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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强化防范安全事故措施

第四季度强化防范安全事故措施

各公司、企业:第四季度是企业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经济指标任务的关键阶段,同时又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容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又处在一个敏感和重要时期。为了确保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全市第三季度安全防范措施暨第四季度防范安全事故措施的会议精神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市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攻坚战

四季度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也是各项工作强力攻坚时期,安全生产形势至关重要。各公司、企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绷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这根弦,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隐患整改、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消防专项整治上,坚决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四季度生产安全。各公司、企业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一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领安全部门及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作为,对隐患视而不见的现象。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职工,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要派专业人员盯死盯紧。

二、常抓不懈,继续推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

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虽己结束,但安全隐患排查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打持久战,常抓不懈。各企业要在前期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巩固成果,继续推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企业要加强自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问责,把隐患当事故,靠追究促落实。对大检查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工作

冶金、危化企业是做好钢水、铁水爆炸,煤气中毒、爆炸、高炉垮塌、煤粉爆炸等各项重大危险场所及部位的重点监控工作,要规范八大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继续把第二轮专家会诊和“一查三抓”专家查出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事项,做为整治主要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具体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各企业要按照市安委会的《关于推进冶金危化企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各企业的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今年年底10类241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民爆行业要加强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两个炸药库的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安全。

四、认真审查,加强监督,切实做好企业内建项目的安全有序

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使用机械的检测合格证明等,并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企业每个建设项目必须设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施工,杜绝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程人员。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其它不合法的行为,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人员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管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绳,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再加力度,加强教育,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公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在原来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在企业大力宣传“打非治违”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现象发生。

六、加强值守,落实责任,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通讯畅通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有事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严格做好请销制度。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离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要情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