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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玲妹副市长农村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倪玲妹副市长农村教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倪玲妹副市长讲话要点

一、肯定成绩,坚定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信心

(一)十五年基础教育基本普及,主要质量指标名列全省前茅。

(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办学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教育布局调整初显成效,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四)城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五)教师素质明显提高,专业化城乡教师队伍初步建成。

在肯定成绩、坚定信心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教育整体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与政府财力有限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经费缺口较大;一些偏远山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还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影响教师队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城乡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个别地方甚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对照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的目标,农村幼儿教育在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规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形势还非常严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生活困难家庭及弱势群体子女入学问题还需要引起我们更多的重视和关注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积淀的因素,也有宏观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和教育自身改革发展带来的影响。这些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创新破难、加快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予解决。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我市农村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以推进教育均衡化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和特殊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到2007年,全市农村全面普及15年教育;到201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

具体目标是:到2007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其中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均符合《浙江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巩固率达到99%以上,“三残”适学儿童入学率达到99%,五类贫困家庭子女实施免费的十二年基础教育。初升高比例达到90%以上。高考综合上线率继续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县区全部通过省教育强县区复评。到201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及80%以上的村办幼儿园达到市等级幼儿园标准。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巩固率达到100%,“三残”适学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升高比例达到95%以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50个乡镇成为“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镇”。全面普及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建成一批区域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农村社区教育中心。

要实现以上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具体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则:

第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发展农村教育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上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发展的领导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

第二,坚持教育公平原则。教育机会的公平是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让所有孩子接受相对公平、良好的教育,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是社会民主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缩小城镇与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上的差距。正确处理“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的关系,在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上,强化对经济薄弱地区和困难学校的政策倾斜,强化对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子女入学的帮助。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教育工作的目的,说到底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各级教育部门要以服务学校为重点,学校各项工作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重点,教育教学工作要以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为重点,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民主、平等的对待,让每一位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尊重,让每一位学生“同在蓝天下健康成长”。同时,教育又是一项创造性的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的收入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多做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第四,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的动力在于深化改革。深化改革的关键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一方面,要通过不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潜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激发学校发展的活力,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要着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努力促进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第五,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区域教育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有效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教育功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办学效益。特别是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县区政府对农村教育的统筹力度,同时,注意保护和发挥乡镇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三、创新破难,努力开创农村教育工作新局面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教育工作,会前,黄市长亲自带领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农村教育,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这次会上我们印发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这两个文件,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修改后正式下发。按照市政府研究的意见,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推动农村教育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各县区要切实担负起对辖区内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的统筹管理责任。同时,乡镇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农村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要以乡镇管理为主。

(二)着力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加快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资金渠道,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当前,各县区要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政策的落实:一是将教师工资、学校公用经费、学校维修改造建设经费“三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到“保吃饭、保运转、保安全”。特别要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将教师的各项政策性津贴、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将各级政府有关教育方面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和办学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三是继续征足面向企业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并全额用于学校建设。四是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2%—5%和财政新增收入中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五是对历年形成的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债务,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县区财政制定还贷计划,妥善清欠基建债务。市本级将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消债奖励办法,逐步消除学校债务。

(三)着力保障农村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一是要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校。05年财政预算内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元,以后按总量不低于3%的比例逐年增加。二是要继续推进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按照“高中向城区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镇区集中,新增教育资源向中心城和县城集中”的要求,完善校网布局规划,加快布局调整步伐,争取到2007年,全市完成新一轮的学校布局调整。三是要加大统筹力度,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一定要正确处理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和城市学校美化优化环境的关系。城市学校缓建一片绿地不会影响教育质量,农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保障会出大问题。要按照均衡发展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全市农村学校尽快达到“六有”要求:有整洁的校园、有满足需要的卫生食堂、有冷热饮用水、有水冲式厕所、有安全宿舍,寄宿生一人有一张床。

(四)着力规范农村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这次会议出台的《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对农村和城镇幼儿教育规划、配套、管理等问题作出规定:一是规定了县区政府在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中的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规划、调整布局、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制定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有关政策等责任,努力办好公办示范幼儿园和早教中心。二是明确了乡镇政府的责任。农村幼儿教育由乡镇政府管理为主。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三是规范了城镇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规定城镇住宅建设必须按照城市建设和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国土资源及城建规划部门明确,由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建好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的房地产属国有资产,由政府所有。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资产管理职能,教育行政部门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无偿实行监管,用于举办幼儿教育,不得挪作他用或出售、出租。四是明确要配备专门人员管理农村幼儿教育。要求每一个乡镇按人口规模落实1-3名中心幼儿园的公办教师编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乡镇的幼儿教育。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连锁举办农村托幼园所,实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五)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提高教育质量水平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主要质量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水平。教育的核心是质量。提高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这次会议出台的文件中,我们专门对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县区财政要按每年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师资培训。农村中小学师资培训经费实行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培训的重点要从学历补偿转到帮助教师专业成长上来。对经过培训还不能适应教学的教师,要通过待岗、转行等方式退出教学领域。要切实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积极探索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学校的德育工作,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特点,调整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新闻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强化舆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新闻出版、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肃查处出版、传播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内容的案件。文化部门要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投入,保证必要的经费支出,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着力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一要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大胆探索农村学校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育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要采取各种措施,扶持农村学校推进课程改革,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教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让农村学生学有所用、学有所长。二要努力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农村薄弱学校可以通过引进社会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要鼓励优质民办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联合办学。要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对民办教育的各项鼓励政策,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5年,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都要建成计算机教室,实现“校校通”。要加强市教育信息中心的资源库建设,为广大农村学校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信息。各级重点学校和示范性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和网络资源,积极开设面向广大农村学校的网络学校、空中课堂、空中家教和网络教研,努力使广大农村学校同步享受到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

