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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扶贫开发申报方案

连片扶贫开发申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移民局关于做好2013年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通知》,特制定《镇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幅员面积10.6平方公里,土地肥沃,种养殖业相对发达。项目区辖三个村28个村民小组,覆盖总农户1231户,总人口4103人,劳动力2508人,共有耕地面积5270亩,其中,水田1672亩,旱地3598亩,荒山荒坡1300亩,林地4300亩,其中:贫困户239户904人,占总人口的22.03%。

二、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目前,该区域已形成以水稻制种、蔬菜种植、生猪养殖为主的产业。常年水稻制种面积280亩,产量42吨,由水稻制种公司协议回收;蔬菜面积480亩,常规花生种植面积1200亩,产量240吨,红薯面积650亩,产量1950吨,主要提供给市光友公司;现有大型养殖场4个,专业养殖大户4户,年出栏生猪7000头。

三、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空间布局安排,在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集中连片的村申报实施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全面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水平。在项目区域内大力发展蔬菜规模种植和生猪养殖产业,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立稳定收入来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解决群众的行路难、饮水难问题。按照灾后重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的内容和功能,不断完善公共事业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新村建设、社会事业四个方面,根据资金渠道,建设内容及规模分别是:

连片产业建设:重点支持发展蔬菜、核桃、水稻制种、生猪养殖四个主导产业,项目区水稻种植面积达1000亩,蔬菜种植面积达2000亩,核桃种植面积达800亩,培育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达10户。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新建50m3蓄水池20口,新建人行耕作便道8km,建设村道26.5km。新修农村道路5公里,实现社社通水泥路。

新农村建设:完成32户民居风貌改建和扩建,5户民居新建,新建1.8公里5米宽新村主干道,完善村活动室三处和新建村文化广场二个。

五、项目实施地点

根据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通知》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村的实际情况,我镇2013年确定的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区分布在茯苓村、华泉村,望江村,共三个村。项目区紧邻40公里,离51公里。

六、资金投入概算需求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需求

2013年,项目总投入为1000万元。其中:村落民居建设50万元,占5%;基础设施配套建设800万元,占80%;产业培育建设100万元,占10%;公益事业建设50万元,占5%。

(二)资金筹措

在总投资中:①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占30%;②部门配套资金350万元,占35%;③农户自筹(投劳折资)350万元,占35%。

(三)资金管理

坚持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不变,投入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性质不变,审批程序不变等“五不变”原则,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

1、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贫困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乡(镇)、村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

2、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镇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对口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3、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对农户的实物或现金补助实行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帐核算制。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制。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6、实行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申请县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建设质量差,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项目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实行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制。年度计划完成后,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对擅自改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实施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要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七、财政资金整合方案

(1)蔬菜产业发展:包括良种补贴1000亩,配套建设育苗棚。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建供水站2处,解决2200人安全饮水。

(3)林改项目:完成人工造林210亩,封山育林500亩。

(4)农业项目:完成800亩黑桃基地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机耕道2.3公里,待专家论证后开展花椒种植试点。

(5)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000亩,主要完成村道硬化20公里,硬化生产便道15公里,灌溉渠道7公里,土地平整100亩,新建蓄水池1000立方米。

(6)社会事业项目:完善村活动室300平方米,购置卫生计生中心设施3套,购置便民服务中心设施3套,购置综合服务中心设施3套,购置文化体育中心设施3套,购置综治调解中心设施3套。

八、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明显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发展蔬菜、核桃、水稻制种、生猪养殖四个主导产业,项目区水稻种植面积达400亩,蔬菜种植面积达800亩,核桃种植面积达400亩,培育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达10户,年出栏生猪达到1万头以上。通过产业的引领、发展,促使项目区农户户均产值将增加650元,年人均增收可达到9000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显著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基层设施条件和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道路更加畅通,水利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土壤结构进一步改良,水土流失有效得到控制,农户居住条件改善,乡村环境净化,为全县农村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扶贫效益显著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3个村4103人,特别是其中239户贫困户904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巨大改善,通过路、水、房和环境等基层设施项目的建设和产业的连片开发,将改善该区域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项目区的农户和贫困群众建立起稳定的增产增收项目。

(四)生态效益突出

通过项目区基层设施建设,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户人居环境的改善,使项目区水土得到有效保持,水土涵养、林草作物等植被覆盖率的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空气净化,水质提高,项目区内的山更绿,水更清,气更馨。

(五)发展后劲强劲

提高项目实施中实用技术的培训推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将大大增加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村管理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此外,通过资金整合、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等一系列项目的建设和活动的开展,将更加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从而推动项目区基层设施、产业经济、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成立镇扶贫连片开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经济办、社会事务服务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水利站、村建规划中心所、国土中心所、畜牧站、林业中心所、农机中心所、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指导组、资金监管组、宣传报道组,共同组成项目工作运转机构。各项目村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项目工作。二是各地各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当前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成功。三是明确领导权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项目实施执行力的监督管理,镇分管领导负责项目实施的指挥协调,建设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村、建设部门、帮扶单位,按项目规划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责任落实机制。一是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镇级部门、村签订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对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项目村逐一明确建设内容、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二是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外,同时抽派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指导项目实施。三是项目村和有关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管理机制。一是项目规划与实施。各相关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户到地块。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依照实施。项目实行专业队伍施工和自建相结合。产业项目、“五改三建”、公益事业项目由村具体组织实施,分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对技术要求性强投资大的项目申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比选或招投标,落实专业队伍建设,镇村协调配合。项目所需大宗规格物资,一律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二是项目监督与管理。所有项目监管均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重点监管是否按规划方案实施,是否按设计标准建设,是否按实施进度完成。三是项目检查与验收。实行分项验收与整体验收相结合、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相结合。所有项目竣工后均应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技术指导组的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作为报账依据。

(四)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村民委员会自治作用、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激发群众的建设热情和创业激情。一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优先规划农户迫切愿望建设的项目。二是在项目建设中,坚持农户自愿申请、自主建设,先建先补、快建快补、不建不补。三是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四是推行“阳光政务”,公开项目建设过程,公开建设资金投向,公开建设物资使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对项目村和相关部门,按照建设内容、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实行一月一交账,实行“问事、问人、问责”追究。二是项目建设实行按月考核、阶段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总结考核,并纳入镇年度目标考核。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实行一月一督查,并向全镇通报督查结果。四是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按月考核、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村,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对总结考核中工作不力的村,追究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