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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调解委员会意见

村调解委员会意见

200年城关乡王桥村调委会工作意见

200年,我村调委会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乡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职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实现平安王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通过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领域的“三个创新”来强化人民调解的调处、预防、宣传“三个功能”,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稳定。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今年村级换届的机会,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乡、村调委会,不断改善调委会的工作条件,确保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同时,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抓好调解员的培训,特别要对新上岗的调解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增强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

2、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生活在农村、社区,贴近群众、信息灵通的特点,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例会,及时排查辖区矛盾纠纷情况交流调解经验,上报纠纷信息,努力做到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功能。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程序、制度、文书“五统一”,保障人民调解的公正、规范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3、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形式。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告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乡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配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掌握新时期矛盾纠纷的基本规律,构建新的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以大调解实现社会的大稳定,促进我村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4、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要适应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做到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人民调解不仅要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而且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做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村务管理、企业改制、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年内,调委会必须平均调解纠纷10件以上(一会一月一调),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城关乡王桥村调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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