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供销合作总社卫生管理规定

供销合作总社卫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努力建设文明机关,结合市社实际,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1、市社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意吐痰,不乱丢烟蒂、纸屑,不乱堆杂物。

2、保持办公室桌面整洁,地面清洁。

3、实行门前三包,对楼内和室内卫生按处室所在区域分域包干,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4、各办公室必须坚持每天清扫,周末大扫除,节日组织全面大清扫。做到门窗清洁,室内干净,无脏物,无痰痕,无蛛网。

5、专人负责打扫会议室、走廊、楼梯,厕所内清洁卫生,墙面、地面干净,做到无垃圾、无臭味、无苍蝇。

6、爱护绿化,严禁任意攀折花草,努力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7、社卫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处室的环境卫生指导,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本制度自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