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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扎实做好国庆十七大期间组织部门信访稳定

市扎实做好国庆十七大期间组织部门信访稳定

**市坚持预防为主、治本清源的方针,立足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扎实做好国庆、党的十七大期间组织部门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抓排查摸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军转干部、企业转制干部现状调研,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上访苗头。实行领导基层下访和组工干部到联系镇村查访,了解基层工作动态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诉和反映,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进行预测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

二是抓大案清理。对一些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组工信访案件,由部领导或科室长包案处理。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的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确有特殊情况的,积极向上级反映或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妥善解决办法;按照政策和实际确实无法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同时,在案件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电话回访,及时听取信访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了解和掌握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及其思想动态,确保群众真正满意,杜绝越级上访。

三是抓机制完善。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和信访处理程序,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制度、信访受理和答复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领导阅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对来信来访、受理、答复、回访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同时,建立联合处理信访案件机制。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组工信访事项,由组织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调查、集体审议、督促落实等方式进行办理。

四是抓责任落实。明确部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部内信访及其督办工作负总责;副部长按分管工作范围具体抓,办公室综合协调部内的信访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抓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接待和处理,一般干部配合抓落实。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敷衍、拖延或不作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结合绩效考核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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