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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献爱心活动通知

捐款献爱心活动通知

**试验区管委会,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江门驻**有关单位:

7月14日以来,受台风“碧利斯”及低压槽的影响,我省粤北、粤东和珠三角大部分地区遭受了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袭击,造成了严重灾害,全省先后有58个县(市、区)600多万人受灾,倒塌房屋4万多间,经济损失80多亿元,引起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灾区人民在全力以赴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并取得了成效,但全省仍有很多灾区急需粮食、饮用水、衣物及医药用品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为支援和帮助灾区人民克服困难,重建家园,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亲自倡议并带头向灾区捐款。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从实际出发,伸出援手,积极为灾区人民捐款,向受灾的同胞们献上一份爱心,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重建美好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活动时间:从现在起至8月10日止。

二、募捐原则:坚持以自愿为原则,量力而行,多少不限,不搞摊派,不设指标。

三、参加募捐活动的对象:各镇(场),市直及中央、省、江门市驻**各部门单位、厂矿企业集体及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

四、捐赠接收专户名称:**市民政局,开户银行:农行桥湖支行,帐号:44-390301040001042。现金接收点:台城桥湖路39号7楼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赈灾募捐活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捐赠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捐赠。各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报道捐赠活动过程的好人好事,使捐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捐赠活动,做好本单位捐赠款接收工作。捐赠款由单位集中后汇入专户,也可以直接到市民政局缴交。

募捐有关事宜可直接与**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联系,电话:553****(传真)、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