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是新闻的"眼睛",须做到准确、简洁、精炼,能省的字尽量省,不能省的字必须补全。如"我市牢森林草原防火墙"中的"牢"应为"筑牢";"打造个千亿元级产业基地"中的"元"为多字,准确表述应为"打造个千亿级产业基地"。
2、标题制作须兼顾吸引力与政治性,在"吸睛"与"守正"之间找到平衡点。党报标题首先确保政治正确、导向正确,在此前提下追求生动性和感染力,不得为了追求点击率或阅读量而制作夸张失实、哗众取宠的标题,避免"标题党"倾向。
3、标题须忠实于新闻事实,力避主观臆断和"假大空"。如将"救人"误作"救火"的典型案例表明,标题中的每一个动词、每一个数字都必须准确反映事实真相,不得为了追求简洁而牺牲准确性,确保标题与正文内容完全一致。
4、同天报纸不同版面的多个标题应避免词汇雷同,防止"多措并举""高度重视"等套话反复出现。编辑须注重所负责版面标题词汇的丰富性、生动性和贴近性,二审、三审的带班主任和值班编委须重点防止标题同质化问题。
5、转版稿件的标题处理须遵循规范,转至后一版面时只需标注文稿主标题,且标题字号不得大于前面版面上的字号。同时须确保文题对号入座,严禁张冠李戴,避免出现转版标题与正文内容不匹配的错误。
6、标题中的专有名词、重要提法须逐字核对,不得有任何差错。如"先进制造业基地"不可简作或误作"先进制造基地","努力在六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少了"努力"二字意思便不完整、不准确,须与原文表述完全一致。
7、标题制作须避免言过其实,准确把握报道对象的分量和定位。如"水晶产业在某地绽放光芒"的说法与该地实际发展水平不符,应改为更贴近实际的表述,确保标题既生动有力又不失客观真实,维护党报的公信力。
8、领导姓名、职务在标题中出现时须反复核对,确保排序、用字、职务准确无误。特别是有多位领导同时出现时,排序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随意调整,职务称谓须与正式任职文件保持一致。
9、标题中的数字使用须规范,概数与确数要区分清楚,约数须有依据。如"近千余人"属于语义重复,应为"近千人"或"千余人";"超过100多人"表述冗余,应为"超过100人"或"100多人",避免数字表述含混不清。
10、标题中引号、书名号等标点的使用须规范,完整引用的标点须置于引号之内,书名号之间一般不用顿号。标题中标点使用直接影响语义表达,审稿人员须对标点规范了然于心,避免因标点差错导致标题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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