都题材的长篇大论,没有“学乎旧史氏”的基础是不行的。因此,在下面的赋文中,张衡既展示了其淹博的经学知识,也展示了其深厚的史学功底。这里我们再根据前人《二京赋注》举证如下:

1、“昔者大帝说秦缪公而觐之,飨以钧天广乐。”李注:“《史记》曰:赵简子疾,扁鹊视之,曰:昔缪公常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曰:我之帝所甚乐。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今主君之疾与之同。二日,简子寤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

2、“高门有闶,列坐金狄。”李注:“《史记》曰:始皇收天下兵,销以为金人十二,各重千斤,致于宫中。”

3、“岂伊不虔思于天衢?岂伊不怀归于榆?”李注:“《汉书》曰:高祖祷丰榆社。”

4、“既新作于迎风,增露寒与储胥。”李注:“《汉书》曰:武帝因秦林光宫,元封二年增通天、迎风、储胥、露寒。”

5、“建章是经,用厌火祥。”李注:“《汉书》曰:柏梁灾。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于是作建章宫。”

6、“立修茎之仙掌,承云表之清露。”李注:“《汉书》日:孝武作柏梁、铜柱、承露仙人掌之属。”

以上诸例,前2条引用《史记》,后4条引用《汉书》,《二京赋》借鉴史料的情况,由此可见一斑。当然,从薛综、李善等人的《二京赋注》来看,赋家对《国语》、《战国策》等史料亦有参考,但以征引频率计,《史记》、特别是《汉书》,仍是赋家最依赖的学术资源。

然而张衡《二京赋》与班固《两都赋》在创作宗旨上终有差别。如果说《两都赋》集中体现了班固的史才,可以认为是赋家撰写史学著作的“副产品”,那么《二京赋》则更倾向于对传统大赋的回归,更重视辞藻和讽喻性。尤其讽喻性,应该是张衡写作《二京赋》的主要动机之一。据崔瑗《河间相张平子碑》:“(张衡)其先出自张老,为晋大夫,纳规赵武而反其侈,书传美之。”以“讽谏”为美的家族精神激励张衡在《二京赋》的创作中寄寓着鲜明的主观褒贬,从而淡化了“京都赋”的史学意味,这是其不同于《两都赋》的地方。但不可否认的是,班固所开创的“文史结合”的“京都赋”写作思路,在张衡的《二京赋》中已经得到传承。

三、《三都赋》的史学诉求

西晋左思精通《汉书》,据《晋书》本传,“秘书监贾谧请讲《汉书》”。汉魏之际是“《汉书》学”兴盛的时期,颜师古《汉书叙例》记载西晋以前的《汉书》注家,就有荀悦、服虔等十余人。到左思的时代,讲读《汉书》已成风尚。尽管左思没有留下一部关于《汉书》的专著,但我们通过他的《咏史》诗八首,仍然可以看出其对汉代典故的熟稔:第一首“弱冠弄柔翰”写到贾谊、司马相如;第二首“郁郁涧底松”写到张汤、金日碑、冯唐;第四首“济济京城内”写到许皇后、史良娣、杨雄;第七首“主父宦不达”写到主父偃、朱买臣、陈平……《三都赋》对《汉书》的倚重也是相当明显的,关于这一点,晋人《三都赋注》给我们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或许我们可以把京都赋文学看作另一种形式的“咏史”。事实上,班固《两都赋》和张衡《二京赋》中对西都长安的描写就带有追忆性质,因为西汉末年的战乱已使长安城受到很大破坏,据《汉书・王莽传》:“赤眉遂烧长安宫室市里,害更始。民饥饿相食,死者数十万,长安为虚,城中无人行。宗庙园陵皆发掘,唯霸陵、杜陵完。”然而《两都赋》与《二京赋》的题旨终归是指向现实的,无论颂美还是讽谏,两赋对东都洛阳的描写都是共时性的。相比之下,左思《三都赋》则是纯粹的“咏史”,虽然颂扬魏都兼有影射晋都的意思,但毕竟赋文中直接出现的仅仅是成都、建业和邺城。

《三都赋》的“咏史”方式也是独特的。《两都赋》与《二京赋》之所以借鉴《史记》、《汉书》,是同它们本身所写的内容和时代密切相关的,但《三都赋》则不然,《汉书》在左思那里更多的是被当作一项重要的学术资源、或者是词汇资源,除了《地理志》、《食货志》中部分关于州郡、物产的描述,《汉书》与左思所要写作的三国历史并无直接联系。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晋人的《三都赋注》中却没有提到任何三国史书。据曹道衡、沈玉成二先生考证,陈寿撰《三国志》始自太康元年(280)以后,至迟成书于太康末。如果按照王隐《晋书》的说法,左思作《三都赋》亦始自太康初,与《三国志》的编撰同时进行,应当有参考陈书的可能。何况在陈书之前,魏、吴两国已先有史,官修的有王沈《魏书》、韦昭《吴书》,私撰的有鱼豢《魏略》。但左思对这些三国史书似乎都未加重视,原因何在?

