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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制作思考

笔录制作思考

谈话笔录,即纪检监察案件证据中的言词证据,是纪检监察机关现阶段查办案件过程中,对被调查人员,通过谈话而记录的对案件当事人所交代的哄词或证人有说明和证明作用的文字材料。谈话笔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对案情的认识与分析、定性和处理,其质量的好坏,是成功查办案件的重要因素。因此,不断提高谈话笔录质量,充分发挥笔录材料无可替代的凭证作用至关重要。笔者根据10多年专门从事笔录的实践,谈谈以下之管见:

一、做好谈话笔录的程序性工作

程序性工作主要是指调查的时间、地点,证人、被调查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等。

1、调查的时间和地点:即时间采用公历记录,并注明上午或下午和淡话次数,地点即谈话的场所。

2、被调查人或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法定姓名,有别用名或绰号的,如与案情有关的,必须在基本情况中注明,否则会影响证据的使用。另外要记录清楚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对违纪对象,则要进一步记清其个人简历、任职情况和家庭成员及相应的社会关系等。

3、谈话人包括记录人(在场人)的姓名、身份、工作单位等情况要对被谈话人介绍或在谈话笔录中记录清楚。

4、谈话情景:它直接关系到取证能否成功,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在谈话笔录中,既要体现平和自然的谈话气氛,又能体现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权威;既有严肃批评教育的语气,又有政策攻心感召对方的思想政治工作。一般的谈话笔录可不作此项记录,但对待确有违纪人员,尤其是“双规”对象,一定要详实记录。在谈话结束后要作小结式的总结,如“以上笔录是否属实”“在今天的谈话过程中我们的谈话人员或工作人员是否对你有逼供、诱供、谩骂行为”。有条件的纪检监察机关可安装监控设备,如录音、录像等,以防日后被调查人翻哄、翻案,为办成铁案保存好第一手资料。

5、签名押印:即每次笔录完后都要将笔录材料交给被调查人或证人过目,允许被调查人或证人对部分(个别)内容进行更改,对不识字的被调查人或证人要将笔录内容口述给他(她)听,然后签名押印,并对错记、补记、涂改、更正的地方押上(实指)手印,以示合法有效。

二、做好谈话笔录的实体性工作

实体性工作是指被调查人或证人通过谈话提供的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事件、原因和结果。笔录中反映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同时要与其他的证据相印证,要符合逻辑,时间差距不能太大。允许被调查人或证人慢慢思考、回忆,限入疆局时谈话人或笔录人可对有关问题如大致时间,大致方位、大致人员、大约金额等情况予以提示,避免就同一事实取得两份相互矛盾的证据,尽量使证人与证据、证据与证词相吻合。另外不同的案件错误性质,各有其关键性的定性词句和实质性的内容,例如经济类案件(行贿、受贿)中一定要写清行贿的目的、受贿的理由,是否行贿、受贿,违反了什么条规,是什么性质的错误,对已构成的错误有何看法、认识、态度、说明、补充等。如果说到关键处,被调查人或证人往往不好意思讲了,此时谈话人或笔录人应该替其说出来,笔录人运用能够准确定性的词语记下来,只要被调查人或证人认可或作出是与否的回答就行了。

三、谈话笔录制作的方式方法

1、直接笔录法:即被调查人或证人怎么说就怎么记。这是比较理想的笔录方法,但这种方法必须是以被调查人或证人的政治觉悟、组织能力、文化素质相联系。要语言精练、思维清晰、逻辑性强、记忆力好、语气缓慢、实事求是、积极配合。现实中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2、综合笔录法:即先让被调查人或证人口述案件的整个过程,然后由谈话人或笔录人综合分析、归纳整理所做出的笔录,但一定要符合证人的本意。这种笔录适用于那些词不达意、语无论次、条理不清、思维杂乱的被调查人(证人)或有浓厚方言的人。

3、选择笔录法:即有的被调查人或证人情绪激动,辟重就轻,东拉西扯,或是故意编造谎言,或是语速极快,令你无法笔录。在这种情况下:备用一张草稿纸,边听边记,择其重点(即需要核实或有价值的证据),核准内容后再补记到正式笔录上来。

四、记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1、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书写速度。首先要有一定的行政公文写作基础,要掌握语法、句法,句子成份要完整,词语搭配要规范,文字结构要统一等等。其次要提高书写速度,平时多练多写,不要书到用时方恨少或别人说了一大通你还没记三个字。

2、要具备广博的社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作为笔录人员来说,光有工作积极性是不够的。一要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人文、地理知识;二要了解政府各部门相关业务知识;三要熟悉当今社会普遍流行的不成文的常识;四要具备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善于将零碎的、表面的、片面的谈话内容进行综合归纳,从而揭示案件本质和内在规律。

3、要有逻辑思维和硬笔书法技巧。第一、要有层递关系和内在规律,头脑清醒,思路清淅,按照逻辑顺序把谈话内容准确的笔录下来,不要颠三倒四,反反复复,尽量以少的文字表达尽量多的内容。第二、笔录人员要多练多写,提高硬笔书法技巧,字要端正、书写流利、美观大方、切忌撩草,以防记了一大篇别人看不懂、认不清。

五、作笔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谈话人要掌握好问话的节奏,要给笔录人在时间上留有一定的余地。谈话对象回答完某一问题后,谈话人可以作一简要的概括,或者将其中的重要细节,要求谈话对象再复述一遍,以提醒笔录人不要遗漏。

2、在记录中要注意体现原始的书证和物证的作用。如谈话人出示原始的书证和物证叫谈话对象辨认的,在笔录中一定要记录清楚。

3、在笔录中尽量少用大概、好象、印象、如果一类闪烁其辞的字词,以免到定性处理时说证据不确凿。

4、尤其是经济案件一定要把细节写清楚,如钱是谁取的、取了多少、在哪个银行取的、存折是谁的、还余多少钱、有谁在场、同去的哪些人、走什么路线、座什么型号的车子、交易的地点、多少楼层、陈设情况、钱是谁去送的、用什么袋子或纸张包的、面额是多少、是谁收的钱、他是什么职务、双方谈了一些什么话、钱(物)是否退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