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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值班安排意见

二00六值班安排意见

分局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大“三防”工作力度,规范分局的值班工作,确保机关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二00六年的值班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的值班,是指根据治安防范的工作需要,而确定的应安排值班的岗位、部位和场所。

二、值班类别

分局的值班分为周内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类。

周内值班是指正常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内,八小时以外的值班。

周末值班是指双休日(星期六到星期日)的值班,

节假日值班是指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等法定假日的值班。

四、值班职责

值班人员必须树立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对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事业心,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1、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发生各类重大事件或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交办的紧急性事务。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特别紧急的,可直接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到现场处置,有关同志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县内的一般不超过30分钟,县外不超过40分钟)。

3、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处理当天事务,如实做好值班记录,热情服务,做好电话记录,打扫办公室卫生,离开办公室之前整理好物品,关好门窗,及时落锁。值班期间,要始终保持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要严格按值班表安排就位,不得随意调班、代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5、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负责,接待来访要热情。

6、值班人员无权外借或私自带走办公室任何物品。如因工作需要,应向办公室主任利行手续,及时归还。

7、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值班结束前负责清扫值班室卫生。

五、值班人员的确定:值班是分局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分局的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责任制,一般由分局班子成员带班,具体值班工作由分局干部职工承担。

1、周内值班由办公室承担。

2、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由分局40岁以下在职职工轮流承担。具体人员安排由办公室确定。

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分开安排,不相互抵消。

六、值班费补助标准

1、周内值班3元/天;

2、周日值班5元/天;

3、节假日值班10元/天。

七、几点要求

1、分局的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管理。

2、分局值班工作是保证分局安全的前提,是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每位值班人员要提高进一步提高责任心和使命感,遵守值班纪律,保证机关安全。

3、由于我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值班工作,所以,每个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随时了解和掌握我县食品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4、分局值班工作将作为个人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责任制考核之中,如因值班人员失误造成机关不安全事故发生和政令不畅者,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周日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保证24小时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