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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民政基础计划

市民政局民政基础计划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2003年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对市民政局民政基础工作计划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顺利开展、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卓有成效、社会专项事务管理规范开展、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业务经费不足、各级民政部门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有待加强、缺乏民政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依法行政力度不足、市区民政部门紧密、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具体材料请详见: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不断巩固各项民政基础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核心业务,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计划,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2003年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今年7月《**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由市政府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低保申请、审查、审批及管理工作程序,明确了相关部门在低保工作中的职责以及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社会义务,重新调整和界定了低保金逐级分担比例,扩大了低保救助范畴,初步形成了以低保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并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至2003年12月,全市有低保对象6329户15934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了1737户3014人,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1888.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支出1117.8万元,区以下财政支出771.1万元,分别比2002年同期增长了82.3%、82.6%和81.9%,共对186856人次实施了低保救济,低保金银行发放率达99.9%,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和低保金发放社会化工作成绩。

2、努力解决困难群众“四难”问题。一是将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普及到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金按低保标准的14%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年共落实基本医疗救助金218.91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支付100.1626万元,对5588名低保对象实行了基本医疗救助;二是支出35.3万元改造和维修了61户低保对象的危房;三是帮助5170名特困家庭的适龄就学子女得到入学扶助,减免入学费用共计201.1816万元。

3、健全和完善救灾工作责任制,增强防灾救灾能力。一是完善了我局《救灾应急预案》;二是加大投入,健全了镇以上民政部门的救灾信息化设施,启用了救灾电子邮箱,规范了灾情报送工作。全年共投入救灾设备款44.3万元用于添置市局灾情监控设备并为各镇配备了一台电脑,极大地提高了救灾防灾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健全全市灾害庇护网点。为应对台风“伊布都”和“杜鹃”,累计开放救灾庇护场所421个,转移安置灾民4.8万人次,无人员伤亡。四是下拨60万自然灾害救济款用于救灾,其中省拨30万元。五是下拨270万元经费用于灾害庇护中心、敬老院建设以及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危房改造维修,增强了防灾救灾能力。

4、积极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全市群众募集衣被41.33万件,捐款7.46万元对口支援贫困地区;筹资30万元对口支持重庆市奉节、巫溪和巫山三县加强救灾、救济和民政设施建设;投资48.68万元完成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建设和改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全年接收社会捐赠15.43万元。

5、继续做好五保敬老工作。全市共有五保户1242户1243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387户388人,人年均生活标准3108元,分散供养五保户855户855人,人年均生活标准1980元,均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6、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工作。全年完成了21个“星光计划”点的建设;完成全市2家福利企业和2家社会福利机构的年检工作。

7、福利发行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全年销售福利1.26亿元,为我市筹集福利金约2000万元。在为期7天的大奖组销售周活动中共销售即开型福利6121万元,再创现金设奖单点销售全国最高记录,受到国家福利发行中心和省民政厅贺电表扬。在确保传统票种高销量的同时,“中福在线”销售大厅筹建工作进展顺利。

此外,成立了**市社会福利金评审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福利金的使用。开展重大节日慰问活动。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85宗。全年共组织慰问团组38个,累计慰问低保和特困户14416户,慰问款物折款232.06万元;“六一”儿童节期间,拨款1.2万元慰问市福利院儿童。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顺利开展

1、社区建设工作稳步前进。年初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发了《**市社区建设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和任务,完善和理顺了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并协助**区**街道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活动;继续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工作,第三批共105单位157个项目对社会开放;深入调研,撰写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的调查报告等。今年我市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组部和民政部联合授予我市***、***两位同志“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全国志愿者协会授予我市***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先进集体”称号,**、**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

2、村民自治工作不断加强。年初制发了全市村民自治工作意见,督促和指导基层健全村民自治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完善自治章程;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规范了村务公开栏的建设,全年共有26个村的村务公开栏得到重建或完善;总结和推广**区**镇“村务公开到农户”的典型经验,促进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联合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我市“两委”办公用房的建设,落实了斗门区5个村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设资金;指导基层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参与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区**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指导和支持**区举办“村民自治工作培训班”;指导和督促各区、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五周年纪念活动。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卓有成效。

1、优抚工作:评定定恤、定补优抚对象816人,支出优抚经费510万元,年人均6205元;安排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144万元,年人均1773元;安排伤残保健金11.9万元;下拨30万元修缮光荣院,改造危房,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组织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活动,给全市52名孤老优抚对象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赠送慰问金600元/人,给218名军队离退休干部赠送慰问金300元/人;走访慰问10户特困优抚对象,并赠送慰问金500元/户。