上文提到京都赋文学的发展有两条线索:乡邑与国都。前者偏重自然地理,后者偏重历史经学。左思在家乡时曾作《齐都赋》,可归入介绍风土物产一类的京都赋。而入洛后创作的《三都赋》,虽然从题材上看仍属于同《两都》、《二京》一脉相承的典型京都大赋,但从实际内容来看,《三都赋》无论就政治功能还是社会责任而言均不及《两都》与《二京》,它更像是一部文人的学术著作,并且在吸收了《齐都赋》的创作经验之后,《三都赋》至少在客观上将描写乡邑与国都的两类京都赋结合起来了。如果比较左思《蜀都赋》与扬雄《蜀都赋》,我们就会发现二者在内容上的相似性,而扬雄《蜀都赋》实为乡邑类京都赋的始祖。“乡邑”与“国都”结合是左思继班、张之后为京都大赋的创作带来的新变。对地理物产的关注使《三都赋》的写作更需要自然博物类的历史文献,而魏晋时期的三国史书往往只重视“纵向”的梳理,缺少“横向”的铺陈,譬如陈寿《三国志》就没有“表”、“志”。在这种情况下,赋家无法从史书中得到所需的创作素材,因而只好把目光转向其他参考文献。

三都赋范文第2篇

《全汉赋》收录西汉辞赋家23 位,辞赋作品67 篇,存目12 篇,残篇5 篇。其中以植物为题有枚乘《柳赋》、司马相如《棃赋》、孔臧《杨柳赋》、刘胜《文木赋》,司马相如《棃赋》为残篇,仅存一句,所以保存和流传完整的西汉赋作中仅有三篇以植物为题的赋。邹阳《几赋》、刘安《屏风赋》、王褒《洞箫赋》等赋作中,不以植物命题,但植物是文章中心线索,担当文章主旨的表达、意义的升华。有些赋作内容中有涉及,有枚乘《七发》、《梁王菟园赋》,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扬雄《蜀都赋》、《甘泉赋》等篇目,植物在整个作品中被大量的铺陈,分门别类聚集出现。西汉赋中所描写的植物分为三大类,即花草、树木及谷物。运用最多的植物是树木类,其次是花草类,最次是谷物类,花草类中香草占大多数,花卉不多见。每位作家所描写的植物都有不同,少有重复,即便是同一位作家的不同作品中也没有惯用的植物。

一、以植物命题的赋作

枚乘《柳赋》描写兔园忘忧馆的柳树,写柳树生机勃勃的枝叶和姿态,后大幅写到梁王举办宴会的盛况,末尾以自谦之辞作结。孔臧《杨柳赋》集中笔墨描写作者栽培柳树的回忆以及柳树生长过程,突出柳树的婀娜和茁壮。后又称颂柳树,自己得到了柳树庇护才能在酷暑中享有一丝清凉,表达对柳树的感激和喜爱之情。这篇赋与枚乘《柳赋》有相似之处,都写柳树,突出柳树的美好姿态,穿插了宴饮场面描写,但枚乘《柳赋》是宴会赞歌,而孔臧《杨柳赋》更多是个人情志抒发。刘胜《文木赋》吟咏文木,从动静两个方面写了文木高大形态,后半部分极尽铺陈文木纹理的斑斓与制成器具后的卓越品质,突出巧匠不识,王子见知的主题,表达自身对知遇之恩的感激。

二、所描写的植物承载作品主旨的赋作

邹阳《几赋》吟咏几这一物象,从取材、制作和工艺角度描写,着重表现几的原料即树木的卓越品质。刘安《屏风赋》以屏风为题,不限于夸饰屏风,从选木、制作角度生发,写原木的鄙拙,与制成屏风后的显赫形成对比,以天启我心转折称颂能被任用。王褒《洞箫赋》咏乐器,从洞箫取材和制作谈起,全赋共有五段,第一段描写制造洞箫的竹子,描写竹子的产地、形态,生长环境使竹子汲取自然精华,变成具有灵性植物。这种竹子因天性之自然,加上能工巧匠的雕琢,才能吹奏出感人肺腑的音乐,陶冶人的品性,第一段是全文引申的铺垫和基础。

三都赋范文第3篇

赋在最初产生时就与军事需要相关。《汉书·食货志》在记述“先王”之制时说:“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汉书·刑法志》亦曰:“因井田而制军赋。......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可知赋是在土地与工商山林川泽之外的收入,其用途是供应军需。

秦人的赋出现于战国中期。《史记·秦本纪》:“(秦孝公)十四年,初为赋。”《集解》徐广曰:“制贡赋之法也。”《索隐》谯周云:“初为军赋也。”秦孝公十四年(公元前348年),正是商鞅在秦国变法之时。征赋是商鞅的一项变法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供应军费,故称此赋为“军赋”。

秦人的赋,开始时大约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商鞅的变法令规定,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立门户的,就要加倍征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1]又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匿户’及‘敖童弗傅’?匿户弗繇使,弗令出户赋之谓也。”[2]可见秦人曾有“户赋”。但不清楚当时是否还另有人头税,也无法判定此“户赋”是否为一户之内人头税的集合。我们能够确知的是,到秦始皇时,已经有了人头税。《淮南子·?锫垩怠罚骸埃ㄇ兀⑦m戍,入刍稿,头会箕赋。”《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百姓疲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睡虎地秦简《金布律》:“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畚”即畚箕,“头会箕赋”和“头会箕敛”即用畚箕按人头敛钱,“以供军费”则说明其目的是用作军费。

