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的正文标题、表格、图形、公式须分别连续编号,脚注每页单独编号。大标题居中,编号用一、二、三;小标题左齐,编号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数字。
2、如果论文涉及的是有关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颁注明基金或资助机构的名称、项目编号,交稿时需附交项目批准工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3、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或删节,但对内容的实质性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
4、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及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标注于稿件首页页脚。
5、如果论文涉及的是有关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颁注明基金或资助机构的名称、项目编号,交稿时需附交项目批准工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6、注释编号用①②等形式,连续编号。参考文献序号用[1]、[2] 等标注,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并在序号“[ ]”外标明引文页码。
7、正文中各级标题一律用中文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编号为“一”“二”,二级标题编号为“(一)”“(二)”。
8、表格:表格应出现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表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三线横表力求结构简洁,数据单位明确。横、纵标目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语关系,主语一般在表的左侧,谓语一般在表的右侧。
9、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10、内容摘要:用精炼的语言提炼出文章的核心观点和创新之处,不能写成研究背景介绍。一般不超过400字,用楷体小4号字。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水晶路15号
邮编:554300
主编:安平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水晶路15号,邮编:554300。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