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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生产业专项整治方案

桶装水生产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对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一、企业现状和存在问题

经过前阶段的整合,全县共有4家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已全部取得QS证,分布在4个乡镇。但企业仍存在许多问题:1、企业规模小、地区偏远、经济效益低;2、管理人员、检验员和生产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参次不齐;3、部分企业检验员不能固定,检验技术不熟练;4、部分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未正常开展;5、产品抽检合格率不高,产品质量不能保证。

二、整治目标要求

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整治的总体目标要求是:1、提高我县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2、完成辖区内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整治工作;建立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确保饮用桶装水行业整体素质稳步提高;3、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检验员和生产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4、加大对饮用桶装水产品的抽检频率,提高产品出厂合格率。

三、整治内容、范围和重点

1、整治内容。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没有按照规定生产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2、整治范围。县内饮用桶装水食品生产企业。

3、整治重点。按照QS考核细则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规定,通过对企业生产条件的执法检查、产品质量抽查等方式确定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对于列入B类企业,向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整改措施,解决生产加工中存在的问题,使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吊销其QS证书。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推进“和谐”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制定整治实施方案;联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在三个月时间内,对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协助相关职能科室对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监督抽查、强制检验、执法检查、年审、回访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查处、规范工作,以及查处、规范后的整改工作。帮助企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严把产品出厂关。另外,对被依法查处、规范的企业要实行重点跟踪监督,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巩固提高阶段。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着手,切实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活动成效。通过加强食品行业的企业标准管理,完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机制、食品监管责任制等措施,强化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管手段,建立并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分片定责制的要求,切实把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