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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一、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此时段是事故的多发、高发期,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松劲、不懈怠、不麻痹、不侥幸,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和督促,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把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春节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隐患排查整治,一次专项治理,一次打非治违,一次车船主、经营业主培训会,一次街头咨询活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各乡镇要整合交管办、公安派出所力量,每天要上路管控,提高见警率。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逢场天、节假日亲自带队上路巡查;乡镇“交管办”和村(居)委会要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劝导,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县公安、县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交管中队要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载客、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货车“双超”,长安车、农用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超载且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至少要设立1处固定宣传点;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高速路口、车站等重要点位设立固定宣传点。各乡镇、县公安、县交警大队要在重要路段、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宣传标语,要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广播、专栏、挨家挨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受教育率。三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和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隐患台帐,对易于整改的隐患,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并报送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四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县公安、县交警大队、交通、运管及各类运输企业要以车站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关和车辆安全关,手续不全、带病车辆严禁上路营运,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趟次例检、三品检查制度,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五是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强化铁路、车站、码头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乡镇、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空间、“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二是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三是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切实加强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专店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经营业主教育培训,严厉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无证经营和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加强巡逻管控,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乡镇、住建部门要严厉整治未经许可建设和脚手架、深基坑、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与“临边支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县交通、海事、各有船乡镇、要严厉整治不穿救生衣和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发航”制度。县食药局、各乡镇要坚持宴席申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县工商质监局要加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同时,要加强城镇燃气、学校及校车、“三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旅游、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全面细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基础工作台账等方面要做到规范、精细、严密。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解。要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强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各乡镇和县级牵头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四、做好企业停产(工)、复产(工)和学校停课、复课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复工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停产、停工后,要落实专人管控,24小时值守,严防闲杂人等进入作业场所;复产、复工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复工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复工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县教科体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放寒假前要上好安全课,加强安全教育;节后复课前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校舍、校车的检查,确保学校安全。

五、加强防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每天要落实1名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六、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报县安办备案,及时收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报县安办。县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导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县安办要进行全县通报,并按照警示约谈制度,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居)委会、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下属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层面、落实到操作者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