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正文部分引用文献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在文章对应处标示出该参考文献的序号。
2、凡来稿应主题突出、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语言精练、逻辑严密、图表清晰。
3、摘要用第三人称方式书写,不得使用“本文”和”作者(笔者)”作主语,不作自我评价,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体现文章的观点和依据。
4、文章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作者应强化学术诚信意识,自觉遵循学术道德规范,谨防学术研究失范现象的发生。
5、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转引自”等类文献的著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
6、所有论文都应提供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位)及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联系电话、E-mail等。
7、正文标题与层次:文内标题力求简洁、明确,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论文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1”,“1.1”,“1.1.1”等。
8、图表编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图表标号依次排列,如表1、表2、表3,图1、图2、图3,图中的各部分中文或数字标示应置于图标题之上。
9、论文为课题项目者,须在标题末尾处标注*(上标),并与当页末尾*链接,*后写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项单位课题(课题编号:)阶段性成果。
10、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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