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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实行机关效能建设三项制度

无为实行机关效能建设三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创新机关效能建设服务机制,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无为县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实行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否定报备制等三项制度。

服务承诺制要求,各机关单位在尊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必须向管理与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同时,建立践诺登记制度,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内容登记,加强践诺监督检查,明确并追究违诺责任。v

限时办结制即各机关对其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机关内部办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严格按时限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按照快速、高效原则,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关内部办文实行超时默认制。凡违反限时办结制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诫勉、通报、效能告诫、调离岗位等处理。

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要求、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必须在5日内以规范化文书向分管领导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属否定办理事项的,经办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员或申请单位说明予以否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在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机关人员对所经办的事项必须实行否定报备而未否定报备的,按失职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