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五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
2、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3、来稿应反映领域内发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
4、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其前以“[作者简介]”作为标识,排在篇首页地脚,基金项目之下。
5、摘要一般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要素,结果和结论可合并,字数一般以200字以内为宜。关键词可选3~8个。如果需要,请同时附上英文摘要。
6、题目简明扼要,紧扣主题,要有足够的信息,能引起读者的兴趣,便于检索。一般不用符号、公式和缩略语。题目中不建议过多使用定冠词,尤其首字母不使用定冠词。
7、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8、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参考或引用的文献,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在正文之后,并在正文对应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序号]”(上标形式)。
9、稿件所涉及的课题如系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的左下方,作者单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并附基金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为保证本刊的权威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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