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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铅异常儿童营养干预和监测方案

血铅异常儿童营养干预和监测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县部分儿童血铅异常事情的处置工作,全面落实积极的干预和防治措施,维护儿童的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51号)和县人民政府《县血铅异常事情的处置方案》要求,按照省、市卫生专家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血铅异常儿童营养干预和监测工作方案》。

一、稳妥、有效开展健康教育和营养干预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1.全面开展血铅异常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使群众知晓血铅异常可防、可控和可治,稳定血铅异常儿童和家长的心理情绪,防治知识健康教育率达到100%;3月3日至3月18日,目标村和村小组人群健康教育率达到80%;血铅异常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贯穿防治工作始终,使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全面开展营养干预,目标儿童营养套餐服食率达到100%,3月6日至5月6日为第一阶段营养干预期;5月6日至6月6日为巩固期。

3.6月份为血铅监测期,血铅异常儿童监测率达100%。

4.第一阶段营养干预期后,视干预效果持续或调整营养干预方案。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1.积极开展儿童血铅异常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1)在电视媒体播放儿童血铅异常和儿童铅中毒防治知识。

(2)举办儿童血铅异常和铅中毒防治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托幼园所和中小学教师,县、镇驻村干部。

(3)结合康复工作开展送医送药、义诊义治活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中心卫生院参与,邀请市相关专家协助开展活动。

(4)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在县城公共场所宣传栏、全县卫生机构、、村张贴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横幅和宣传资料。

(5)开展进村入户康复指导和营养干预计划的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包干到户工作,并督导血铅异常儿童实行营养干预套餐。组织医务人员进村入户,重点针对血铅异常儿童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指导和营养干预工作。

(6)大力开展个人卫生指导,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检查儿童的卫生状况。

2.稳步实施儿童营养套餐计划,实行营养干预

(1)分步骤稳步实施儿童营养套餐计划。每日营养套餐为:鸡蛋一枚、牛奶一盒、维生素C一片、葡萄糖酸钙片一片、葡萄糖酸锌片半片或一片(12周岁以下每日服半片,12周岁以上服一片)。连续服食三个月,前二个月为康复期,后一个月为巩固期。儿童营养套餐计划在血铅异常的儿童群体中实施。

(2)食用含钙充足的乳制品和豆制品;含铁、锌丰富的动物肝脏、血、肉类、蛋类、海产品;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水果等。

(3)不食用含铅食品,如皮蛋、罐头和爆米花等。

3.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制定医疗救治预案,做好药品适度储备工作,对达到中度铅中毒以上血铅标准的儿童及时转到综合医院或专业医疗机构治疗。

二、开展各年龄段血铅异常儿童的健康知识宣教和落实营养干预工作

做好居家婴幼儿、儿童、中心小学和中学转学血铅异常儿童的健康知识宣教和营养干预工作,以教师、医务人员教育指导相配合,全面开展好下述工作:

(一)组织医务人员做好中小学、托幼园所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开展营养干预计划的实施。对0—3岁婴幼儿实行入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指导和营养干预计划。做好血铅异常儿童营养干预计划后的血铅监测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中小学校和学校教师的培训,指导开展营养干预计划的实施。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托幼园所教师的培训,指导托幼园所开展健康教育、卫生指导和营养干预计划。

(二)做好0—3周岁血铅异常婴幼儿和学龄前居家儿童管理。组织医务人员每日一次入户指导,向家长开展涉铅知识宣教、健康指导和督促营养干预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填写入户指导工作表和营养干预计划服食情况表。

(三)做好托幼园所血铅异常儿童管理。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对范围内的托幼园所教师进行培训,并指导做好营养食谱,保证儿童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微量元素,增强儿童体质。县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每日一次入户做好健康指导,开展涉铅知识宣教、卫生指导和落实营养干预计划。

(四)做好6—14周岁已上学血铅异常儿童管理。由学校教师对在校儿童做好健康知识宣教、卫生指导和营养干预计划的落实工作,在县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执行营养食谱。县卫生局组织医务人员每日一次入户做好健康指导,开展涉铅知识宣教、卫生指导和落实营养干预计划。