秦朝的人头税叫作“口赋”。《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曰:“(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七国考·秦食货》引《咸阳大事记》曰:“秦赋户口,百姓贺死而吊生。故秦谣曰:‘渭水不洗口赋起。’”可知从秦人从很小起就缴纳口赋,其负担之重,到了“百姓贺死而吊生”的地步。秦朝口赋的缴纳数额,史籍中没有记载。当时,“秦祸北构于胡,南挂于越,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行十余年,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3]秦始皇长时期大规模地用兵,军费消耗极巨,遂苛敛民赋以供需求。《汉书·食货志》记载:“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载:“往者秦为无道,残贼天下,兴万乘之驾,作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以上史料均称秦朝“收泰(太)半之赋”,即所征的赋达到了百姓收入的三分之二。这当中或许包括了田租和其他税项,如董仲舒所谓“盐铁之利”,但人头税应是其重要成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末“关东群盗并起”,冯去疾、李斯、冯劫向秦二世进谏:“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这表明,赋税沉重乃是导致秦朝动乱以至灭亡的原因之一。

西汉王朝建立以后,局势趋于稳定,国家财政也发生了变化。《史记·平准书》记载汉初的情况:“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据此,“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是皇帝与王侯的“私奉养”,而民赋则供应“吏禄”与“官用”。《新论·谴非》记载西汉后半期的情况;“汉宣以来,百姓赋钱一岁为四十余万万,吏俸用其半,余二十万万藏于都内,为禁钱。”官吏的俸禄用去民赋的一半,而另一半应是支应“官用”。在汉代,尽管战争与杀伐较秦时已大为减少,但从汉代诸赋的设置、征收和使用情况看,军费在“官用”中仍占有重要的地位。

汉代国家军费的来源比秦代要复杂一些,但头绪相对清楚。汉代的赋共有三项,即按人征收的税项——人头税(口赋、算赋)和成年男子的代役金(更赋),以及按户征收的税项——家庭资产税,它们构成了汉代军费的基础,但开征名义与用途各不完全相同。

汉代的人头税,分口钱与算赋两种。口钱是未成年者的人头税。[4]《汉旧仪》:“年七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说文解字》释“赀”:“汉律,民不繇,赀钱二十三。”汉代不足15岁的未成年者不供应徭役,而出口钱(或曰“赀钱”),每人23钱。《汉书·贡禹传》:“(贡禹)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宜令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天子下其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不足15岁的未成年者缴纳23钱口钱的制度始于汉武帝,当时的起征年龄是3岁。到汉元帝时,因贡禹的建议而改为7岁。在这23钱中,20钱是“供养天子”的,另3钱为武帝所加,目的是“补车骑马”。

“车骑马”这一名称屡见于汉史,是指可供驾车和骑驰的军马。《汉书·武帝纪》记载:“(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五月,籍吏民马,补车骑马。”可知“车骑马”是马,而非车与马的连称。《汉书·食货志》记载,晁错曾向汉文帝建议:“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既称“一匹”,又与“武备”相关,自然是指军马。又《史记·平准书》:“于是天子以为山东不赡,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卒十余万人击越,发三河以西骑击西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车骑马乏绝,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牝马天下亭。”因战争而导致“车骑马”短缺,故令封君至三百石吏出牝马给天下亭,也说明“车骑马”就是军马。

汉武帝时期,军马的需要量很大。据《汉书·匈奴传》记载,从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曾先后八次进攻匈奴,每次都使用数以万计的马匹。元狩四年之战投入的数量最多:“发十万骑,私负从马凡十四万骑。”军马在战争中急剧消耗。尤其是元狩四年之战,“汉士物故者万数,汉马死者十余万匹。匈奴虽病远去,而汉马亦少,无以复往”。

马匹的惨烈损失,导致了西汉王朝马政的一系列变化。《汉书·武帝纪》记载:“(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此时正是元狩四年之战后的次年,西汉王朝将天下公马的价格统一为每匹20万钱。马政的变化还包括将马放租收取利息,登记吏民马以备征用[5]等等。增加口钱数额以“补车骑马”的政策,有可能也是在这一时期制定的。尽管口钱所增加的3钱与20万钱马价相比大小悬殊,但这里更为重要的意义或许在于西汉王朝欲通过此举而使全民参与备战。

虽然口钱所增数额不大,但据贡禹所说,由于其起征年龄早,仍是百姓“重困”的原因。故汉元帝用了贡禹的建议,将口钱的起征年龄由3岁改为7岁。这样,缴纳口钱的人数就较先前减少了三分之一。王充《论衡·谢短篇》曰:“七岁头钱二十三。”王充是汉和帝时人,可知这一制度至东汉沿用不改。

另一种人头税是算赋。算赋是15—56岁百姓的人头税。《汉书·高帝纪》:“(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八月,初为算赋。”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赋钱即算赋。这里清楚地指明,赋钱的用途(或主要用途)是供应军械和军马的开支。

在汉代,中央和地方都有储存军事装备的武库。中央的武库设在长安和洛阳两地。《汉书·高帝纪》:“(高帝七年,公元前200年)二月,至长安。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大仓。”西汉王朝在初建都时就营造武库,将此视为要急。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发生巫蛊之乱,卫太子遣使者“矫制赦长安中都官囚徒,发武库兵”。此即长安武库,大约本由皇帝直接控制,故卫太子“矫制”发之。考古工作者在20世纪70 年代曾对长安武库遗址进行发掘。经考察,发现该武库位于未央、长乐两宫之间,东西长700余米,南北宽300余米,总面积为23万平方米,四周有夯土建造的厚达15米的围墙,宛若一座小城。在库房中,存放着刀、剑、矛、戟、镞和铠甲等,大多为铁制品[6]。洛阳武库更是一个大型的军械储备基地,史称“精兵所聚”[7]。王夫人曾向汉武帝请求将其子封到洛阳为王,而武帝以“洛阳有武库、敖仓,当关口,天下咽喉,自先帝以来,传不为置王”,予以拒绝[8]。

