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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小学宿舍安全工程执行方法

就中小学宿舍安全工程执行方法

保证全区中小学师生生命平安,为确保岳阳楼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平安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实施方案>通知》湘政办发〔〕4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工程实施目标: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存在平安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平安。

用三年时间,工程主要任务:从年开始。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中小学存在平安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平安隐患。同时,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平安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和学校建设提供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水平,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合格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总体规划,同时,按轻重缓急,合理制定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加固改造和迁建。

二)坚持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顺序,严格依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新实施的建设规范,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工程成为“精品工程”为教育强区建设强基固本。

三、工程实施范围和步骤

校舍平安工程覆盖全区乡村和农村、公立和民办等教育系统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全区59所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演讲,建立校舍平安档案。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演讲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平安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并在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平安评估的基础上,依照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校舍平安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区别情况。依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和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也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规范,并严格执行。新建校舍必需依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工程实施时间布置

一)年8月31日前完成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舍的逐栋排查。建立校舍平安信息档案,并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制订校舍平安工程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

二)根据批准的规划。对存在平安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年底,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30%(年校舍平安工程实施计划附后)2010年底,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90%;2011年底,完成全部工作量。

五、工作机制

区发改、教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房产、建设、水利、审计、平安监管、公安(消防)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布置全区校舍平安工程,区政府成立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规范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平安档案。统筹协调本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平安管理。

由领导小组局部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教育局。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制订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依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设立举报电话,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演讲工作进展。

六、资金保证和管理

省级统筹,资金安排实行以县(区)为主。中央财政补助。区政府将加大对校舍平安工程的投入,将校舍平安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平安工程。

区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民办小学的校舍平安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

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归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依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平安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校舍平安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技术规范、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建立健全校舍平安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平安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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