三、科学严谨地开展儿童血铅和环境样本监测工作

(一)儿童血铅监测时间

1.第一阶段营养干预计划(三个月)完成后,6月份实施全体血铅异常儿童血铅监测。

2.从二0一二年开始,每年六月份开展一次儿童血铅监测和环境样本监测。在冶炼厂1公里范围内的全体14周岁以下的儿童进行免费血铅监测。对距离冶炼厂1公里范围外五个村委会部分村小组的14周岁以下儿童血铅实行免费抽样监测。

(二)儿童铅负荷与健康效应监测

1.监测对象:在县村委会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14周岁以下儿童。样本含量要求能够反映当地该人群的总体水平,各村委会的监测对象要求在30名以上。

2.检测方法与指标:按整群抽样原则对监测对象分别采集生物样品(静脉血)进行人群负荷指标(血铅)和人群健康效应指标(血常规、红细胞锌原卟啉〔ZPP〕)的检测。血液样本送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检测,环境样本送市职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三)环境铅负荷监测

1.生活饮用水铅含量监测

采样点设置:为了使采集的水样具有充分的代表性,以冶炼厂为原点,采取等距分层抽样原则。距离冶炼厂100米、600米、1000米分别设置A、B、C三类(层)采样点,距离冶炼厂等于或大于2000米设置对照点D(层)。每层采3份井水、1份自来水。另采集1份县银龙供水有限公司水厂出厂水1份,共4(层)×4+1=17份生活饮用水进行铅含量检测。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执行。因县疾控中心食品中铅含量检测条件不够完善,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检测。

2.粉尘及空气铅含量监测:对疑似以废气形式排放含铅颗粒物的污染源,根据污染源的地理分布、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在监测对象居住地室内室外和学校设立空气采样点,进行铅含量检测。因县疾控中心不具备空气铅含量检测条件,请市职业病防治院对该指标进行检测。

3.食品铅含量监测:采集当地自产的食物样品,包含粮食(主要是大米)及其制品、根及叶类蔬菜、肉类、乳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如田螺进行铅含量检测。

(1)为消除混杂因素,反映剂量-效应关系,使采集的食物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采取等距分层抽样原则。采样点设置:以冶炼厂为原点,距离冶炼厂100米、600米、1000米分别设置A、B、C三类(层)采样点,距离冶炼厂等于或大于2000米设置对照点D层。A类(层)采样点有:红星铁厂组、铁屎岭一组、铁屎岭二组、黄泥岭组;B类(层)采样点有:高宅大村(一、二、三、四组)、红星向东组;C类(层)采样点有:五一太坪组、高宅罗屋、高宅茶厂、红星向阳组、红星东风组。对照组采样点有:红星前进组、红星光明组、红星跃进组。

(2)采样种类及数量:A、B、C类(层)及对照组采样点分别采集大米、叶类蔬菜、根茎类蔬菜各10份,共采集120份样品(样品90份,对照组30份)。另外,每个村委要抽田螺、空气粉尘、大米、蔬菜各一个份。

(3)检测方法与指标:食品样品铅含量检测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2-2010进行。因县疾控中心食品中铅含量检测条件不够完善,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检测。

(四)监测数据分析与报告

1.儿童铅负荷与健康效应分析:儿童高铅血症率、含量分布、时空分布、病例--对照分析、回顾定群分析、剂量—效应关系分析等。

2.环境铅负荷水平分析:水铅含量与分布分析、空气铅含量与分布分析、食品铅含量与分布分析。

3.报告与反馈:儿童铅负荷与健康效应监测结果、环境铅负荷监测结果、数据分析报告等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监测组织与实施

1.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监测工作实施

监测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血液样本、环境样品的采集检测送检和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定期工作通报制度。每日掌握并记录儿童营养套餐服食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实施情况、儿童营养套餐服食情况、群众的意见反馈等;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村、干部入户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舆情,化解矛盾。

(二)落实经费保障。做好食品、药品采购和血铅监测所需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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