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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案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案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我们党的新鲜血液的源泉,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活水”。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现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新形势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吸引社会各阶层优秀分子向党靠拢,建立一支素质高、数量足、结构分布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的肌体不断输送新鲜血液,不断增强我县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我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我县早日跻身全国百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目标

针对我县年轻党员和女党员少,党员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农村党支部老党员比例偏多,年轻致富能手党员偏少的状况,今后三年内,通过有针对性的工作,将使全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达到以下目标:

数量目标

全县三年内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000名左右,平均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50名左右,是年发展新党员数量的3-4倍,发展速度控制在2%左右。

结构目标

1、三年内计划培养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3200名左右,约占计划总数的80%。

2、三年内计划培养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入党积极分子3200名左右,约占计划总数的80%。

3、三年内计划培养女入党积极分子1000名左右,约占计划总数的25%。

4、三年内计划培养生产、工作一线的青年农民、工人、教师、医生入党积极分子3200名左右,约占计划总数的80%,其中生产一线的农民1800名,工人600名,教师、医生800人,分别约占总数的45%、15%、20%。在农民入党积极分子中,致富能手540名,占农民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30%,在工人入党积极分子中,车间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技术能手420名,占工人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70%。

5、乡镇村居党支部(党总支)每年保持3-15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按总人口的3‰计算)。

分布目标

三年内计划在农村村居、企业、行政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分别约占总数的45%、15%、15%、20%和5%。在企业入党积极分子中,非公有制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应达到企业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4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是营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拓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渠道。既要从国有集体企业生产骨干、技术能手、管理人员,农村优秀青年,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行业协会会员,外出流动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又要从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外来时间较长的自由职业人员中进行培养,形成一个真正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周围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把个人申请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有关组织推荐结合起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发现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推优”作用,各基层党(工)委也要严格实行党组织、团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公开民主向党支部推荐,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优秀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具体做法上,先由党小组根据入党申请人的要求,或28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经过团组织推荐,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支部委员会,群众公认,支委委员和大部分党员认为比较满意,得票数达到参会人数一半以上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岗位培养,完善健全培训制度。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逐步推行“先上岗,后入党”的做法,参照党员设岗定责做法,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其上岗锻炼,并把上岗锻炼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主渠道。通过入党积极分子上岗锻炼,使其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受到教育,在成长过程中加强综合素质的培训,使其健康成长。各党(工)委应把基层党校作为教学阵地,形成以生产、工作一线和农村科普致富示范基地、专业大户为依托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体系,并从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训。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电教网络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创造条件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技术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课时,除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外,还要加强技能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至少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

四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跟踪考核、登记备案、滚动管理制度。入党积极分子一经确定,党支部就要在加强联系培养的同时,进行跟踪考核,通过“学分制”、定期考察、定期汇报等方式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及时了解掌握。要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宏观管理,杜绝少数基层党支部突击发展党员的不良行为,今后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在三个月内上报基层党(工)委登记备案,基层党(工)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将各支部上年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汇总成册后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登记备案。已登记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党(工)委组织集中培训,组织部统一命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统一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和上岗履职考核称职的列为发展对象,对考试成绩不合格和上岗履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要延长考察期,或及时调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基本要求

1、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培养联系人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各党(工)委书记、党群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直接领导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培养联系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务工作者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建立目标责任制后,要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落到实处。

2、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地本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各基层党(工)委要把制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认真地抓好。要根据县里的三年规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三年规划,三年规划必须报送县委组织部一份,并做到三年中年年有计划,季季有报表,半年有分析,年终有检查,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开拓创新,把我县入党积极分子建设年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