汉代靠近北边的郡国设有武库。《汉书·成帝纪》:“(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立故河间王弟上郡库令良为王。”注引如淳曰:“《汉官》北边郡库,官之兵器所藏,故置令。”武库令的品秩是六百石[9],在县长之上,而上郡的库令又是河间王弟,估计该武库规模不小。又《汉书·武五子传》:刘长为燕王旦命令群臣曰:“寡人赖先帝休德,获奉北藩,亲受明诏,职吏事,领库兵,饬武备。”知燕国亦当有武库。

汉代在内地各郡也设武库。据记载,汉武帝时,南阳、楚、齐、燕赵之间,曾有“盗贼”攻城邑,“取库兵”谋反[10];汉成帝时,颍川铁官徒申屠圣、山阳铁官徒苏令、广汉男子郑躬、陈留男子樊并“盗库兵”谋反[11];汉平帝时,阳陵任横“盗库兵”谋反[12];东汉时,因广柔县蛮夷反,蜀郡“发库兵击之。”[13]

近年出土于尹湾汉墓的《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是一部记录汉成帝时期东海郡武库所收藏兵器与军车名目及数量的集簿。该集簿分两部分:“乘舆兵车器”部分登载了58种军械,共114693件;“库兵车”部分登载了182种军械,共23753794件。其中,剑、刀、矛等手执的兵器数量极大,如“剑九万九千九百一”,“刀十五万六千一百卅五”,“矛五万一百七十八”等。除一般兵器外,集簿还登载了各种车具和军车,如“车披具”、“冲车铁?”、“冲车”、“战车”、“轻车”、“将军鼓车”、“将军兵车”、“强弩车”、“连弩车”、“武刚连弩车”等。军车的数量也不少,一种名目可达数百辆,如“兵口车六百七十七两”,“轻车三百一乘”等[14]。

军械制作的费用来自算赋。江陵凤凰山汉简提供了一个例证。算赋的征收单位是算,故又称算钱。在江陵凤凰山汉简中,有关于算钱征收情况的实物资料。据考证,这批简牍的年代属西汉文帝末年到汉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其中的4号、5号简,记录了当时市阳、郑里、当利这三个里的定算人数、算钱钱数及算钱名目。在算钱名目中,除“吏奉”、“口钱”、“传送”、“给转费”外,还有一项称作“缮兵”:“(当利里)二月算廿口口口缮兵。”[15]这条简文表明,当利里的纳算钱者在二月份每人出了20多钱用于“缮兵”。缮兵,即缮治武器。但凤凰山汉简中的这种“缮兵”费是用于地方武库还是上缴中央,目前还不清楚。因为从简文所记录的各种算钱名目来看,其去向不一:有的算钱可能用于地方,如“给转费”,有的则可能要上缴中央,如口钱。而要了解“缮兵”费的使用情况,尚嫌材料不足。

中央的武库,经费由大司农供应。汉哀帝时,侍中董贤方贵,“上使中黄门发武库兵,前后十辈,送董贤及上乳母王阿舍。(毋将)隆奏言:‘武库兵器,天下公用,国家武备,缮治造作,皆度大司农钱。大司农钱自乘舆不以给共养,共养劳赐,壹出少府,盖不以本臧给末用,不以民力共浮费,别公私,示正路也。’”[16]“大司农钱”是出自“民力”,而“民力”在这里当指民赋。《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续汉书·百官志》大司农条本注曰:“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大司农所掌“诸钱谷”,主要为诸赋和田租。可知民赋是中央武库经费的来源。

算赋还用来支付官马的费用。前引《汉书·高帝纪》如淳注曰:算赋(赋钱)“为治库兵车马”。如前所述,口钱中用于“补车骑马”的数额并不大,因而官马的费用大概主要是由算赋来提供。汉代的官马可分三类。第一类是皇室和中央官署使用的乘舆厩马,如大厩、未央、家马等官厩中的马匹;第二类是边郡的苑马,由牧师苑管理,分布在北部和西部边境;第三类是各地驿传和亭中的马,如汉武帝时向封君至三百石吏征调的牝马,就交“天下亭”畜养。

汉代官马的数量很多。据《汉仪注》记载,牧师苑的马匹曾多达30万匹。汉元帝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和五年(公元前44年),曾两次赐给宗室有属籍者马匹“一匹至二驷”[17]。“二驷”即8匹。《汉书·平帝纪》载元始五年(公元5年)诏曰:“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楚元之后,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汉平帝元始五年距汉元帝初元时不过50年左右,而“宗室子”为10余万人。据此估计,在汉元帝初元时,宗室有属籍者大概也会有几万人,而这两次赐马的数量则应以万计。

汉代按人征收的诸赋还包括成年男子的代役金,即更赋。汉代的成年男子,每年要为官府供应一定的劳役,可以亲身服役,也可以出钱代役。《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诏曰:“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注引如淳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更迭为之,一月一更,是为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为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照如淳所说,在内地服役,一月一更,不去者可雇人代役,工钱是2000钱;去边境做戍卒,每年3日,不去者须缴纳300钱给官府,由官府发给戍者。由于大多数人并不亲身赴边,而是缴纳300钱的代役金,这笔代役金就成了一种赋税,称“过更”,又称“更赋”。

“戍边三日”有可能是源于古制。《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曰:“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董说应是指周朝或是更早的时代曾经出现过的制度。古时百姓役轻,活动范围小,故有三日之制存在的可能。到了后世,这种役制已不能再实行,遂蜕变为一种税制。

