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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收缴通知

团费收缴通知

各乡镇(管理区)团委,县直机关、学校、各团组织:

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各级基层团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依据。根据团丽水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团组织必须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团费收缴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完成好*年度团费收缴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团员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广大团员交纳团费和团组织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当前,要把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

二、严格团费上缴制度。近年来,团市委加大了各团县委团费的收缴力度。任务十分艰巨,严格团费收缴制度,是各级团组织讲政治的具体表现。各级团组织的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团市委、团县委“二优一先”评比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年度确保任务数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年度团费上缴任务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联系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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