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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

射洪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

射洪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一体化管理显成效

射洪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在地税局成立了专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直属税务二所。该所年初成立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实施房地产税收“四个一”管理,实现了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一季度,该所征收入库房地产税收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数397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2倍。其中:契税135.7万元,土地增值税151.9万元,销售不动产税收521.8万元,建筑安装业税收398.7万元。

一、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地税局为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优化征管力量,对该所配了所长、两名副所长和纪检监察员,所内设立了管理一组、管理二组和综合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健全了《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体化管理工作规程》、《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制度,按工程项目落实到管户责任人,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若干制度、责任体系,纳入目标考核。

二、创新管理方式和办法。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办法》、《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办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了新开工工程的相关信息资料传递工作平台,确保了税收基础信息的及时、准确掌握和监控。

三、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实施计经委、建设局、房管局、国土局、公安经侦大队工作联系制度,构建起房地产税收协税护税网络,建立了彼此把关的联动机制。在房管局设立征税窗口,派驻了一名副所长在征税窗口把好政策关,直接办理一手房、二手房、改制企业的税款征收,实现了“先税后证”、“以票管税”。

四、环节控制,完善“一体化”进程。抓好税收环节控管,从征地、建筑、销(预)售、办证等环节,步步为营,实施建筑、销售两决算和工程项目栋号管理。做到“四个一”即:做到一户一册(即一个企业一个档案)、一项一页(即一个项目一页)、一月一核(即每月核对一次)、一季一结(一个季度结算一次税款)。做到不漏一个工程,不漏一个项目,辖区内的房地产建安企业(包括项目工程)所涉及到的建筑业税收实现了每月按拨款进度(形象进度)申报税收,每月按实际销售收入申报销售不动产税收。代扣代缴税收也做到每月申报缴纳。

五、统一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以县局对城区生活住宅房屋交易计税价格核定标准、楼层差浮动比例和房管中介机构评估资料为参考,结合地段、区域统一核定标准,通过采取现场调查、拨打购房热线查询、与购房人座谈、熟人交谈等形式了解房地产交易信息,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有效控制了一、二手房交易中计税价值偏低、漏税现象。

六、搞好税收宣传和服务,增强税收遵从度。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征收窗口设立税收政策公示栏和办税工作流程,免费向纳税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把辖区内土地的“招、拍、挂”所涉及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房地产开发、建筑的有关政策作为宣传重点,让纳税人明白交什么税、应怎样交税;二是深化税收政策告之制度,将税收告之函的形式直接送达到县内企业、外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明确法律责任及要求;三是县局局长和所长服务上门,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纳税辅导,现场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有关税收疑问,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墨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