征收更赋的记载,最早见于前引《汉书·昭帝纪》载元凤四年诏。是年为汉昭帝即位后的第十年,因“帝加元服”(举行冠礼),故免收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以前拖欠的更赋,以示恩恤。由此可知,在元凤三年以前已有更赋。

更赋应是在边境和平而少戍卒的形势下出现的。西汉的边事,大致可以汉武帝晚年为分界,此前纷繁,此后转为消歇,戍卒的数量在此前后有很大的变化。据《汉书·食货志》记载,从汉武帝元狩末到天汉初的近20年间,戍卒的人数持续增加,在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时曾经超过60万人。但汉武帝在晚年改变了态度。他轮台之诏,“深陈既往之悔”,改行思富养民的政策,“由是不复出军”[18]。

到汉宣帝时,戍卒的数量已相当少了。《汉书·赵充国传》记载,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赵充国上汉宣帝书曰:“窃见北边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乘塞列隧有吏卒数千人,虏数大众攻之而不能害。”《汉书·宣帝纪》记载: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以边塞亡寇,减戍卒什二。”在汉宣帝神爵年间,北方的边境线上仅有戍卒数千人,到五凤年间又削减了20%。又《汉书·匈奴传》记载:汉元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夏侯藩谓匈奴单于曰:“窃见匈奴斗入汉地,直张掖郡,汉三都尉居塞上,士卒数百人寒苦,候望久劳。”其时张掖郡三都尉仅有士卒数百人。可知在西汉的后半期,戍卒的数量是不多的。

不去服戍边之役的成年男子缴纳代役金。由于自汉武帝晚年起戍卒的数量开始减少,故更赋有可能是在汉武帝晚年出现,或是从那时起逐步定型的。汉昭帝以后,关于“更赋”、“过更”的记载开始在文献中零星出现。如《汉书·翟方进传》:翟方进向汉成帝“奏请一切增赋,税城郭?爰霸疤铮????懵砼Q颍?鲆嫜翁?薄W⒁?抨淘唬骸啊?磺小??ㄊ币病!贝舜Φ摹肮??奔锤?常??粗??健霸龈场笔窃黾印肮??钡鹊恼魇帐?罨故橇偈痹鲋谜庑┧跋睢S帧逗菏椤ね趺Т?罚骸昂菏霞跚崽镒猓????耙唬?S懈?常?T癃咸出。”这条材料表明,至少在西汉末年,征收更赋已是常制,而且“?癃”——废疾之人也不能免,可知其征收范围不小。

到了东汉,文献中有关更赋的记载显著增多。以《后汉书》帝纪中的记载为例:中元二年(公元57年),汉明帝因羌人在陇西造反,发天水三千人,“复是岁更赋”。永平五年(公元62年),因元氏县为明帝生地,“复元氏县田租、更赋六岁”。汉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优恤流民还归者,“复一岁田祖、更赋”。永元九年(公元97年),诏曰:“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无收租、更、刍稿。”汉安帝永初四年(公元110年),“诏以三辅比遭寇乱,人庶流冗,除三年逋租、过更,口?、刍稿”。元初元年(公元114年),“诏除三辅三岁田租、更赋、口?”。汉顺帝永建五年(公元130年),“诏郡国贫人被灾者,勿收责今年过更”。阳嘉元年(公元132年),“禀冀州尤贫民,勿收今年更、租、口赋”。永和四年(公元139年),太原郡旱灾,“遣光禄大夫案行禀贷,除更赋”。汉桓帝永寿元年(公元155年),“诏太山、琅邪遇贼者,勿收租、赋,复更、?三年”。以上史料提到的“更赋”、“过更”、“更”,应是同一种赋税。尽管更赋有时也被称作“过更”或“更”,但它并不是徭役的名称,而是与田租、口?(算)、刍稿等并列的赋税项目,故免征时不仅可曰“复”、曰“除”,亦曰“勿收”、“勿收责”。

更赋被用来支付戍边的费用。《汉书·卜式传》记载:“河南上富人助贫民者,上识卜式姓名......乃赐式外徭四百人。”注引苏林曰:“外徭,谓戍边也。一人出三百钱,谓之过更。”外徭即戍边,“赐式外徭四百人”,就是把四百人一年的更赋钱赏赐给卜式。《汉书·元帝纪》:“(永光三年,公元前41年)以用度不足,民多复除,无以给中外徭役。”“复除”,即免除赋税或徭役;“中外徭役”,指内地之役和戍边之役。复除者多,则役夫少、更赋少,导致了外徭供应的短缺。

如前所述,300钱是戍边3日的代役金,3日300钱,则1日100钱。汉代戍边的役期一般是一年。《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高后五年,公元前183年)令戍卒岁更。”役夫前往边地做戍卒,若一岁而更,扣除自已应尽的戍边义务外,为他人代役300多日,应得30000钱左右。据居延汉简记载,汉代戍卒的口粮、部分衣装乃至家属的口粮都是由官府供应的,因此官府大概不会将代役金如数发给戍卒。《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元年,公元58年)募士卒戍陇右,赐钱人三万。” 被招募的戍边士卒赐钱三万,则服役的戍卒所得的代役金有可能要低于此数。

在居汉延简中,有不少关于“赋钱”收支的记载。例如:

“未得四月尽六月秋三月奉用钱千八百已得赋钱千八百。”(82·332)

“出赋钱二千七百给令史三人七月积三月奉。”(104·35)

“出赋钱八万一百给佐史八十九人十月奉。”(161·5)

“金曹调库赋钱万四千三…。”(139·28)[19]