2、安置工作:全年共接收安置无军籍退休人员38人;接收退役士兵265人,完成了政策规定应安置的205人,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为87%。

3、双拥共建成绩显著。深入开展拥军慰问活动,组织10个慰问团,分别赴广州、湛江和驻军警部队以及13个基层连队慰问,经费支出达303万元;组织了春节、“八一”两场军民联欢晚会;拨出慰问经费17.9万元,慰问下岗的随军家属;协助相关单位做好75名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协调教育部门解决84名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协助相关单位举办讲座1次和开展比赛等活动;积极筹划和组织革命史料馆的建设;大力开展双拥共建宣传,制作两幅大型双拥宣传画,双拥共建成绩曾多次得到《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并选送双拥征文2篇、书法作品4幅参加全国性的纪念活动;省双拥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后,高度肯定了我市双拥共建工作成绩,我市第五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四)社会专项事务管理规范开展

1、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全年登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42个,变更登记47个,注销和撤销社团37个;年检社会团体26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1家,年检率分别达67.2%和77%;对60家违反相关规定的民间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被撤销的民间组织有25家;开展争先创优评比活动,表彰了23个优秀民间组织;完成了450多个民间组织登记数据的调整、补充工作;对700多个民间组织的档案重新分类,做到档案管理标准化和使用科学化。

2、老龄工作。全年办理老年人优待证5000多张;指导建立老年人协会146个;先后三次印刷《老年人养生集锦》,免费向老年人赠送2万多册;筹资46万元建成2座室内门球场;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285次,处理纠纷31次;支出30多万元慰问35位百岁老人和850名特困老人;出资15万主办**市第十七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指导社区开展老年人活动96场;先后组织5次老年人夕阳红旅游活动和筹办庆祝老人节文艺晚会。

3、区划地名工作。协助政府设法解决鹤洲北和先锋岭水库一带勘界争议和处理赤鼻岛界线争议问题;完成**撤区和**镇的社会事务移交工作,并指导他们开展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完成2个镇的撤并工作,全市形成3区15镇的行政区划格局;《**市地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促进了地名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全年共核准42宗102条地名。

4、婚姻登记工作。执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作好全市婚姻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婚姻登记办理机构职责,集中开展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年检16家婚介机构,对不合格的机构责令整改;全年共办理涉外结婚登记294对,离婚24对;换发夫妻关系证明41对,解除夫妻关系证明1对。

5、成立**市救助管理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后,原市收容遣送中转站更名为市救助管理站,执行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管理以及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为灾民提供庇护场所及生活救助的职能。在防御台风“伊布都”和“杜鹃”工作中,该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3年,全市共救助2962人次。

6、殡葬管理工作。全年下拨1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各区开展清坟工作,落实殡葬改革指标;安排30万元经费支持斗门区的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倡导丧葬新风,组织骨灰撒大海活动7次;完成“合罗山”、“仙峰山”和“大洋山”陵园等墓园年检,大洋山陵园整改后获批准恢复营业;妥善处理工商部门对市殡葬管理处的行政处罚,从大局出发,确保社会稳定和业务的正常开展;巩固火化率,全市共火化遗体5147具(本地3262具),火化率为99.8%。

7、积极开展抗击“非典”工作。为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控工作,我局及时转发了上级下达的各项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非典”期间我市收容遣送、低保、殡葬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应对措施;划拨66万元福利金用作各区敬老院和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抗击非典工作经费;接收捐赠款物折款共22.71万元并及时拨付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社区(村)防治非典工作,落实群防群控。

此外,成立了**市慈善会,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系统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调整和充实了部分下属单位领导成员,对基层领导干部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领导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基层班子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对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长期从事财务、审批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交流轮岗,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外办事窗口管理制度》以及机关事务管理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

2、积极推进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按照“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作业层企业化”的思路,加快烈士陵园的改革进程;同时,积极酝酿和筹备市殡葬管理处的综合改革。

3、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民政综合楼的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我局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市灾害庇护中心和救灾物资仓库的落成,大大地增强了我局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助能力;对外办事窗口的启用,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也提升了民政部门的对外形象;民政宽带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的投入使用,使我局办公自动化水平、民政工作管理水平以及工作效率从根本上得到了提高。

4、信息调研工作得到加强。全年编发简报11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调研信息40多条,情况报告9份,全局完成调研报告10篇,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30余次。

此外,在党务、人事、计生、文秘、财务、后勤等方面也开展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业务经费不足。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民间组织管理及双拥办公缺乏专项预算经费,其它民政业务预算经费也较为紧张,相关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

(二)各级民政部门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有待加强。

(三)缺乏民政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依法行政力度不足。

(四)市区民政部门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