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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教防三位一体治根治本思考

查教防三位一体治根治本思考

案件检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现阶段,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党风廉政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廉洁自律就没有号召力,纠风工作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改革治本、保护干部就没有推动力。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以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查、教、防”三位一体、“双报告”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切实发挥治根治本功能,取得了惩防并举的较好效果。

一、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惩处、教育、防范的新思路

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先后严肃查处了原文化广电局局长康文龙、原林业局局长匡翠圣、原供销社主任肖如玺、原民政局局长孙夏元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在全县上下引起较大反响。同时,面对案件查处的数量在增加、违纪金额在上升、涉案人员在增多,不断出现窝案串案及集体腐败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如何能使查处一案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方的作用,使发案单位、相关系统、相应行业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成了我们必须破解的难题。*6年8月,泰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点,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大力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从标本兼治、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的要求,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惩防并举,按照“一查二教三防范”的工作新思路,寓治本于办案的全过程之中。而且首先将这一思路运用到查处县供销社领导腐败案等几个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收效良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又开展了关于“以治本促发展”的专题调研,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查、教、防三位一体”的办案思路,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治本工作作为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治本措施由发案单位延伸到整个系统。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治本措施,又提出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调查组在查清案件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在案发后要写出检查漏洞汲取教训的自查报告和案后完善制度、整改治理情况的报告,使办案治本工作进一步体现惩防并举、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两年多的办案摸索实践,使我们明白必须正确处理查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处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二要深化办案惩诫教育功能,坚持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腐败的危害和教训,遏制产生腐败的主观动机,教育党员干部“不搞腐败”。三要强化办案的防范功效,突出查找涉案单位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五个以”的办案方略: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以增强办案效果为目标,以抓好办案治本为途径,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为抓手,以强化办案纪律为保障,努力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赢得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认可,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常抓常新,遏欲制权抓防范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腐败动机的恶性膨胀和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办案治本工作中,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逐步从查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到抓一个案件、治理一个系统,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定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并创造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

(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

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县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案件过程中,发现几家单位的主要领导、部分职能科室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现象,且俨然形成一股习气。为了遏制这股以权谋私的歪风邪气,县纪委督促这几家单位在全体人员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刹风肃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大讨论。为深化警示功效,县纪委召开有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还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协助这几家单位从源头上认真剖析本系统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处罚权这个关键部位,建议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三权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这几家单位的新任领导班子接受了履新培训,以案为鉴,严肃处理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针对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两个重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治理工作。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和处罚权限。在实行“单位领导班子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为向被检查对象公示,被检查对象出具执法自律回执卡,检查执行与审理分离,罚没款财政专户缴存,单位领导事后随机回防”的工作机制,将检查的执行、审理、罚没三权分开,进一步巩固、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完善了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了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完善这些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执法法权,把重要权力置之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和廉洁勤政制度。协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和5项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了财务和罚没款标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检查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中心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三是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等“十二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对照有关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请有关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人人查找自身问题,书面总结,展览交流,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凝聚了人心。

通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这几家单位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信访反映明显减少。

(二)大胆创新,由点及面抓系统治理

*7年9月,该县针对一些腐败“重灾区”普遍存在的单位“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现象,确定做好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下决心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基于此,我们谨慎地推行两条新举措,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从这些“重灾区”发生的一些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往往起到了负面作用。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置于“阳光”下,*7年11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另外,为方便领导干部了解相关政策,县纪委组织整理了*1年以来中央和省内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文件规定,以党课材料的形式,分发给全县每位科级干部阅读。

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7年12月,县纪委确定了沙村镇、建设局等13家为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开始试点分解“一把手”权力:单位“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材料等敏感事务,全部交由副职管理。新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实行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副职有了权力,有利于调动副职的工作主动性,任监督组长的“一把手”时刻约束着副职用权行为,因而不敢乱用。反之,这一制度赋予副职直接分管的权力,增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对人、财、物“三权”分解后,县纪委还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等配套制度,犹如一道道关口,筑起了一道道防线。这一举措今年3月由点到面在全县全面推开后,在各单位正职领导中无异于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广大干部群众更是击节叫好,同时也很快收到了实效。县纪委监察局与审计、财政部门对全县*8年1-8月份接待费用检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5.31%,节省了80余万元。

三、正本清源,“一案双报告”深化治本功能

*5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办案治本工作,县纪委在全县推行“一案双报告”制度。要求在典型案件调查清楚后,调查组在提交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还要提交案件剖析报告提出治本措施,治本措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按规定的程序督促发案单位及时整改,所有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都要及时总结报告,以把握办案的规律性,增强治本的实效性。对带有多发性、倾向性、规律性、教育性强的典型安全,在案件查处终结后及时进行通报,为做到查处案件与廉政教育相结合,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还有效地起到了教育和预防的效果。

去年,县广电局原领导在有线电视安装工程光缆采购中收受中标方巨额贿赂,受到查处。从此案中,县纪委监察局看到当前招投标过程中确存在看似程序合法,但实际建设单位虚高设置标的、故意泄露标的、在聘请评标专家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标方集体违规陪标以及领导干部受贿等一系列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为了坚决纠正招投标中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维护正常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县纪委把这一案作为“一案双报告”的重点案件。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纪委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县广电局领导巨额受贿治本建议的报告”,查找了发案的诸多原因,并就县广电局及其下属的网络公司的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县纪委领导研究后,建议各有关方面健全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县监察局在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备案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泰和县监察局招投标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监督制度。建议县委调整了该局领导班子,加强了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了纪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县广电局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则》,对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和重大工程招投标等问题,形成了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与此同时,建议县政府成立了建设工程信息网络中心,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将建筑、市政、水利、林业、交通等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纳入县招投标中心,进入有形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大力提倡推行建设工程清单报价制的招标办法,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此外,县纪委监察局还选择一些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件推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也取得了较好效果。既查萧墙之祸,又抓亡羊补牢。随着今年《泰和县纪委监察局“一案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完善出后台,“一案双报告”制度将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彰显更大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