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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和维稳综治情况汇报

平安建设和维稳综治情况汇报

我局在县综治委、平安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综治工作有关精神,以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创建“综治合格单位”、“创安合格单位”为载体,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支持和参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共同承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不断夯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制度基础

完善领导责任制。年初,局党委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全局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奖惩。成立了“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创安、反邪教工作等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抓落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局党委多次在会议上专门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情况,听取汇报,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自查,年度有考核,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局党委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年度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平安”建设、综治、创安、反邪教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加强动态管理,对落实目标责任情况定期检查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齐努力的良好局面。

二、构筑平,创新载体,积极营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局始终把“创建”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予以重视,开展了“创建平安单位、建设平安”活动。通过编写简报、召开动员大会、上街设摊宣传咨询、在建设网站上信息等形式,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在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中,我局做到了“五个有”,即:一是制定了县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到位。二是每月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立即排除,并定期进行汇总报告。三是做到了“创建”工作经费实报实销,始终保证了“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四是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五是落实了值班人员值班制度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同时也实现了“六个无”,即:一无重点部位(办公场所、住宅区)刑事案件发生;二无黄赌毒等“六害”案件和吸毒人员的事件发生;三无群体性闹事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四无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发生;五无邪教组织和人员活动的事件发生;六无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三、加大创安力度,强化反邪宣传,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和治安防范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在预防。一年来,我们以争创“治安安全单位”、“反邪教宣传”、“平安”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建设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针对建设系统面广量大的特点,在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上,加强对干部职工治安防范意识的教育。二是结合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综治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基层单位防火、防盗等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综治工作硬件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燃。三是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严密防范“”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通过组织观看“反对邪教、警钟长鸣”电教片,召开谈心会等形式,严令禁止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等邪教活动。

四、完善长效机制,再接再励,努力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再创新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整体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职责,为促进全县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自觉把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置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上来。积极参与和配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建设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找准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治安可防可控。其次,狠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积极、认真地完成县综治委、平安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县营造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最后,加大对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建设系统创安工作力度,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增强技术性防范措施,不断提高防范能力;在全系统进一步健全防控网络、构筑防范体系,以实际行动推进全县“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一年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防范各种不安全因数,建设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有了长足的提高,基本实现了“五无”,即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事故、无经济犯罪、无违法乱纪行为。保证了城市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我县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