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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应急管理规划

本市应急管理规划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

(一)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市直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处置责任,充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县区在年底前配齐配强应急办工作人员,理顺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应急管理工作关系。

(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围绕“一案三制”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预案体系。

(三)完善各级应急预案体系。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预案涉及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或行动方案,报专项预案管理部门备案。需要修订的市级专项预案于6月底前修订完毕。县区也要组织各专项预案管理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搞好预案演练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年内各县区至少组织1次较大规模的应急演练。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五)加快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市级一线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合成演练,提高其遂行任务的能力。各县区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改进现有救援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的装备,加强培训,提高救援能力。依托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等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月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支综合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指导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

(六)调整充实市、县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对原有市级应急救援专家组进行调整和充实。

(七)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和培训工作。落实“应急志愿者”招募计划。招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为应急救援提供志愿服务保障。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八)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上半年开展一次全市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危险源管理,建立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突发事件风险数据库,并绘制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布图,提升灾害风险动态监管水平。

(九)继续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年内组织1次应急资源普查。提高突发事件救援保障效率。

五、加强应急值守。

(十)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率100%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发生。建立应急与值班紧密结合的工作体制,县区应急办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核查事件信息,跟踪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日常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编辑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专报。分析工作形势,推广先进经验,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市直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年底市应急办将进行专项通报。针对制约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情况,提出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十二)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制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的监测监控。畅通预警信息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十三)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

七、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

(十四)加强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按照《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区年度内至少组织1次较大规模的上街宣传和应急管理知识竞赛。

(十五)加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市级应急管理集中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预案内容和应急处置程序。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常识列入公务员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县区要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培训,提高一线应急管理人员的救援指挥能力。各县区年度内至少组织2次较大规模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