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河务局普法创新实施方案

河务局普法创新实施方案

河务局普法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搞好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迎接上级200*年“四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河、依法防洪工作,促进我局管辖范围内社会治安与环境秩序的明显改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长垣县黄河河务局普法工作创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和治黄工作大局,坚持学法和用法、普法与治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原来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普法方式方法进行创新。要突出新颖,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使群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轻而易举的吸取法律知识的养分。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河的进程,保障和促进治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形式多样,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和水法规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法制管理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处理各种经济关系的能力,尤其是提高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沿河沿堤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我局黄河的治理和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创新实施方案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的第四年,如何搞好最后两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经过近20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普法教育活动经过不断的改革与创新,已经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普法教育活动的方式、内容、形式等还有待进一步的改善,推陈出新,在原有宣传形式和方法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

1、以案说法、以事说法

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涉法案事件的同时,要注意以案说法,以事说法的社会效应和重要意义,我们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直观的与涉案事件人员及周围群众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教育形式,群众容易辨别和接受,社会影响面也大。这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把握和利用现场以身说法的机会。

2、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

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大型水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我们不能延续以前的老一套宣传形式(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军乐队、盘鼓队等)兴师动众,我们要印制一些水法规知识的传单散发给周围群众,使他们乐意观看和学习。

利用岁末年关向沿堤沿河村镇及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贺年卡、年历等。在贺年卡和年历上印制水法规知识,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沿堤沿河村镇干部及广大群众享受组织温暖的同时,又接受了一次法律知识教育,这样既拉近了沿堤沿河村镇领导与流域管理机构的距离,又促进了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治安环境。

举办文艺节目进行普法教育,元旦春节局里号召各科室队自编自演文艺节目。节目穿插一些宣传水法规知识的内容,这样观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相关知识,可以产生良好的普法效果。

普法创新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对普法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总之,实施全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制政府的前提,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不懈努力的去实现和完成这一伟大工程。我们要在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的实践中,深入调查研究,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