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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大队教导员个人事迹

刑警大队教导员个人事迹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同志自2001年担任**公安局法制室主任以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及其他各项工作,得到了基层各执法部门的敬重和信赖,也为一众新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因此局领导及周围的同事亲切的称她为"我们的小检察院"、"我们的法律专家",对刑警大队教导员个人事迹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作为一名业务精通的年轻科室领导,**同志还承担了局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加,办案任务的日益繁重,都未曾打消**同志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因工作需要,组织上将**同志调到刑警大队担任教导员一职,具体材料请详见:

**、女、36岁,中共党员,现任**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1995年从**司法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公安局法制室工作,从此**同志就与公安法制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由于自身的辛勤与努力,她从2003年至2007年连续五年获得年度优秀公务员、市局嘉奖,连续5年被旗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执法监督员,2001年被**旗委、政府授予"全旗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被**旗委、政府授予"全旗劳动模范"称号。在十几年的磨练中**同志从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制员成长为**公安局一名优秀的执法监督员,她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一节节动人的篇章,展现了新时期**公安女警的别样风采。

**同志自2001年担任**公安局法制室主任以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及其他各项工作,得到了基层各执法部门的敬重和信赖,也为一众新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因此局领导及周围的同事亲切的称她为"我们的小检察院"、"我们的法律专家"。

近年来,刑事案件与行政、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上升,复杂程度也不断提高。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同志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自2001年担任法制室主任期间她共审核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行政、治安案件数千余起,办理劳教养案件30余起,从其手中开具出的各类法律文书数5000余份,并且从未发生错审或办理劳教案件超期现象,确保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时效。做为一名科室领导她克服了科室人员少的困难,一身兼数职,承担了各类案件审核、出具法律手续、承办劳动教养案件、开展各种执法检查、案件统计报表工作。面对15个边防派出所、一个地方派出所、刑警、交警、治安、国保等众多执法部门的案件她从未退缩或抱怨过,只要呈上一起案件需要她审核的,她都会认真对待。遇上疑难复杂案件时她则不厌其烦的查找各类法律工具书或上网查询,直到将问题解决为止她才会露出舒心的笑容。

2006年开始**同志独自承担全局法制工作,因此工作量加大了和任务也更重了。每逢国庆、春节等长假的时候其他部门的同事在想着去哪里旅游、度假时**同志却已经做好了准备,将手机置于24小时开机状态,多少个夜晚急促的电话铃声将其从睡梦中惊醒、多少个数九寒天她不畏严寒去单位审核案件,甚至一夜间反复几次,类似的事情在她而言已是家常便饭。**同志的丈夫也是一名新闻工作者,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其丈夫也是常年不在家,而她自己也承担着全局重要部门的工作,在孩子年幼时每当深更半夜有案件的时候,她不得不将酣睡中的孩子抱起来穿好衣服领到单位,如果遇上疑难一些的案件不能立刻办完的,孩子就会熟睡在其怀里。同事们每每看到这一幕都会心疼不已,更对**同志舍小家顾大家的工作精神感染不已。她本人也因为这些年在孩子最需要母亲的呵护和照料的时候,未能照顾好孩子而深感内疚。然而想到这些年**公安局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错拘、错捕,也由衷的感到一丝欣慰,她认为自己虽然不能悉心照顾孩子和家庭、不能象其他人一样睡安稳觉,但从大局考虑这些都已经变的微乎其微了。

作为一名业务精通的年轻科室领导,**同志还承担了局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配合"大练兵"工作的开展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实施,近两年来,她在旗局、派出所、其他各执法部门等授课20余次,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深入浅出地讲授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案卷质量等方面进行生动的讲解。除此她还认真倾听基层单位意见,积极为其答疑解惑。**同志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亲和的讲课风格受到了本局各业务部门的一致好评,其热情的工作态度和真诚的个人魅力更是有口皆碑。

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加,办案任务的日益繁重,都未曾打消**同志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工作之余,她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她勤于思考、深入调研,先后写出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关于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几点思考》、《当前社会治安形式的分析》等调研材料。其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调研报告在今年旗人大组织调研的"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研讨会上得到了旗人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并被旗人大关工委予以采纳。多年来**同志凭借娴熟的工作技巧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保证了每起案件的每个环节都能够依法办理、不出纰漏。在其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三年中**公安局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公安执法权威。并且**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连续七年被全市评为优秀。

2008年6月份,因工作需要,组织上将**同志调到刑警大队担任教导员一职。到刑警大队

工作以后,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从每起刑事案件的立案开始对整个案件的诉讼流程进行严格把关,大大减少了刑事案件不捕、不诉和退查现象。除了协助大队长工作以外,**同志还注意了解全队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队里每个民警的家庭生活情况,对于亲人有病家庭困难的民警她都会积极主动的献出自己一份绵薄之力。另外她还注重全队精神风貌,将"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做为内务管理和教育训练的重要标准来抓。因此,每当队里值班室的床单、被单脏了,她都会亲自换洗,这种以身作则的做法也深深的感染了身边的民警,促使其他民警也自觉的保持室内物品整洁。除此之外,**同志还注重干警的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全队民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因为平时注重全队业务学习,所以在今年呼伦贝尔市刑侦支队举办的"全市刑警大练兵法律知识竞赛"中由**同志亲自带队并参加的**公安局获得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同志本人也因为在此次竞赛中表现出色,将代表呼伦贝尔市刑警支队前往内蒙古公安厅参加"全区全刑警大练兵法律知识竞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同志十数年如一日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青春、智慧和汗水,书写着对法律的忠诚和热爱,书写着对公安工作的忠诚和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