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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综治宣传月工作意见

平安综治宣传月工作意见

各办事处、各村两委: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宣传“平安”,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决定4月份在全镇广泛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创业创新和“三个”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四贴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为建设平安与和谐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党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的决定》、《关于建设平安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综治进民企”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

2、宣传《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宣传《县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宣传治安防范知识,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宣传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成效及先进典型。

4、宣传乡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有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果。

6、宣传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办事处、各行政村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要把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与建设“平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办事处、行政村要加强力度,做好平安、综治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共同把平安、综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把综治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

3、创新新载体,增强效果。要把平安、综治宣传教育引向农村、基层单位,不断创新平安综治宣传的内容、方法和载体,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要广泛运用横幅、标语、黑板报、挂图、宣传单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过程教育网络等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