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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例会规章制度

供销社例会规章制度

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

(一)党组会议是本社工作决策的最高层次,是本社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参加党组会议的成员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纪检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除研究干部外,办公室主任列席,研究干部时,人事科科长列席,根据规定的和上级要求与议题有关的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必要时,有关科室的同志也可列席。会议由书记或主任主持。

(二)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的基本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工作指示、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措施;

2、研究本社工作的规划、部署、总结、请示报告和重要会议的报告;

3、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讨论、审批干部的任免;研究、审定后备干部的名单;

4、讨论研究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本社机关编制和干部的调配、任免、奖惩和审查结论问题;

6、研究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组(领导班子)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会议的议题,由书记、主任确定,有关科室需要提交党组会讨论的问题,由办公室事先征询,并尽早通知与会同志。党组会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情况下才能召开,党组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党组会议除讨论干部外,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做好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负责将党组会议讨论的内容告诉缺席的同志。

(四)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已见,表明态度,特别重大问题实行表决制度。会上,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决议一经形成,必须贯彻执行。决议如需更改,需经党组会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