(七)着力提高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水平。各县区要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主动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抓紧职业学校的建设,努力扩大职业教育资源。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成5个省级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个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个省级示范专业,40个市级示范专业。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乡镇政府要承担农村成人教育的办学责任,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当前,各县区要按照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划的要求,重视做好区域性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发挥区域性中心成校在农村成人教育、农村社区教育、农民终身教育中的作用。要以农民培训为重点,以“双证制”教育、“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等为主要载体,大力开展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培训活动。要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县区财政要按不少于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用于成人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0%。市、区财政每年统筹1000万元资金,用于本级失地农民培训和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农民培训要适合农民的实际需要,提高教育培训效果。从2005年开始,全市每年要培训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0%,争取到2010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

(八)着力加大对弱势群体子女入学的救助力度。要继续搞好特殊教育,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整合各方面的助学资源,以“助学教育券”的形式予以统筹安排与管理,将各方面的助学资金真正落实到帮助贫困学生学习上。继续做好五类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学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从今年起,市及县区政府都要建立贫困学生入学救助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并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建立相应的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统一协调做好贫困学生入学救助工作。要切实保障外来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凡在湖州有正当职业、领取了暂住证一年以上、在原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人并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民工子女,各级政府要保障其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县区政府应给接受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以一定的经费补助。对家庭贫困的民工子女,要减免有关费用,

(九)着力提高农村教师收入待遇。为了鼓励广大农村优秀教师安心在农村学校任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这次会议我们将出台有关政策。一是对长期工作在山区和经济薄弱乡镇学校的农村教师实行上浮二档工资的政策。从今年开始,凡在山区和经济薄弱乡镇(由县、区界定)工作满5年、近2年考核连续称职的教师,上浮二档职务工资,调出山区和经济薄弱乡镇后自然取消。凡安心在山区和经济薄弱乡镇工作满10年,考核连续称职的教师,10年后上浮的二档职务工资转为固定工资。二是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以外奖金福利的最低限额。要求确保全年不得低于5000元,并做到逐年增长,其中县区及乡镇二级财政确保安排3000元以上(如果学校自筹部分有困难,各级政府应补足5000元)。已经达到以上标准的,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逐年递增。没有达到的,县区、乡镇要千方百计给予保证。当前尤其要重视解决山区和经济薄弱乡镇教师的奖金福利问题。三是要分期分批落实在职及退休教职工的住房货币化政策。各县区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制定计划,分年落实专项经费,逐步予以解决。四是要有计划地提高教师的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十)着力保障农村学校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整治力度,对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对学生身体健康存在严重威胁的饮食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切实做好学生流行病的防控工作。公安部门要与学校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和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围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加强对校门口的巡逻值勤,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救能力的培养,建立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重点防范危及农村中小学师生安全的危房倒塌、食物中毒、意外伤害、流行疾病和交通、溺水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点整治非法办园。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办的幼儿园要坚决关闭,严禁幼儿园用非正规车辆长距离接送幼儿。

四、加强领导,努力营造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首先,要健全完善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尤其是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要带头深入农村,了解农村教育情况,及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舍得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到农村教育上来,努力推动本区域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建立和健全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把农村教育的发展水平列入对政府和部门领导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将建立农村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村教育发展问题,及时解决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县区也要建立类似的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教育的领导。

其次,要加大农村教育的督导考核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农村教育工作的监督、监控和评估,不定期开展对农村教育的专项督查与通报,督导评估的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和进行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加大对拖欠教师工资、调剂挪用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平调挪用中小学杂费、不及时修缮危房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要加强教育审计监督,定期组织内审,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第三,要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发展环境。要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教育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继续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主动为农村教育办好事、办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加强对农村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要严厉打击侵害农村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校园内外群防群治网络。各新闻单位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办好事的领导干部,大力宣传捐资助学、支持农村教育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辛勤耕耘在农村教育第一线、特别是长期工作在山区的教师的先进事迹,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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