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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能力纪检监察职能思考

提高能力纪检监察职能思考

纪检监察如何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当前一个突出的工作问题,值得从各方面加以探讨。我们认为,应紧密结合当前具体的工作实际,注重在提高“五种能力”上下功夫。

一、增强发展观,提高服务市场经济的能力。一要强化中心意识。一切工作都着眼于发展,围绕发展,强化服务经济的大局意识,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和研究反腐倡廉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部署、工作重点的确定、各项措施的实施,都应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步骤、举措相配套。三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优化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诚信环境和服务环境,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增强预防观,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提高实施教育和有效监督的能力。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抓住一些苗头性问题“小题大做”,及时敲响警钟。其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其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构建廉政法制防线,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投资、干部人事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其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构筑权力制约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要突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紧紧抓住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三、增强执纪观,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一是积极建章立制,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加大惩腐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用典型案例来做警示教育。三是建立案件分析、案件通报、案件公审、对受处分人员回访等制度。

四、增强责任观,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一是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委的整体工作之中。二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发挥牵头作用,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三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的机制和制度,层层建立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形成指挥有力、高效运转的组织保障体系。

五、增强效能观,提高办事效率的能力。一要强化效率意识,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营造客商企业乐意投资和群众满意的发展环境。二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着力解决被动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只图形式,不重实效的问题,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三要突出监督检查,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开展督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及相关制度的人和事,不护短,不手软,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还在媒体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