以上简文中所提到的“赋钱”,有可能是指更赋,或主要是指更赋。

汉代供应军费的诸赋,在按人征收的项目之外,还有按户征收的项目。据文献记载,汉代曾有军赋。《汉书·惠帝纪》载汉惠帝诏曰:“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从“家唯给军赋”来看,军赋为当时的一种赋税项目,可能是按户缴纳的。其征收面颇广,即使是通常享有复免赋役特权的人(现任六百石以上官吏与家人同居者,原将军、都尉及二千石官等),也要缴纳。“军赋”,顾名思义,是专门用作军费的赋税。“军赋”在汉代史料中仅此一见,其税额及征收情况不详。

西汉宣帝时,西羌反叛,朝廷发兵征讨。左冯翊萧望之、少府李??、京兆尹张敞等人曾就如何解决军费的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由他们的争论可知:汉代的战争,通常以“户赋口敛”的方式来解决军费,这既是“古之通义,百姓莫以为非”,也是“常人之所守”;汉代有专为“军旅卒暴”而设的《金布令甲》,这条法令规定,当边郡发生战事时,“令天下共给其费”[20]。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有《金布律》,是关于货币、财物的法律,汉代的《金布令甲》可能与之有某种相承的关系。关于《金布令甲》,颜师古注:“金布者,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金布令甲》中所谓“令天下共给其费”,应即萧望之等人所说的“户赋口敛”。“口敛”,是征收人头税,当指算钱、口钱,相似于秦代的“头会箕敛,以供军费”。“户赋”则是按户征赋,与“口敛”一样,也是为了军事目的,故此“户赋”有可能是指征收军赋,或与之性质类似的赋税。

从文献记载来看,汉代按资产征收的赋税同军费有着明显的联系。例如,《盐铁论·击之》:武帝时,“保胡越,通四夷,费用不足。于是兴利害,算车舡,以訾助边,赎罪告缗,与人以患矣”。“訾”同“赀”,即资财。“以訾助边”,就是根据资财补助边用。《盐铁论·未通》:“往者军阵数起,用度不足,以訾征赋,常取给见民。”更明说“以訾征赋”即根据资产征赋,以补充因“军阵数起”而导致的“用度不足”。又《汉书·王莽传》记载,天凤三年(公元16年),平蛮将军击句町,“赋敛民财什取五”。天凤六年(公元19年),“匈奴寇边甚......一切税天下吏民,訾三十取一”。以上数条都是征收资产税的例子,而这些资产税的用途都是军费。

资产税的税率,汉初是每万钱出1算,1算为127钱。《汉书·景帝纪》载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诏令:“訾算四得宦。”注引服虔曰:“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编户齐民的资产包括田、宅、车、牲畜和奴婢等,但有时日常生活用品也被计为家资。《后汉书·和帝纪》载永元五年(公元93年)诏曰:“往者郡国上贫民,以衣履釜 为赀,而豪右得其饶利。”可知有些地方官吏在征收资产税时是相当苛刻的。

按家资出税,其征收单位自然是户。资产税是我们目前所能了解到的汉代唯一一种按户征收的税项,但未知其当时有无专名。从“以訾征赋”的记载来看,资产税是一种赋,或可暂且称之为“资赋”。它是萧望之等人所谓“户赋口敛”中的那种按户征收的赋,或许也就是汉惠帝诏书中所谓“军赋”。从《金布令甲》是为“军旅卒暴”而设,从张敞反对萧望之等人“户赋口敛”的主张,认为是“烦扰良民,横兴赋敛”和所谓“先帝征四夷,兵行三十余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的说法[21]来看,这种为军费需要而征收的资赋在汉代(至少在西汉)大概不是一种常赋。

到了东汉,情况发生变化。《三国志·曹洪传》注引《魏略》:“初,太祖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这条材料表明,东汉末年有“每岁发调”的家庭资产税。

以上是汉代军费的三个主要来源。当战争规模巨大或是旷日持久的时候,这三个来源就不足用了。汉政权还要采取其他敛财措施来加以补充。

张敞称汉武帝用兵三十多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那么汉武帝是如何解决其军费问题的?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时,桑弘羊推行均输法,“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又《史记·平准书》记载:汉武帝置初郡十七,“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史记》《集解》徐广曰:“‘擅’,一作‘经’。经,常也。惟取用足耳,不暇顾经常法则也。”知“擅赋法”亦作“经赋法”。“以訾给”,应是资产税,其不入“经赋法”,似乎也说明它不是常赋。以上史料表明,汉武帝时的军费,除以大农所藏供应外,是靠均输、盐铁“助赋”和地方上“以訾给”来补充的。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时期的军费来源还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募民捐献。 “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钜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其二,准许以钱买爵及赎罪。“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其三,动用帝室财富。 “天子为伐胡,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此外,汉武帝还改革币制,禁止郡国铸钱,并颁布算缗、告缗令,向商人征收重税及没收违法商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西汉政权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在东汉时期,朝廷往往采取向王侯、富民借贷和削减官俸的方法来补充军费。在对羌人的战争中,东汉政府耗费极大。据《后汉书·段?獯?芳窃兀骸坝莱踔校?钋挤磁眩??兴哪辏?枚?偎氖?凇S篮椭???淳?吣辏?冒耸?嘁凇!蔽?私饩?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4_1.shtml>财政匮乏,汉顺帝时,永和六年(公元141年)正月,“诏贷王、侯国租一岁”。七月,“诏假民有赀者户钱一千”。汉安二年(公元143年),“减百官奉……又贷王、侯国租一岁”[22]。汉桓帝时,延熹四年(公元161年),“零吾羌与先零羌诸种并叛,寇三辅……减公卿以下奉, 王侯半租。占卖关内候、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除向王侯索借半租,还削减官俸、占卖爵和武职。延熹五年(公元162年),“武陵蛮叛,寇江陵……假公卿以下奉。又换王租以助军粮,出濯龙中藏钱以还之”。[23]除索借官俸,还动用帝室财富向王侯换租。又《后汉书·宦者传》:“延熹中,连岁征伐,府帑空虚,乃假百官奉禄,王侯租税。”《后汉书·冯鲲传》曰:(延熹五年,公元162年)“时天下饥馑,帑藏虚尽,每出征伐,常减公卿奉禄,假王侯租赋。”这两处记载称“假”王侯“租税”和“租赋”,可知索借的大约不仅是粮食,也包括钱。

