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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案件问题探析

查办案件问题探析

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实践来分析,笔者认为当前查办案件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办案环境不顺。一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上有偏差,对办案工作不够重视、支持;二是社会上的关系网、人情风已逐渐渗透到办案工作中,利用各种关系为涉案人员说情开脱;三是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各自为战。

2、举报件质量不高。由于信访网络不健全,信访渠道不畅通,举报人存在的主观偏差等原因,造成举报件质量不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

3、办案手段不多。现在,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而我们却基本上还停留在一页纸、一支笔、一张嘴的办案手段上,就连最具震慑力的“两规”、“两指”办案手段,也由于诸多限制而威力大减。

4、办案力量不足。主要表现为办案的组织领导力量薄弱,专业办案人员较少,办案财力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少数办案人员素质不高。

针对办案中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拓宽案源渠道,提高信访质量。要确保办案工作“有米下锅”,提高成案率,就必须广开门路找线索,除做好接访工作外,要坚持反“客”为主,变坐等接案为主动出击,通过采取定点接访、流动下访、座谈寻访、“网”上走访等多种途径,努力拓宽案源,保证案件线索质量。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合力。一方面,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请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将审理行为前移到调查环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物价、财政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将这些部门的人力、信息、职能、手段等资源组织起来,综合运用,形成整体合力。

讲究方法策略,提高办案成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组织实施上要突出全面性,特别是大要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靠前指挥;二是方案制定上要体现周密性,要针对案件线索中涉及的问题,制定一个周密的方案,确保办一个,成一个;三是方法运用上要讲究策略性,要选准突破口,灵活运用党纪条规赋予的权力手段,快查快结,不使有喘息机会。

加强干部培训,强化责任追究。万事人为本,要把提高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强化固本措施,通过教育、培训、外出考察、跟班办案等形式,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办案技能。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办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的党政领导要实行责任追究,对为涉案人员说情,甚至阻挠办案的有关领导要严肃处理,为办案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