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力求简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缩略语和副标题。
2、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3、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职称或职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和E-mail。以集体名义写的文章,请注明执笔者或联系人,以便联系。
4、文章中凡出现有意或无意造成的不规范现象,该刊编辑均有督导审查之责,其审查过程应有作者及审稿人的参与。而编辑将遵循出版社的撤稿指南以及其他可接受的学术原则来选定处理问题的方案。
5、图、表和照片应尽量精简,附图须用计算机绘制,或扫描插入文稿中。试验点必须准确,线条应均匀、可辨、分清虚实,应尽量避免图内有图注。
6、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
7、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撰写,以介绍论文内容概要为目的.不应有评价性词语,摘要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8、参考文献:作者根据来稿的情况,可以列出参考文献(不包括注释中已经出现的文献),但本刊一般在所刊发的文章后面不另开列“参考文献”。
9、本刊审稿期限为三个月,自稿件投递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回复者,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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