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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增强农村信息服务站监管通知

县增强农村信息服务站监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信息服务站设备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农村信息服务站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新农村信息化服务站应用服务水平,发挥信息化服务“三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各乡(镇)要以区、市、县新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管理制度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服务站管理规章制度和信息员动态考核办法,用量化的指标综合考核信息服务站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防止固定资产损坏、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信息员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予以辞退,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并纳入科技特派员序列,享受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各项优惠政策。

二、注重实效,提升应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服务马铃薯、草畜、劳务三大主导产业和设施农业发展为重点,围绕“产前引导、产中服务、产后销售”的服务理念,指导信息服务站贴近农民、贴近市场、贴近产业,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流通、农村管理中的服务作用,确保每天至少在新农村综合信息网上一条以上信息或通过“三农”呼叫平台为群众提供一次呼叫服务,使新农村信息服务站真正成为农民致富信息的“点”。广大信息员要充分依托信息服务站平台,通过IPTV网络电视,每周定期组织农民收看文艺节目、卫生保健、农业科教片和优秀影视剧等,保证农民享受内容丰富的文化“大餐”,使新农村信息服务站真正成为农村文化生活和倡导文明乡风的“娱乐点”。坚持把信息化服务与农村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每月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至少集中2次,通过IPTV网络电视,播放专家讲座、优秀党课教学专题片和党员教育动态,使新农村信息服务真正成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教育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利用召开会议、举行重大活动等时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信息服务站的服务功能,宣传普及信息技术和信息助农惠农的新成果和典型经验,促进新农村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融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意识,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地探索服务站运营模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应用水平,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拓宽服务渠道和服务功能,搭建多方共建、共享、共赢的平台,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运作+科技支撑+农民受益”的新农村信息服务站长效机制和自我发展之路,切实把我县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各乡(镇)信息化工作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信息站(点)设备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抓好所辖信息服务站(点)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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