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如属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应在稿件首页地脚处注明“基金项目:××课题或项目 (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2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
3、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4、参考文献:来稿均应有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内部资料、文件、使用说明书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段末右上角标出,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
5、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及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标注于稿件首页页脚。
6、编辑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实质性内容修改当然会征得作者同意。
7、稿件内容来稿请按如下顺序撰写: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征引书目),参考文献。
8、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9、每图应有图序、图题、图注和图身。图中的物理量用符号表示并注明单位。图序、图题、图注以及所用的名词、术语要与正文一致。
10、题名:要求准确,精练,易读,用词规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题名,不宜用阿拉伯数字开头,不用代号和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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