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2、参考文献作者以亲自阅过的近5年主要文献,对照原文核定,在正文中加注方括号角码。所有来稿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5条,综述20条左右。
3、中英文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符、代号等。
4、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5、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词)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要列出主要数据和具体统计学结果)、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6、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如获多项基金资助,应依次列出。
7、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8、计量单位与数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使用应遵循得体与前后一致的原则。
9、学术严谨性要求:学术期刊对稿件的学术质量要求较高。您的稿件需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的、清晰的研究方法和可靠的数据分析,同时要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
10、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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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杨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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