综上述,汉代的诸赋,从其设置、征收到使用,都与国家的军费需求相关。其中,人头税——算赋及部分口钱,用于军械与军马的开支,供应军事装备;代役金——更赋,用于边塞和戍卒,供应边防;资产税——资赋,在战争爆发时供应战争的费用。几乎可以这样说,在两汉时期,国家军费开销的主要部分,都是由按人、户征收的诸赋来供应的。这一事实不仅说明了此项开销的巨大,也说明了当时的统治者对于政权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视。同时,它显示出这样一种观念:军事是全天下的要务,须由全天下的民力来共同承担。

[1] 《史记》卷68《商君列传》。

[2]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以下所引睡虎地秦简简文,均出此书。

[3] 《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

[4] 这里说的是汉武帝以后的情况。在汉武帝以前,口钱似为算赋的一个名目,由成年人缴纳。参看江陵凤凰山汉简4号简(《文物》1974年第7期)及《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卷》(林甘泉主编,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笔者所撰之第15章《赋税》。

[5] 《汉书》卷6《武帝纪》,卷24《食货志》。

[6] 《考古》1978年第4期。

[7] 《汉书》卷74《魏相传》。

[8] 《史记》卷126《滑稽列传》。

[9] 《续汉书》《百官志》。

[10]《史记》卷122《酷吏列传》。

[11]《汉书》卷10《成帝记》,卷26《天文志》。

[12]《汉书》卷12《平帝记》。

[13]《后汉书》卷82《方术列传》。

[14]《文物》1996年第8期。

[15] 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16]《汉书》卷77《毋将隆传》。

[17]《汉书》卷9《元帝纪》。

[18]《汉书》卷96《西域传》。

[19]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荩骸毒友雍杭蚴臀暮闲!罚?奈锍霭嫔?987年版。

[20][21]《汉书》卷78《萧望之传》。

三都赋范文第4篇

一、铺采文的最初应用

铺采文最初体现在赋这种手法上。赋比兴是诗经三种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南宋朱熹在《诗集传》中解释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这一解释被引用最多。袁行霈《中国文学史》解释:赋就是铺陈直叙。看来,对赋的解释,重点就在铺。“铺”是指把东西展开或摊平;“”,舒展,铺陈,还是铺。可见,“铺采文”就是铺陈文采,展示华丽。

这种赋的写法,后来演变成一种文体名称,如宋玉的《风赋》、《登徒子好色赋》、《神女赋》等。这些作品,既有散文之形,又有诗歌之韵,类似于现在的散文诗。到了汉代形成一种特定的体制,冠名汉赋。汉赋规模宏大,大家群起,佳作如林,蔚为壮观,如贾谊的《鸟赋》《吊屈原赋》、司马相如的《子虚赋》《长门赋》、班固的《两都赋》、张衡的《二京赋》等,都是汉赋之精品。汉赋以大为美,气势磅礴,故有“大赋”之称。

大赋宏伟壮观之势难以跨越,到了魏晋时期,文风转为借自然景致等抒发心志情怀,定型为“小赋”,如曹植的《洛神赋》,嵇康的《琴赋》,左思的《三都赋》,向秀的《思旧赋》,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鲍照的《芜城赋》等。至南北朝演化成骈赋,如南朝江淹的《恨赋》《别赋》、北朝庾信的《哀江南赋》等,句式整齐,辞藻华美,对仗工整,韵律和谐,遣词讲究。唐宋则转变为律赋与文赋。律赋严守对仗、声律的要求,如韩愈的《感二鸟赋》,王启的《江南春赋》等;文赋则一反骈赋和律赋在对仗、声律方面的限制,强调像散文那样无拘无束,自由挥洒,如杜牧的《阿房宫赋》、欧阳修的《秋声赋》、苏轼的前后《赤壁赋》等。

《阿房宫赋》被视为“文赋”的先河之作,典范之作。文章用了“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辘辘远听,杳不知其所之也”来描写阿房宫美女之多。用“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来铺写秦王的骄奢。试想,假如将这两句改为“美女极多”“极度奢侈”该是何等的枯燥乏味。而这种“铺采文”的手法,辞藻华丽,多用夸张、比喻、排比、对偶等辞格,句式多变,骈散结合,押韵自由,整齐流畅而又气势磅礴。这既体现了文学的魅力,也展现了作者的文字功夫。

