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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方案

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方案

为了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优化政府财政配置,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法制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改革预算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精神为指导,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依法理财,从科学规范管理入手,讲求效益。不断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健全财政预算职能,统筹安排预算内(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下同)、预算外资金;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实行民主理财;维护预算的法律约束力,自觉接受立法机关监督;推行先进的支出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稳定平衡。重新界定预算管理职能,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真正把部门预算、综合财政预算、零基预算落到实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更好地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

l.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推行部门预算,预算由基层单位编起,按部门汇总编制,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建立新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调整财政内部机构设置,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3.努力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和帐户管理,确保预算安全稳健运行。

4.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年初预算一经市人大批准,就要及时批复,严格执行。

5.执行统一的财政分配政策。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要统筹安排,取消财政资金“切块包干”管理体制,财政支出要逐步退出竞争性、经营性领域。

6.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各项支出。

三、改革内容

(一)编制部门预算

编制部门预算,改变现行按财政资金性质和部门交叉管理的方式,以部门为依托,构建出一个新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其要点是: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预算内资金、基金预算收入等,统一编制到具体部门;取消中间环节,财政直接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落到一级预算单位。同时,财政部门通过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对分离,建立起适应部门预算管理新要求的组织机构,强化预算管理各环节的相互制衡。

(二)建立综合财政预算

部门预算是全面反映都门收支活动的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统一于财政的有力监管之下,实行综合财政。部门预算要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既要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要反映基金预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预算内收支中,既要反映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的预算拨款,又要反映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安排的资金。

(三)大力推行零基预算

取消基数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在严格界定财政供给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财政供给形式确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定额标准,并根据经济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逐项审定专项经费。

(四)改革预算编制方法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提前。主要体现在:财政部门下达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和通知提前到当年6月初(考虑到该工作刚开始,今年提前在9月份),比原预算编制时间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预算控制数的时间在当年11月下旬,预算下达时间大大提前;财政部门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批复各都门的预算。

二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编制部门预算,要求各部门一个口对财政部门,将其部门的所有收支编在一本完整的预算中,预算情况一目了然。

四、改革配套措施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需要制定以下相应的改革配套措施:

(一)制订定员定额标准

定员定额标准是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各项支出合理消耗的测算,区分部门行业的特点和各项开支的性质制定支出标准,以此为基础确定预算定额。

我市拟根据1997~1999年财政决算数测定公用经费人平支出水平,以三年平均值、原定支出标准和新预算年度财力状况等因素核定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按部门分四至五类。核定的公用经费定员定额坚持与当年财政相一致,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分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只有一个财政国库账户,记录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这种制度有利于减少支出环节,提高效率;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督,停止腐败现象滋生。

1.人员经费(含统一发放的各项补贴)按标准核定并拨付。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属财政拨款支付人员工资的,由市编委负责审定单位编制,核实在职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工资结构及标准,财政部门据此进行工资汇总核拨经费;对属自筹资金解决部分工资的,由单位按实填报并足额上划资金至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按实核拨经费。

2.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核定并拨付。部门以财政核定的分类公用经费定额编制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后执行;财政部门依据市人大审定通过的预算和用款单位申请书,经核后,将公用经费按使用性质直接拨付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零星备用金、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

3.专项经费按计划和实际支出进度予以核定并拨付。单位所有专项支出必须在部门预算反映,经财政部门核定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执行;财政依据市人大审定通过的预算和用款单位申请书,经核实后,按实际进度将款项直接拨付至商品和劳务供应商(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动用专项资金进行购置、建造、修缮等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4.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按照“年度计划、预算、合同、进度”核定并拨付。集中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概(预)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以及项目资本金投资等。使用资金时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工程监理公司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报财政部门审定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拨至项目承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或有关建设收费单位等。

为确保以上支付制度顺利实施,需设立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机构,统一办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支付等事项。同时,为下一步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包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四部分)制度作准备。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步骤时间按我局另行制定的《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方案》执行。

(三)建立规范、公开的政府采购制度

在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要在财政下达的预算中明确各预算单位需要进行采购的范围和数量。对政府各部门的单项及同类批量价值超过10万元的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所需的其他劳务,都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向社会购买。

(四)加强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应用

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在预算编制中的开发应用,对预算编制由粗到细、由定性到定量转变,以及提高工作效率起着重要作用。为确保新的预算管理机制顺利运行,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现代技术手段,建立覆盖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预算科学化管理提供保障。本系统由7个有机结合的子系统构成。一是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二是预算编审子系统;三是预算指标管理子系统;四是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子系统;五是预算运行监测分析子系统;六是国库集中支付子系统;七是政府采购子系统。

(五)大力推进财政机构改革

财政机构改革又财政职能定位要与财政新管理模式(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分离)相适应。要结合财政机构改革,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促进预算编制改革。

五、实施步骤、时间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1.分步实施

第一步,*1年选择市科委、市教委、市技术监督局、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为编制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待单位预算编制后,经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市政府、市人大批准实施。

第二步,建议从*2年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编制完整的部门预算。

2.本总体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我局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