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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浙大法律评论》由焦宝乾担任主编,创刊于2016年,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16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浙大法律评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16年
  • 主编:焦宝乾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浙江
  • 发行周期:年刊

浙大法律评论期刊荣誉

浙大法律评论投稿须知

1、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坚持学术水平为唯一的审稿标准。审稿周期为三个月,稿件收到后,即通知作者。在审稿周期内未见回复,作者可另行处理。

2、前言须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和目的,说明论文研究的热点及存在的问题,点明主题的理论依据、实验基础、研究方法及结果,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引言内容应避免与摘要和结论雷同。

3、注释采取脚注的方式。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4、凡经本刊采用的稿件,即视为作者同意授权本刊对其图文作品行使网络传播、图书出版等再使用权利。如不同意此项约定,请来稿时注明。

5、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职称、职务、学位、工作单位、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表明作者身份的内容。

6、摘要字数一般在300字至500字,直接简述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与观点、主要结论等。关键词需要提供4个至5个。

7、题名:简明确切,并能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不宜过长,约20字,不得使用化学式、公式,除公知公用者外,不用缩写符号和代号。

8、图表应有自明性,可用文字叙述的则不必用图表,图、表不要相互重复。照片应清晰、对比度适宜,显微镜图应注明放大倍数和染色方法。表用三线式。图表在文中出现处应标明“此处插入图(表)”的方框。

9、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志,不分文献类别不加编号,顺序排列。中文参考文献在前,按拼音顺序排列;英文参考文献在后,按字母顺序排列。

10、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浙大法律评论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07

主编:焦宝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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