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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税务稽查半年总结

上报税务稽查半年总结

稽查半年工作总结

省国家税务局:

200*年上半年,*国税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全地区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税务稽查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稽查队伍素质,增进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合力,税务稽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200*年上半年,我局把税收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了对涉税违法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在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从严、从快查处举报案件,与公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的重大税收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了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和发展。截止2005年6月底,全地区稽查机构共检查纳税户*户次,查补税款*万元,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

(一)抓好日常选案稽查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人力,合理安排稽查计划,建立实施稽查工作责任制,狠抓科学选案工作,利用征管信息数据,建立稽查选案信息库,通过对纳税人销售收入和税收负担率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对比,筛选出税收负担率相对较低的纳税企业为稽查对象进行检查,收到良好的效果。全地区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共检查*户次,查补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有效地堵塞了漏洞,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

(二)集中力量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区局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我地区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召开纳税人自查动员大会的形式,组织纳税户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报部分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督促纳税人认真进行自查。同时从系统内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缓解了一级稽查工作任务与人员比例失调的矛盾,确保了专项检查质量和效果。

1.开展水泥生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成绩列示。

2.开展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成绩列示。

3.开展建材经销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成绩列示

(三)积极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2005年上半年,我地区国税系统按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稽查与征管部门密切配合,主要开展了集贸市场内无证户税收专项整治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税收秩序。同时,进一步加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报刊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税务违法案件。上半年共在各类办税场所及新闻媒体曝光和公告税务违法案件*起,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意识。

1.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成绩列示

2.开展普通发票专项整治工作。成绩列示

3.开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共成绩列示

(四)强化举报管理工作

群众举报的涉税线索为顺利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十分注重举报管理工作。一方面加强举报受理机构管理,全地区重新确定各级举报中心管理机构及业务人员,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方式,不设稽查局的县市国税局按要求统一在税收管理部门设置举报中心,规范了举报案件的受理、管理、处理、保护和奖励,举报案件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宣传举报方法、奖励措施,曝光举报案件。2005年上半年,共查处举报案件*起,查补税款*万元,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的合力

为了进一步及时、有效地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涉税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完善与公安、工商、地税等部门协作联系机制,几部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报,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加大打击的力度,实现了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的良性循环态势。2005年上半年,我局采取公安与税务稽查共同督办或联合办案的形式,重点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展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利用做假帐、两套帐和帐外经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违法活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起,涉案金额达*万元。

(六)发挥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作用,为案件查处工作提速增效

为有效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网络进行联网协查、取证,达到防范、挽回国家税款流失的目的,我局始终围绕委托协查选票准确率和受托协查按期回复率两个反映协查系统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切实把好委托协查关和受托协查回函关,对异地稽查部门要求核查的线索,优先安排办理,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提高协查管理效率,及时解决协查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网络畅通,数据传递安全准确。同时充分利用协查网络发起协查,发掘案源。加强对重大案件协查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力度,努力提高协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提速增效。上半年,共受托协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成绩列示

二、严格稽查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稽查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稽查机构和体制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地区国家税务局系统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国税发[2004]171号),我地区稽查局设立了综合业务科、稽查科、审理科、执行科4个内设科室,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对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清理了稽查办案专项补助经费和稽查装备,实行专项管理,严格用于稽查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全地区稽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实施稽查工作责任制,规范选案、调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为全地区稽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选案工作,提高选案准确性

在选案环节,为了减少选案的随意性,一方面我局实行集体选案的办法,每月末组织相关人员确定被查对象。加强案头稽核、审核的深度,将稽核资料信息和重点税源调查分析、异常申报户的信息反馈及掌握纳税户各项指标参数,作为选案依据,分析案发规律,提高日常选案的准确性、科学性。另一方面,通过规范不设稽查局的县市国税局案件移交程序,对达到标准的案件统一移送地区局稽查局处理,大大提高了选案准确性。

(三)严格调查取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在调查取证环节,我局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建立稽查前的案情初议制,找准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地实施稽查。重大案件成立专案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突击检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重新修订《税务调查报告制作办法》,要求按统一、规范的办法撰写调查报告。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对结案案件进行分析、归集,提炼出一定的检查方法和工作经验,促进调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规范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

在审理环节,我局严格规范审理程序和会审制度,对检查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检查结果准确性、处理结果的公正性,进行审理认定。对各种违法行为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做到处理有据,处罚合理合法,同类案件处理标准统一,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平、公开的税务处理、处罚机制。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对达到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地区局审委会审理。

(五)加强案件执行力度,保证案件顺利结案

在执行环节,进一步加强了案件执行力度,规范了案件后续执行和异地执行入库办法的反馈机制,切实提高了案件入库率,降低了稽查成本,保证了执行环节工作的高质高效。

为支持综合征管软件顺利上线,对近年来未执行完毕的税务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执行结案率。

(六)建立稽查案件反馈建议制度,实现以查促管

税务稽查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目的是通过税务稽查的惩戒作用,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税收征管。我局税务稽查工作始终坚持这一理念,每项稽查工作终结后,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征管单位,并根据检查掌握情况,对存在的征管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达到以查促管的作用。

(七)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在参加系统流程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反复模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请示地区局推广办答复。目前,每位稽查干部都能熟练掌握税收征管软件中稽查各环节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使得稽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提高稽查人员素质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坚持按照“公正廉明、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建设一支思想作风硬朗、政治业务水平扎实、组织协调严密、战斗力更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税务稽查队伍。

一是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岗位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干部思想上深入贯彻稽查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实行查前约谈、自查动员的方法,切实把“纳税人的满意、国税人的追求”落实到稽查工作中。

二是大兴业务学习之风,坚持开展以自学为主,小组集体讨论、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在调查组中实行主办、协办轮流制,锻炼和提高每位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同时,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开展中、短期稽查业务培训班,更新知识。加强对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2005年上半年,选派10人参加省局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同时,举办《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培训班、石油企业财务知识培训班、出口退税业务知识培训班各1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建设。我局采取措施加强内外监督,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到稽查各个环节,布置、检查、考核稽查工作的同时,把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确定一定比例的被查对象,由稽查局领导进行跟踪巡查,或查后约谈;另一方面,通过在纳税人中发放《税务人员执行公务监督卡》的形式,对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监控,发现问题依照有关制度严格追究,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

四是加强稽查干部综合素质,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材。在加强稽查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前提下,我局十分重视培养干部的综合能力,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力求塑造一批适应新形势下税务稽查工作的复合型人材。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办案,向其他执法机关干部学习办案经验,交流办案技巧,培养税务稽查干部的思维敏捷性和应对突变事件的能力。对在大要案中有突出表现的干部进行一定程度的立功奖励,提高干部办案积极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2005年上半年,我地区稽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的力度还不够,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不尽完善,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于不断提高等。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各类税务违法行为。把查处大要案作为稽查工作的重点,集中精兵强将,全面加强大要案、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规范科学选案,加强与兄弟部门协作配合,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有的放矢,深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增强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二)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稽查环节执法程序,定期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逐步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