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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市场专项整治通知

客运市场专项整治通知

道路运输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有序,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经营及外来客运车扰乱客运市场的经营行为,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集中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好客运市场秩序,稳定客运票价,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市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是:从25日起至2月16日止,重点是以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整治为中心,整治好新老客运站、火车站、城区站前路、东北大市场及原乐平矿务局等重点区域的周边环境,坚决取缔非法客运“黑车”、“黑站”、“黑点”,严禁非法客运车辆载客,严肃查处客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三、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处理

在整治行动中,参于联合执法的部门要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批准,擅自参运的非法营运客车、外地运力及第三省运力。所有经审批参运的外援运力,必须按照《乐平市道路营运客车进站作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进入乐平汽车站作业发班。认真查处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超员载客、以路为市、乱停乱靠、超速行驶等行为,除车站经批准设立的售票点外,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设点聚集车辆、招揽旅客,一经发现,执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进行处罚。

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各类违规违章车辆和扣押的证件,由各有关执法部门开具滞留、保存凭证,对违规违章车辆集中统一停放管理,统一处罚;对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的为首分子,公安部门要迅速依法予以打击;对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