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在篇首页的地脚处注明基金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称、学位、从事专业或工作)和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2、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3、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加以补充、说明,一律采用“页下注”的形式。注号用“①、②、③……”或 “(1)(2)(3)……”。
4、摘要用第三人称方式书写,不得使用“本文”和”作者(笔者)”作主语,不作自我评价,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体现文章的观点和依据。
5、著录的参考文献应准确无误,其内容及顺序是:专著——序号、著(译)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出版年;期刊一一序号、作者、篇名、刊名、年份、卷期;报纸——序号、作者、篇名、报纸名、年月日、版页。
6、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文句通顺。
7、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8、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9、题目、内容提要、关键词来稿题目限20个字以内,副标题不超过18个字;内容提要字数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以分号隔开。英文标题需注意大小写问题,英文关键词统一小写(本当大写的单词除外)。
10、对拟录用的稿件,本刊将发给作者用稿通知书;对不予录用的稿件,不再另行通知。稿件自发出之日(以作者收到收稿通知为准)起,三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书者,可自行处理,并通知编辑部,三个月内请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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