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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传媒集团

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520.00

《艺术市场》由续鸿明担任主编,创刊于200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主办的一本艺术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1-4804/J 国内刊号
  • 1671-7910 国际刊号
  • 82-112 邮发代号
  • 2002 创刊时间

艺术市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2年
  • 国际刊号:1671-7910
  • 主编:续鸿明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11-4804/J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月刊
  • 邮发代号:82-112

艺术市场期刊荣誉

艺术市场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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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稿件请附中英文对照的标题和摘要。摘要提供的信息应能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中文摘要字数限定在300字以内。

3、论文标题的层级,按一、(一)、1、(1)……排列,标题序号后不加逗号,标题末尾不加句号。

4、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题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说明本文研究目的、创新性或特点等。

5、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6、来稿只要观点明确,言之有物,论证严密,说理透彻,本刊所有文字、图片作品,欢迎转载,但需经本刊许可。作品要求:本刊保留审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权力。

7、图、表力求简明清晰,墨色要黑,线条要匀,图中文字、符号、坐标中的标值必须写清,并与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层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图、表中出现的数值都应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

8、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以分号隔开。

9、基金项目(有则加项):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10、参考文献仅列出最主要和正式发表的,按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引录,并在文章相应位置以上角标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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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409室

邮编:100013

主编:续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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