二、铺采文的广泛应用

赋的文体穿越了时空,铺采文的手法自然也跟随赋的脚步一路走来。

铺采文源于赋,而未止于赋。这种用法在其他各种文体中得以广泛应用。用于散文,如荀子的《劝学》中“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贾谊的《过秦论》中“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用于诗歌,如《江南》中“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木兰诗》“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孔雀东南飞》中“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用于词,如李清照《声声慢》中“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用于曲,如《西厢记》中“见安排着车儿马儿不由人熬熬煎煎的气,有甚么心情花儿靥儿打扮得娇娇滴滴的媚,准备着被儿枕儿只索昏昏沉沉的睡,从今后衫儿袖儿都湿重重叠叠的泪”。用于小说,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异日妻不以为夫,弟不以为兄,同袍不以为友,兄何以立于天地之间”等等。

铺采文还用于一些现代文中,如《匆匆》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井冈翠竹》中“它们滑下溪水,转入大河,流进赣江,挤上火车,走上迢迢的征途”。《安塞腰鼓》中“骤雨一样,是急促的鼓点;旋风一样,是飞扬的流苏;乱蛙一样,是蹦跳的脚步;火花一样,是闪射的瞳仁;斗虎一样,是强健的风姿”等等。

三、铺采文的当代风采

经历了时空的穿越,如今,铺采文依旧光芒四射。袁瑞良《阅江楼赋》:“长江之畔,狮子山上。太祖之旧址,新楼耸立。始自洪武,迄于辛巳。年遑遑兮六百余载,时漫漫兮几代之遥。土木之师仅有之作,建筑之史绝唱之笔。圆先人难圆之遗梦,添名楼难觅之新贵。”气势磅礴,把南京阅江楼的历史、现实雄姿抒发得酣畅淋漓。前几年,《光明日报》开辟了“百城赋”栏目,于是佳作纷呈,令人目不暇接。《西安赋》:“天地形胜,秦中自古帝王之都,皇天后土,发祥悠久华夏文明。城阙辅三秦,雄立千秋曾聚天下王气,河岳壮九洲,名扬四海折腰无数英雄。”《南京赋》:“游溧高之固城、石臼,访浦六之石林、汤泉,攀钟阜之层岩、绝岭,步石城之清凉、莫愁。”《宜宾赋》:“胸有成竹雅君子,腹容大海伟丈夫。与竹交友,弱者变强成劲节;以竹为师,狂人戒躁也虚心。”实在是光华闪耀,异彩纷呈。

目前,国内辞赋创作方兴未艾,有安徽的“桐城赋派”,浙江的“骈文赋派”,江西的“骚体辞派”,山东的“韵文赋派”和新疆的“边疆赋派”等。

三都赋范文第5篇

我们知道,联想是指由一种事物通过一定的关系联系到另一事物的一种表现手法,按其分类可分为相关联想、相似联想、相对联想和因果联想。联想无处不在,生活因联想而丰富多彩,工作因联想而精彩迭出,艺术因联想而焕发光彩。许多艺术,因联想而诞生、成熟,也因联想而气象万千、摇曳多姿。它既是构建艺术不可或缺的心理历程,也是欣赏艺术必备的思维境界。教学是一门艺术,同样需要运用联想。运用联想式思维进行教学,正好体现了新课程个性化课堂教学要求。它最大的优势在于有效整合知识、利于理解记忆。

一、整合知识

教学以知识为基点,而任何一个知识点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一定的范畴内,他都与其他知识点有着这样和那样的联系。教学当中,运用联想可以将分散的、凌乱的知识进行有机的整理与组合,使其系统化、条理化。下面我就以《赤壁赋》为例,谈谈运用联想整合知识的优点。《赤壁赋》作者苏轼,历史上作为一位重要的且很有影响的文人,我们必须讲解。

首先,讲解姓氏与称谓。作者姓“苏”,我们能过相关联想,自然会想到苏洵、苏辙,想到“苏门四学士”。因其与苏洵是父子关系,与其弟苏辙是兄弟关系,他们三人在文坛上并称“三苏”;而与秦观、黄庭坚、晃补之、张末是师生关系。苏轼号“东坡”,人们称其为“东坡居士”,我们由“居士”通过相似联想会想到青莲居士李白、香山居士白居易、六一居士欧阳修、淮海居士秦观、清真居士周邦彦、石油居士范成大、幽栖居士朱淑真、易安居士李清照、后村居士刘克庄、柳泉居士蒲松龄等。东坡死后谥号“文忠”,我们又会联想到欧阳修和元代的散曲家张养浩,因他二人谥号都为“文忠”。

其次,讲解对他的评价。“北宋文学家,‘唐宋家’之一,在诗词、散文、书法方面皆有卓越成就。”(《诗歌词典》)既然是“唐宋家”之一,通过相似联想我们立刻会想到其他七位――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通过“唐宋家”又会联想到归有光,因归有光与王慎中是明朝“唐宋派”的代表,是“唐宋家”与清朝“桐城派”之间的桥梁。苏轼又是北宋四大书法家之一,我们又会联想到其他三位――黄庭坚、米芾、蔡襄。

这样,我们运用了多种联想,将一些分散的知识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这些知识点在一定的范围内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利于理解记忆

通过联想我们整合了知识。整合后的知识不是以点的形式散乱的存在,而是以“块”与“链”的形式耀眼地出现。这样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就会举一反三,学生学习就会触类旁通。从而有助于理解加深记忆。我们以《赤壁赋》的背景及文体知识为例来看。

《赤壁赋》写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是苏轼被贬黄州夜游赤壁所作。要想深刻的理解文章内容,就必须讲解“乌台诗案”,因“乌台诗案”与作者被贬黄州夜游灵壁表达一种乐观、豁达的人生见解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乌台诗案”是理解课文哲理与抒情高度融合的不可或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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