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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措施机关绩效交流

五措施机关绩效交流

市委对考核工作提出的“目标细化、任务量化、进度时段化、监督公开化”要求,大兴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团结协作、争先创优之风,进一步完善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工作机制。

一是合理设置目标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导向,调整目标体系设置,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实,有利于推进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实施,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基层积极性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20**年度镇(街道)目标管理实行“公共考核指标+专项考核指标+自选考核指标+自荐考核指标+加减分考核指标”的模式,部门目标管理实行“职能履行目标+共性目标+专项考核指标+自荐考核指标+民主评议目标”的模式。

二是着力突出考核重点。改变以往考核项目分散、考核分值均衡的格局,重点考核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赋予重点工作和一些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发展项目较高的权重,进一步强化目标体系的导向性。同时,今年设置加分办法,对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在推进重要工作、建设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加分。

三是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引入风险机制,树立无功就是过的理念,采用完不成任务不得分、倒扣分的新办法。实行更加严格的目标管理、更加严格的绩效评估、更加严格的督查督办、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的奖罚力度。各线工作考核在宁波各县(市、区)排名位于前两位的,予以加分奖励;位于前5名之外的,原则上都要酌情扣分。

四是注重考核激励作用。全面实行个性化考核,增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有效性、针对性。突破传统考核体系项目固化的弊端,实行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尝试项目得分不封顶的新标准,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导向。严格按照考核结果等次进行奖优罚劣,逐步拉开奖励档次。

五是切实改进考核方式。改变过去年终一次性考核的方式,把年终考核、半年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起来,目标管理和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问责结合起来,公众评议与民主考核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性的考核评估监控机制,实施全过程考核。考核结果实行公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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